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utybobo (沒事多喝水)
看板Unicup
標題[公告] 桌球規則相關
時間Thu Dec 7 13:55:46 2006
v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度全國大專院校獨立科系盃
桌球競賽規程
一、比賽日期:民國九十六年二月八日、九日。(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
二、比賽地點:國立成功大學中正堂。
三、報名費用:每隊一千五百元整
四、參加資格:就讀於大獨盃邀請學系的日夜間部或研究(院)所學生,以九十五
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為限。
五、競賽辦法:
<一>比賽制度:
1.預賽採分組循環制;決賽採單淘汰制。
2.每系最多報名一隊,每隊需有一名教練,教練不可同時身兼比賽球員。
3.每隊需登錄一名隊長,每隊報名人數12人為限,至少7人(女生至少3人)。
4.比賽採五點制,依序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5.男生選手不得兼點,女生選手則僅女單選手可選兼半點女雙或混雙,重複兼點,視為棄
權,該點由對方獲勝。
6.女生可打男點,但男生不可打女點。
7.每點採五戰三勝制,每局11分,先勝三局為勝,該點比賽不再進行。
8.預賽先嬴三點者為勝,複賽則需賽完五點。
<二>勝負判定:
1.循環賽以積分判定晉級隊伍,決賽採單淘汰賽。
2.循環賽積分,勝一場得二分,敗一場得一分,棄權得零分,以積分多寡計算名次。
3.積分相同時,勝負判定順序如下:
(1)兩隊積分相同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
(2)若遇三隊或三隊以上積分相同時,則比較各隊所失點數,失點數
最少之一隊為勝。
(3)若再相同時,以大會公開抽籤決定之。
4. 凡中途棄權退出比賽或經大會判定取消資格之參賽隊伍,已賽成績不予計算。
六、競賽規則:
<一>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二>比賽用球: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認可之桌球,不得自行選球。
<三>規定事項:
1.各參賽隊伍於賽前20分鐘,請攜比賽球員之學生證至記錄台完成登錄
手續,時間以大會宣佈時間為準。
2.比賽開始後3分鐘,未完成球員登錄之參賽之隊伍,經大會通告仍未到
場者,視同放棄比賽,時間以大會宣佈時間為準。
3.比賽中如排點有空點,或遲到十分鐘未出場比賽,則視為棄權,依規則
規定,該場判為敗場,判對方勝利,不得再賽。
4.如比賽選手因受傷中止比賽,或人在場未能下場時,該點判為棄權敗
點,然後繼續下一點賽程。
5.為了賽程進行順利,場地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度之,各參賽隊伍
不得有異議。
6.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程。
7.若比賽當天對賽程有異議,請各隊伍在比賽前30分中提出,以便大會
對其他隊伍公佈。
七、申訴
1.運動員資格之申訴,應於比賽前提出,其他申訴均應在該比賽結束後15
分鐘內提出,否則不予接受。
2.申訴書由領隊或教練簽名蓋章後在事實發生15分鐘內向審判委員提出。
3.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4.各參加單位一切費用自理。
八、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5.116.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