作者MaNeNe (魔尼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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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親民黨五都改造政策綱領
時間Fri Nov 11 13:45:09 2011
2009年6月23日,內政部召開11縣市改制計畫審查會議,最後通過台北縣、台中縣市和高
雄縣市升格案,台南縣市則由行政院決定升格,其他縣市則鎩羽而歸。
表面上來看,五都升格是為了區域整合發展,但實際上來看,不得不令人懷疑其背後的政
治動機,是否隱含著政治計算。否則何以行政區劃法至今都尚未通過。行政區劃法更是從
98年10月16日送交一讀,到100年1月12日於二讀會廣泛討論,至今都無一個具體協商成果
,試問一個佔有國會3/4的政黨,以及縣市升格時間都接近一年,何以至今無具體成果?
縣市升格所涉及的問題包含財政、行政階層與都市範圍、政治徵補、教育、醫療、社會福
利等,縣市升格後,並非一如政府宣傳,得以提升行政效率、促進地區發展,反而弊端叢
生。
財政問題:
‧財政不足,法源不明:《財政收支劃分法》與《公共債務法》,前者規定中央與地方的
財政收支權責與範圍;後者則規定中央與地方的債務額度與管理,兩者至今仍未修法通過
,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後,該等直轄市已概括承受原中央政府的業務,先行承擔這些業務所
需的經費。然而,前述兩項法令,未予同步修正,致使當初改制所預期的財政優渥,不僅
破滅,而且先受其害。
‧縣市財政差距拉大: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預算先扣除6%的特別款,之後再將
94%財政,依照直轄市、縣市、鄉鎮分配。直轄市分配61%,但北市、新北區域未動,其餘
縣市治域大增,依舊無法縮減縣市差距。況且其餘未升格縣市更偏農業縣市,預算補助又
不如直轄市,將無法翻身。
‧無錢承接中央業務,恐造成服務空窗:原台中市內省立高中、省立醫院等,都將移交直
轄市掌管業務,但相關補助費用卻未到位,台中市更要求中央緩移交國立中學(原省中)業
務,將造成服務空窗。
我們的主張
「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主要有以下三大修正重點:第一,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
制度部分,採取「只增不減」原則,各地方政府所分配財源都會適度增加;第二,秉持「
錢權一併下放」原則,將財源與事權同時移撥給地方政府;第三,以公式入法取代過去比
例分配稅款方式,以杜絕每年上演的搶錢大戰。
行政階層與都市範圍問題:
‧行政階層有增無減:縣市升格主要就是希望提升行政效
率,但實際上,因為許多業務為原先所沒有的,反而需要更多階層加以評估,導致公務員
不減反增,這些增額的一級單位,多為人事、會計、政風及秘書部門的員額,對百姓而言
,沒有直接的關係,但實際業務部門員額卻顯不足。
‧行政效率問題:縣市升格後,除新北市外,其餘都增加了
另一個地方政府的行政單位。各地為了平衡觀感,都廣設第二服務中心,導致公文往來需
要更多時間,拖垮效率。民眾洽公亦需多跑許多地方。
‧原縣市區域失衡更形嚴重:以台中、台南為例,原先中縣、
南縣的鄉鎮,並不會因為升格而有了不同,反而因為升格而更被邊陲化(議員選不出、經
費得不到)。
‧人力配置失去彈性:原先地方首長可依地區需求,適時進
行人力調配(約僱制,例如清潔人員、司機)。但升格後,區失去了行政權,全部統一由
首長規劃,在人口未變下,人數較少的地方可能沒有分配到人力,人數較多的地方亦可能
不足額,導致負擔增加。
我們的主張:五都五區
縣市升格應該搭配縣市疆域重劃,由中央規範都市整體發展,將部分發展與計劃不符合地
區,劃入其它縣市,讓其它縣市得以一併發展,從地理位置、交通、生活考量,以達經濟
規模。例如,將台中市和平區環山地區劃歸宜蘭、華岡地區劃歸南投;新北市部分區域劃
歸宜蘭、桃園、基隆等。將直轄市定位為經濟發展,其它定位為工業或其它。對於人力配
置問題,亦從治域與人口雙方面考量,增加區長之行政權。
政府對於都市發展應該有一定的規劃,讓適時縮減直轄市幅
員,讓偏遠、都市發展目標不同的區域,劃入其它縣市,以共同達到經濟規模。親民黨主
張在五都既成事實下,將桃、竹、苗併成一區,部分中縣、彰、投、雲併入一區,嘉、屏
、部分高縣、部分南縣併入一區,基隆併入北市;宜花東一區、外島特區,將全國區分為
五都五特區,各有特色、各自發展不同的都市風貌。拉抬區與直轄市地位相當。
政治人才徵補問題:
‧違背主權在民原則:所有縣市升格均未經過公民投票,申請升格又無法退出或升格後無
法退出,違背主權在民原則。
‧弱勢聲音被忽略:除新北議員人數增加外,其餘地方議員人數均為減少,導致人口少的
區,無法選出代表,而其它地區選出議員又無法服務或瞭解地方需求。
‧原住民議員失去代表性:以台中為例,原中市選出之議員與中縣選出之議員關注焦點勢
必有異,在一體化下,使得原住民議員失去代表性。試問神岡、霧峰的平地原住民議員與
中市東區產生的平地原住民議員會有相同想法嗎?
‧選舉邏輯謬誤:根據規定直轄市區長為任命之,但里長依舊民選之。但實際上區長所掌
管的業務範圍遠大於里長,但區長聽命於市長,如果地方有異見,豈不是成為里長帶領民
眾對抗市長,卻跳過區長的政治責任。
‧區長由市長任命,無法代表民意:台北市幅原小,但除了北市以外,新的直轄市幅原廣
大,城鄉差異大,地方各區民意可能不盡相同。若區長仍沿用北市觀點,恐忽略原來北縣
、中縣、南縣及高縣的問題。若區長與市長意見不同,區長有代表民意的能力嗎(選票)
?因此,民意的功能大大被忽略。
我們的主張
若直轄市幅員不變的情況下,則修改地方制度法,讓區長必須民選,若考量整體行政區域
劃分,則要求未來行政區劃法,必須考量都市整體發展,適時縮減直轄市幅員,讓偏遠鄉
鎮與其它縣市合併。此外,對於縣市升格如此大的政治決定,不可只有議會同意,更必須
經過地方公投決定之,並研擬(區)退出直轄市的機制。對於原住民議員部分,未來亦將
修改地方制度法對於原住民議員選區的規定,讓俱有一定數額的原住民即可選出一席代表
,並考量其地域性代表性,不以總人數為唯一考量。
教育、醫療、社福
‧教育資源不均:過去高中教育由省主導,廢省後,均改為國立,升格後高中教育經費、
師資退輔費用,中央教育補助款卻沒有足額補助,恐導致教育政策無法銜接。另外,北市
有市立大學,未來新成立的直轄市是否要跟進成立,是否又是另一個教育資源不均或錢坑
?
‧市立(署立)醫院問題:署立醫院升格為市立醫院,與省立高中問題一樣,中央補助款
不足,但當前立即撥交與直轄市,將造成醫療資源結構偏差。
‧社福補助取消或不一致:許多偏遠鄉鎮有免費公車接駁,許多鄉鎮對於生育補助不一致
,但成立直轄市後,為了避免不公,許多補助都全數取消。原各鄉鎮對鄉鎮內的人民團體
補助,皆因各鄉鎮財源而有不同的補助,升格後全部統一,採齊頭式的做法,看似『公平
』,實質上卻是不公平、不正義。例如彌陀區的資源,如何與三民區相當,若取消免費公
車,將造成居民不便。
我們的主張
對於原先各鄉鎮的社福補助,親民黨主張全數保留並擇優辦理,尤其是交通、生育補助。
對於教育、市立醫院問題,先以舉債方式讓其正常化。對於原來中央教育部、衛生署業務
,既然已被直轄市取代,就應該進行人力適當的縮減或移編。
總結
親民黨認為縣市升格乃是一個危險的政治實驗,應當在縣市升格兩年後,進行全面檢討,
並交付公投由民眾自行決定升格與否。縣市升格必須搭配地方制度法、財政劃分法以及行
政區劃法,政府當以最重要法案,於立法院儘速通過。
在地方選舉上,開放區長選舉,並給予適當的自治權限,讓區長俱有民意基礎,因
地制宜,得以任用相關人員(中央或市長得以監督)。例如,根據人口數、地區範圍給予
彈性運用的人力。原住民選區也應重新劃分,確保一定代表性。
總而言之,地方制度法、財政劃分法以及行政區劃法,必須修正。五都五區,財政、
地位相等,均衡發展。區長開放選舉,縣市合併或退出,必須經過公投認可。地方可以申
請加入,亦可申請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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