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Li ()
看板Urban_Plan
標題Re: [討論] 地制法修正案 終將讓三都十五縣夢碎
時間Sun Apr 12 17:17:07 2009
一個一個不同的社區層級到底是怎麼生出來的?
真的是政府怎麼分錢就怎麼分的嗎?那為什麼這個世界會有這麼多城市不是這樣?
商港雪梨、世界金融中心紐約、採礦重鎮舊金山、文藝復興之城米蘭…
到底該怎麼樣劃分生活圈是以政府的一聲令下來決定?還是該居民自決?
一個多大的生活圈又該享有多大的權利與義務(相對於國家)…
住台灣的人恐怕從日本滅亡以來就沒有討論過這種事情了。
之前暗示了很多次,這一次我想真正的拿出來一提。
或許有人會覺的在下只是純然意識形態作崇(大家都是中國人哪還分台中台北呀?)
我還是認為,若是居住在某一地區的人沒有基本的地方意識、自覺的話…
那麼,那個地區本身就不存在了。
一、村落/社區/商圈
最基本的生活單位,可以是一個步程10分鐘內的中小型聚落;或是一棟有規劃的社
區靠鎮大樓案,彼此有基本的小型社區聯誼性組織,且有基本的鄰里關系。若是在
商業區中,亦可代換為『商圈』的概念,擁有一個中小型的商街、商圈委員會。並
有最基本的(如便利商店/雜貨店)的生活物資交換的概念。
依村落規模,多為千人以內的人口單位或至多.5平方公里的步程範圍。若規模較此
更大,則為附近小距離內的生活中心,可因管理方便劃分出數村並擁有較大影響力
(比方幾個村落間的聯誼會之類)。
ex:(以臺中為例)
太平臺中小鎮、大里頂草湖(大里橋頭一帶)、東海國際街商圈、臺中中區繼光商圈、
臺中犁頭店、澎湖風櫃村…
合理權利:
附近地產管理(社區營造)、居民基本協調、協助折衷意見、協助發展產業
合理義務:
維持村落生活圈營運。
理想:
一村落選出一名(兼職)村長兼代議士,在鄉鎮層級為自已村落發聲。
二、鄉鎮
步程一小時內;自行車20分鐘內的生活圈。聚集人口萬人左右,面積十平方公里上
下範圍的生活圈,其中應有一個較大中地(村落)擁有初中階生活機能,包含超商
、五金行、餐飲店、市場等交易機構,與教育機構,可滿足基本的生活需求。因應
臺灣人口密度差異很大,應設定成立鄉鎮人口底限與面積上/下限。
不同鄉鎮間應該一明確天然分界線與居民意識形態來定義邊界,獨立鄉鎮體應有基
本的維持系統,如警消派出所與消防分隊,或許有初步的社區自治意識並有穩定的
財源自行處理基本事務項(如修路、基本衛生設施)
ex:
(在現在的狀況大砥可用現有的『鄉鎮』別來分。)
(在部份地區,則似有拆分、重組之必要)
臺中市舊五區、臺北市舊12區、中縣塗城(原大里)、內新(原大里)
太平(原太平+19甲)、坪林(原太平)、溪埧(原烏日)、北投(原草屯)
快官(原彰化)、水湳(含北屯西屯一部)、大坑(原北屯)、四張犁(原北屯)
犁頭店(原南屯)、何厝(原西屯南屯西區一部)、東海(大肚山頂/分屬多鄉鎮)
內壢(原中壢)、林口(林口龜山山頂部份)、南坎(原蘆竹)、關渡(原北投)
大橋(原永康)、沙侖(原歸仁仁德南半)、五甲(原鳳山)、後勁(原楠梓)
楓港(原枋山)、山佳(原樹林)、柑園(原樹林)、北埔(原新城)、知本(原台東)
中興(原南投)
權利:
基本教育、治安維護、基本公設與維護、基層地方自治、協調發展、小型公營企業
可以擁有一間公所與聯合村委會或類似的東西。
合理義務:
維持地方生活機能、合理分配地方利益、凝聚地方生活共識。
三、郡/縣/市
開車三十分內可連繫,彼此以通勤、中等級消費行為、明確廣域式的地方意識形態
所組成的由天險劃分的較廣區塊。中心常具有如量販店、百貨或其他形式的密集式
商業中心。其中市(city)又有比縣/郡(county)更強與集中的生活圈形態 ,故
通常市如同鎮,是更高一級行政單位行政中心的所在地。
市本身有較重的企業色彩,轄區同時為鄰近縣管轄,面積較狹人口密集商業活動盛
,便於行政資源之集中。任一縣最好不要超過1000平方公里,市則以100平方公里
為限。
ex:
臺北--
臺北市:(社子/大直/中山/中正/大同/龍山/西門/城中/松山/信義/大安/萬華/古亭)
基隆市:(基籠港區、八斗、七堵特區)
板橋市:(板橋/中和/永和)
三重市:(三重/蘆州)
基隆縣(含今基隆、瑞芳、萬里、金山、貢寮)
淡水縣(含今淡水、關渡、北投、三芝、石門)
臺北縣(臺北市+汐止、士林、內湖、南港)
文山縣(含木柵、景美、深坑、新店、安坑、烏來、坪林、雙溪)
新莊縣(含新莊、三重、蘆州、八里、林口、五股、泰山、龜山)
海山縣(含板橋、中和、永和、土城、樹林、三峽)
新竹--
新竹市:竹市北區/東區/竹科地區/北香山
桃園市:今桃市/龜山平地部份
中壢市:中壢平鎮圓環路環以內區域
桃園縣(含桃園、八德、南嵌、大園、鶯歌、大溪)
中壢縣(含中壢、內壢、觀音、楊梅、平鎮、新屋、龍潭)
竹東縣(含竹東、關西、橫山、弓林、北埔、蛾眉、南庄、三灣)
竹北縣(含竹北、新埔、湖口、新豐)
新竹縣(含新竹、香山、寶山、竹南、頭份)
苗栗縣(含頭屋、苗栗、造橋、後龍、西湖、銅鑼、三義北半)
大湖縣(…)
臺中--
臺中市:中市舊五區/麻園頭西以東/進化路以南/旱溪以西北
(or:環中路/旱溪路環以內)(os:好大)
彰化市:今彰市
大肚縣(西屯南屯大雅龍井大肚山上部份)
大墩縣(大里太平九期中市舊五區北屯大坑霧峰烏日王田)
梧棲縣(大肚龍井梧棲沙鹿)
豐原縣(豐原潭子神岡石岡新社東勢和平后里勝興卓蘭象鼻)
大甲縣(大甲大安外埔宛里通霄)
彰化縣(彰市秀水和美花壇)
鹿港縣(鹿港福興線西伸港秀水(西))
員林縣(大庄員林社頭永靖田中二水溪湖)
二林縣(北斗田尾二林芳宛大城溪州埤頭)
南投縣(草屯南投中興中寮名間竹山鹿谷草嶺)
埔里縣(埔里國性仁愛雙冬)
集集縣(集集水里魚池信義)
……etc.
權力
擁有初步地方自治權力(擁有政府、議事、商事、仲裁(司法)基本權力。)
四、州/省
以數千平方公里為單位,劃分出來的完整認同圈單位。其中有一個具有完整中心都市
機能與市場的實質中心,離周邊區域為兩小時以內的距離,實質上一日內可來回之區
域。需有完全自主之財務能力,權力義務為完全自治,擁有完整行政司法立法權力,
僅無軍事、外交之權力並需上交部份收入予國庫。
ex:台中、台北、新竹、台南(雲嘉南)、高雄、花蓮(花東)…
……
以上是我個人的想法,想自分級的區域演譯來重新對一個行政區畫作該有的定位。
只是要在實務與理論都能夠完美的配合應該會是個大革命吧。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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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40.196
1F:推 ckdiesel:原po的概念其實很接近(應該說幾乎)日治時期的地方制度... 04/12 17:44
2F:推 jscorpio:是不是這個意思,台南人雖然想升級但並不想當高雄人? 04/12 17:55
3F:推 ianqoo2000:本來就是了呀 04/12 19:36
4F:推 eva282:「苑」裡打錯了,苑裡人會哭的@@ 04/12 21:14
5F:推 ayann718:好奇怪的分法~ 光楊梅到新竹就很遠了 04/13 22:26
6F:推 goldmark:楊梅到新竹會很遠嗎? 還好吧 04/15 14:30
7F:推 timj23:其實原po說這麼多,目的就是要表達中地理論。 04/15 19:52
8F:推 goheihaley:台灣人 04/17 01:46
9F:推 eastwing:我也在想是不是中地理論 04/17 16:53
10F:推 smvv:我覺得這根本不符合現實阿...光台北那種規劃我看到就笑了 05/01 00:19
11F:→ smvv:還有埔里縣竟然不包括魚池~這也太太誇張了吧 05/01 01:16
12F:推 Jasy:這篇或許符合地區生活圈 但和工商政治機能整個不符合 ... 11/28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