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rsand (世外悠悠隔人間)
看板Urban_Plan
標題Re: [轉錄][問題] 關於日本"平成大合併"
時間Thu Oct 30 00:30:26 2008
※ 引述《gishileh (志.惠.勇.夢 自.強.不.息)》之銘言:
: 我個人主張以日本時代的郡來劃分 比較符合常情 再把人少的郡併一併
: 不如1和2合併 保留豐原市 3不變 4和5合併為沙鹿市 沙鹿的代表性海線第一
: 這樣就變成
: 豐原市 大里市 沙鹿市 東勢鎮
: 基本上台中縣真的超好分 山 海 屯 各佔一片天 發展相當平均 也都相當不錯
看了這幾篇之後
漸漸了解一些鄉鎮合併的條件
有其他條件的還希望補充
1.本身是區域中心含周圍(有一定的獨立性,合併之後的市與市相關性就幾乎很少)
2.人口幾乎都大於15萬以上,有些甚至30萬以上(山區例外)
3.面積幾乎都在150km^2以上
4.只要都市規劃有畫在一起,大多就會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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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成 宋‧朱熹
少年易老學難成,一寸光陰不可輕;
未覺池塘春草夢,階前梧葉已秋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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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7.213
※ 編輯: starsand 來自: 140.112.17.213 (10/30 00:39)
1F:推 xainbo: 還好有提到第四點,不然我都懷疑我在哪個版了QQ 10/30 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