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76 (想要隱居..)
看板Unicup
標題[公告] 運動員須知與賽制修訂版
時間Wed Dec 22 03:57:28 2004
《運動員須知》
1.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隊伍均需服從裁判、規則以及大會之附則,
若有違反規定而導致權益受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
議除非大會有另行之公告,否則所有比賽將以大會「秩序冊」
為依據。
2. 各科系運動員於比賽參賽時,請憑學生證(正本)登錄,若無學
生證和未列在報名表上之人員則不得上場比賽。為免除冒名頂
替糾紛,球員於參加比賽時,務請攜帶學生證或貼有相片,足
以證明身份之文件正本,以備查驗,如提不出者,作棄權論。
3. 比賽時之用球,計時、計分工作由大會安排。
4. 參賽隊伍若未穿著統一服裝,不得上場比賽,並且服裝上需有
可辨認之背號(桌、撞、羽球除外),倘若沒有背號則由大會提
供號碼衣。
5. 球隊中若有不合規定球員出賽者,經大會查證屬實,即沒收該
隊該場比賽,以輸球論,球員勿以身試法。
6. 比賽中如遇選手發生暴力行為或對有關人員〈包括裁判,紀錄
人員〉發生語言或肢體污辱情形,立即取消該隊參賽資格,情
節嚴重者依法議處。
7. 比賽進行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而無法比賽,由大
會召開領隊會議決議各事項。
8. 各項比賽之參賽隊伍,比賽時間經大會宣告後,逾5分鐘內若
未抵達比賽場地(不可派代表),且事先未告知大會原因並延遲
比賽,以棄權論;另外每一項比賽要在比賽前30分鐘提出該場
登錄名單。
9. 於室內體育館只允許穿著球鞋,禁穿皮鞋、釘鞋等硬底鞋類,
如果不合乎規定則一律不准進入體育館。
10.本比賽中之秩序冊內如有球員姓名印製錯誤,則以原始之報名
表為準。
《籃球》
基本賽制和注意事項
1. 預賽採分組循環晉級,複賽開始採單淘汰賽。
2. 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一分,敗一場得零分,積分多者獲勝
。若勝場相同,以兩隊比賽之勝負為優先考量;若三隊勝場相
同時,則以三隊互相比賽時的得失分差為考慮;若仍相同,則
以大會公開抽籤決定。
3. 每一科系最多報名一隊。
4. 比賽前半小時,各比賽隊伍請攜帶上場球員之學生證至紀錄檯
完成球員登錄手續。
5. 報名單上報名人數最多20人、最少5人,比賽時最多可登錄15
人。
6. 比賽開始後五分鐘,若出賽隊伍上場人數不足五人,視為自動
放棄比賽,比賽結果判20:0輸球。
7. 以系為比賽單位,男生選手與女生選手不可交叉參賽。
8. 球衣自備,附背號,若比賽兩隊穿著同樣顏色球衣或無號碼之
球衣,大會另外準備號碼衣;籃球由大會提供。
9. 比賽中僅有教練或隊長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10.比賽開始前隊長應主動向裁判握手以表明身分。
11.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多餘或粗暴之犯規動作,若情況嚴重
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甚至取消該隊資格。
12.若對對手身分需提出檢查必須在比賽開始跳球前進行,若比賽
已開始則申請無效,若發現不符合資格之球員則該球員不得上
場,若該球員上場比賽則取消該隊所有場次之相關成績並取消
其比賽資格。
競賽規則
一、比賽時間:
1. 四節制,每節十分鐘。一、二節之間與三、四節之間休息一分
鐘,中場休息五分鐘。
2. 比賽僅在第四節最後兩分鐘和延長賽最後兩分鐘停錶〈包括所
有死球及進球〉。
3. 第一節以跳球開始比賽,二、三、四節與爭球情況由球權輪替
決定進攻方向。
4. 球隊應遵守比賽時間,若比賽開始後五分鐘內球隊未到場則宣
布棄權。
二、犯規規定:
1. 球員個人犯規達五次時應替補離場,並不得再度上場。
2. 團隊犯規每節達五次時由對隊加罰球。
三、請求暫停:
1. 四節制比賽中上半時【一二節】共兩次暫停,下半時【三四節】
有三次暫停,每一延長賽有一次暫停,暫停時間為60秒。
2. 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或延長賽最後兩分鐘,進球之對隊可請求暫停
或替補。
四、申請替補或暫停:
1. 所有申請替補與暫停之隊伍均需以明確的手號通知紀錄台人員要
求暫停或替補(替補員需至紀錄台前蹲坐等候),而時機將由紀錄
人員判定並以哨聲通知裁判表示為暫停或替補時機。
五、延長賽:
1. 正規40分鐘比賽雙方平手時,應於兩分鐘後舉行第一次延長賽〈
五分鐘〉以分出勝負,若一度延長賽再度平手,休息兩分鐘,進
行第二次延長賽〈三分鐘〉;若仍出現平手情況,則採取P.K大戰
,雙方派出五位球員以猜拳方式決定先後進行交替罰球,罰進一
球得一分,將分數加至球隊分數上判定勝負。若再度平手,雙方
一次派出一位球員進行罰球以判定勝負〈雙方皆進或雙方皆不進
才進行下一輪〉。
2. 每一次延長賽應給予兩分鐘休息時間。
3. 每次延長賽僅有一次暫停。
4. 每次延長賽均使用下半場進攻之籃圈。
六、八秒規定:
1. 進攻方必須在8秒內進入前場,否則為違例。
七、24秒進攻限制(四強賽使用):
1. 進攻方必須在24秒內出手。
2. 在24秒計時器鳴笛時出手,球碰框則繼續比賽;球未碰框則形成
違例,除對隊立即且明顯獲得球權,則哨音不予以理會。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2004最新籃球規則。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排球》
基本賽制和注意事項
1. 預賽採分組循環晉級,複賽開始採單淘汰賽。
2. 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一分,敗一場得零分,積分多者獲勝。
若勝場相同,以兩隊比賽之勝負為優先考量;若三隊勝場相同時
,則以三隊互相比賽時的得失分差為考慮;若仍相同,則以大會
公開抽籤決定。
3. 每一科系最多報名一隊。
4. 比賽前半小時,各比賽隊伍請攜帶上場球員之學生證至紀錄檯完
成球員登錄手續。
5. 報名名單上報名人數最多15人,最少6人,比賽至多登錄15人。
6. 若球隊在比賽時間開始5分鐘後未完成登錄並出場比賽,視同放
棄比賽。
7. 以系為比賽單位,男生選手與女生選手不可交叉參賽。
8. 球衣需統一,附背號,若無統一球衣,則須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
衣;排球由大會提供。
9. 比賽中僅有教練或隊長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10.比賽開始前隊長應主動向裁判握手以表明身分。
11.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多餘或粗暴之犯規動作,若情況嚴重裁
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甚至取消該隊資格。
12.若對對手身分需提出檢查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進行,若比賽已開始
則申請無效,若發現不符合資格之球員則該球員不得上場,若該
球員上場比賽則取消該隊所有場次之相關成績並取消其比賽資格。
競賽規則
1. 比賽採三戰兩勝制,球隊贏得一球即獲得一分〈得球得分制〉;
當接發球隊贏得一球時,則該隊得到一分並得到發球權。
2. 第一至第二局,先獲得25分並至少領先2分則勝一局;決勝局(第
三局)以先獲得15分並至少領先2分者為勝。第一局開賽場地及發
球權在賽前擲硬幣決定,每局結束及第三場8分換場。
3. 若接發球隊犯規,則發球隊得一分且繼續擁有發球權;若發球隊
犯規,則接發球隊得一分且得到發球權。
4. 位置錯誤的球隊失一分並喪失發球權。
5. 輪轉錯誤的球隊應判喪失發球權,並由對隊得一分並擁有發球權。
6. 球員受傷無法繼續比賽時,應作合法替補,如該隊已無合法替補
的可能,則可使用例外替補,例外替補是指不在場內之任一球員
替補受傷之球員,受傷之球員該場不得再進場比賽。
7. 不得進行試圖發球,裁判鳴笛指示發球後,發球員必須在8秒鐘
內完成發球。
8. 每局比賽,每隊每局可允許六人次的替補,採換人對換原則,但
需由隊長向裁判提出更換球員,裁判同意後,方可換人,換人時
間不超過10秒,否則視為暫停一次。
9. 每局各有兩次暫停機會,每次各為30秒,需由球隊隊長向裁判提
出,暫停時可交換選手。
10.每局間休息1~2分鐘,以裁判吹哨為準開始下一局比賽。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排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排球規則。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羽球》
基本賽制與注意事項
1. 預賽採分組循環晉級,複賽開始採單淘汰賽。
2. 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一分,敗一場或棄權得零分,積分多者
獲勝。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三隊以上積
分相等時,以該三隊之相關球賽勝點數多者晉級。
3. 每系最多報名一隊。
4. 比賽前30分鐘,各比賽隊伍請攜上場球員之學生證至紀錄台完成
球員登錄手續。
5. 每隊至少8名選手,至多12人。
6. 比賽開始後5分鐘,未完成登錄並出場比賽,視同放棄比賽。
7. 比賽採五點制,各點依序分別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雙。
8. 如該隊男生不足,可由女生代打男單、男雙或混雙,惟仍不得兼點
,但女生不足,男生不得代替。
9. 五戰三勝,預賽時五點皆需比完,複賽開始則搶三。
10.球員比賽中對裁判或對方球員有任何不禮貌言行,經裁判認定屬實
,停止該球員出賽。
競賽規則
1. 男子單打以及雙打比賽均以一局15分計算,女子單打以一局11分計
算。單局得勝獲得一點,不得棄點,否則視為棄權。
2. 凡15分制比賽,領先方達8分交換場地;11分制比賽,領先方達6分
交換場。
3. 如果雙方分數達到14 平分時(女子單打10分平分時),由先獲得14分
(10分)那方選擇加分與否,如決定加分則先達17分(13分)者此局獲勝。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審定之最新羽球規則。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壘球》
基本賽制和注意事項
1. 預賽採分組循環晉級,複賽開始採單淘汰賽。
2. 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一分,敗一場得零分,積分多者獲勝。
若勝場相同,以兩隊比賽之勝負為優先考量;若三隊勝場相同時
,則以三隊互相比賽時的得失分差為考慮;若仍相同,則以大會
公開抽籤決定。
3. 每系最多報名一隊。
4. 比賽前半小時,各比賽隊伍請攜帶上場球員之學生證至紀錄檯完
成球員登錄手續。
5. 報名名單上報名人數最多16人,最少10人,比賽至多登錄16人。
6. 若球隊在比賽時間開始5分鐘後未完成登錄並出場比賽,視同放
棄比賽。
7. 球員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下半身須著運動長褲,背後有背號,
帽子可戴可不戴;壘球由大會提供,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
審定合格之比賽用球。
8. 賽中僅有教練或隊長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9. 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多餘或粗暴之犯規動作,若情況嚴重裁
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甚至取消該隊資格。
10.禁穿鋼釘鞋,允許穿膠釘鞋,若比賽中發現有球員穿鋼釘鞋,將
請該球員立即換下,否則不得上場比賽。
11.除比賽用球外,其餘裝備自行準備。
競賽規則
1. 比賽採六局、一小時制,如遇四局差距十分以上,或五局差距七
分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
2. 比賽時,球數以一好一壞開始,三好四壞結束,不得短打,打者
最多跑兩個壘包,跑壘者free,失誤則pass one。
3. 現場比賽之任何情況以裁判判決為準。
4. 若六局打完或比賽時間超過六十分鐘不分勝負,第七局或下一局
開始採用突破僵局制(一開始即有人在二壘)。
5. 比賽採十人制,可十人攻擊十人守備、十人攻擊九人守備、九人
攻擊十人守備(但打擊時輪到第十棒則自動增加一個出局數)。
6. 為避免本壘板前不必要之碰撞產生之衝突,不論是否強制進壘只
要進入本壘板前3公尺記號線時,一律不准再回跑三壘,守備員
只需持球碰觸或踩本壘板即算刺殺成功,不需碰跑壘員(未達3公
尺處時的夾殺除外)。
7. 球隊若因違反附則而被判為「棄權比賽」之球隊,該場之比賽成
績以10:0判輸球,冒名頂替經查證屬實、跨隊比賽、打架滋事、
違反運動家精神(經裁判口頭警告再犯者)將判為「奪權比賽」。
8. 如果下雨,比賽與否由大會另行通知(雨勢過大才暫停比賽),各눊 球隊仍於比賽前三十分鐘至紀錄台進行登錄手續。
9. 若比賽中途下雨,由裁判與雙方隊長決定比賽是否繼續進行。
10.大會不提供練球場地及時間,比賽完後之球隊都不得向大會要求
繼續使用比賽場地。
11.此次比賽為顧及安全性及公平性,為維持比賽之安全性,希望不
要有球員受傷害,本次採用美國慢壘協會ASA規定之禁用球棒(請
參照附錄一),希望各隊都能遵守這項規定,嚴格禁止使用禁棒。如
比賽中使用禁棒經裁判員或對方球員舉證屬實,第一次給與口頭警
告,如第二次發現使用禁棒,主審可當場沒收比賽,判對方以10:0獲勝。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慢速壘球規則。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附錄一】
本次採用美國慢壘協會ASA規定禁用球棒一纜表
為維持比賽之安全性,希望不要有球員受傷害,所以希望各隊都能遵守這項規定
Easton SCX2 Synergy
Louisville Slugger SB34 Genesis
Miken Ultra (Balanced)
Miken Ultra (Maxload)
Miken Ultra II
Worth EST9
Worth XEST9X
Worth QESTFP
Worth SBWK
Worth Wicked (Slow Pitch Version Only)
Worth XWICKX (Slow Pitch Version Only)
Worth WWSC Wicked Composite (Slow Pitch Version Only)
《足球》
基本賽制和注意事項
1. 預賽採分組循環晉級,複賽開始採單淘汰賽。
2. 預賽以積分方式決定晉級隊伍。勝方得三分,平手各得一分,
負方得零分。若雙方積分相同,則取該兩隊比賽結果勝者晉級
;若三方積分相同,以三方之比賽結果比淨勝球;若仍相同,
則以大會公開抽籤決定。
3. 每一科系最多報名一隊。
4. 比賽前半小時,各比賽隊伍請攜帶上場球員之學生證至紀錄檯
完成球員登錄手續。
5. 報名名單上報名人數最多15人,最少7人,比賽至多登錄15人。
6. 比賽開始後五分鐘,若出賽隊伍上場人數不足六人,視為自動
放棄比賽,比賽結果判5:0輸球。
7. 以系為比賽單位,女生不得代替男生出賽。
8. 球衣自備,附背號,若比賽兩隊穿著同樣顏色球衣或無有號碼
之球衣,大會另外準備號碼衣;比賽球由大會提供。(守門員
球衣之顏色必須與其他球員不一樣)
9. 賽中僅有教練或隊長可和裁判及紀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10.比賽開始前隊長應主動向裁判握手以表明身分。
11.比賽期間嚴禁任何故意、多餘或粗暴之犯規動作,若情況嚴重
裁判有權將球員或教練驅逐出場,甚至取消該隊資格。
競賽規則
1. 比賽為七人制。
2. 兩隊隊長於賽前以擲銅板或猜拳選球選場,若需進行延長加賽
則重新擲銅板或猜拳選球選場。
3. 上、下半場比賽各25分鐘,中場休息五分鐘。
4. 複賽正規50分鐘比賽雙方平手時,應於兩分鐘後舉行第一次延
長賽(五分鐘)以分出勝負,若一度延長賽再度平手,休息兩分
鐘,進行第二次延長賽(三分鐘),第二次延長賽為黃金入球;
若仍出現平手情況,則採取P.K大戰,雙方派出五位球員以猜拳
方式決定先後進行交替罰球,罰進一球得一分,將分數加至球
隊分數上判定勝負。若再度平手,雙方一次派出一位球員進行
罰球以判定勝負(雙方皆進或雙方皆不進才進行下一輪)。
5. 每隊替補球員不得超過四人,換下場的球員不得再上場,其餘
皆採用國際標準十一人賽制規則。
6. 除因場地大小禁區及點球罰球點重新畫定外,其餘皆按國際規
則規定。
7. 如果下雨,比賽與否由大會另行通知(雨勢過大才暫停比賽),
各球隊仍於比賽前三十分鐘至紀錄台進行登錄手續。
8. 若比賽中途下雨,由裁判與雙方隊長決定比賽是否繼續進行。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足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足球規則。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桌球》
基本賽制與注意事項
1. 預賽採分組循環晉級,複賽開始採單淘汰賽。
2. 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一分,敗一場或棄權得零分,積分多
者獲勝。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三隊以
上積分相等時,以該三隊之相關球賽勝點數多者晉級。
3. 每系最多報名一隊。
4. 比賽前半小時,各比賽隊伍請攜上場球員之學生證至紀錄台完
成球員登錄手續。
5. 比賽開始後5分鐘,未完成登錄並出場比賽,視同放棄比賽。
6. 每隊至少七名選手(4男3女),至多12人(男女不拘)。
7. 比賽採五點制,各點依序分別為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
雙。
8. 女單可兼半點女雙或混雙,男不可兼點。重複兼點,視為棄權
,該點由對手獲勝。
9. 五戰三勝,先拿下三點者為勝,比賽不再進行。
10.每點採五局三勝制,每局11分,先勝三局為勝點,並結束該點
比賽。
11.團體中任何一點,因未到或未攜帶任何證件被判棄權時,取消
該點之比賽資格,並判對方勝此點。
12.球員比賽中對裁判或對方球員有任何不禮貌言行,經裁判認定
屬實,停止該球員出賽。
競賽規則
1. 每人發2球,之後交換發球,每局先得11分者獲勝,若比數10:10時
,每人發一球,比賽則進行到比數相差2分才分勝負。若一點打至第
五局,任何一方得分至五分時,雙方需交換場地,雙打賽時亦同時
交換發球權。
2. 暫停次數限制為每局一次,每次一分鐘,由場上選手或隊長提出。
※其餘規則參照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撞球》
基本賽制與注意事項
1. 預賽採分組循環晉級,複賽開始採單淘汰賽。
2. 預賽採積分制,勝一場得一分,敗一場或棄權得零分,積分多
者獲勝。兩隊積分相等時,以該兩隊比賽之勝隊獲勝;三隊以
上積分相等時,以該三隊之相關球賽勝點數多者晉級。
3. 每一科系最多報名一隊。
4. 比賽前30分鐘,各比賽隊伍請攜上場球員之學生證至紀錄台完
成球員登錄手續。
5. 報名單上報名人數最多12人,最少7人。
6. 比賽開始後5分鐘,未完成登錄並出場比賽,視同放棄比賽。
7. 比賽採五點制(五戰三勝),各點依序分別為男單、女單、男雙
、女雙、混雙。
8. 男單14-1(100),女單14-1(50),男雙九號球(搶7),女雙九號
球(搶7),混雙九號球(搶7)。
9. 當男生選手不足時,女生選手可替;但女生選手不足時,男生
選手不可代替。
10.每隊限一人兼點,且限兼一點,但不可兼第五點。
11.讓局制:男生讓女生(7局讓3局);體保生讓一般生(七局讓三局)。
12.雙打賽中,同隊的選手輪流出桿,每次出桿敲擊一次後必須換
手。雙打賽每一局的開球者由各隊自行決定,但開球後必須遵
守輪流出桿的規定。
13.若比賽打超過一個半小時可要求計時,一分鐘內要出杆。
14.比賽選手請自備球桿、手套等,以不違反正常規格為原則。
15.比賽以WPA世界花式撞球規則為準。
※其餘規則參照國際最新撞球規則。
※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當天公佈為準。
《體保生規定事項》
1. 每項比賽每隊限登錄二人,場上至多一位體保生。
2. 羽球、桌球、撞球等團體項目體保生不得兼點。
《雨備方案》
1. 賽程開始前即下雨─經大會宣布後直接接雨備賽程。
除桌球、羽球、撞球之外,全部改為單淘,足球和壘
球依雨勢大小決定是否停賽。
2. 賽程進行到一半開始下雨:
(1) 若比賽尚未開始進行,則經由大會宣佈後,開始雨備賽程。
(2) 若比賽已開始進行,由裁判決定比賽是否繼續進行。
【若停賽】
A. 比賽進行已過一半,依當時比數為比賽結果。
B. 比賽尚未進行一半,由大會另行通知加賽時間繼續完成比賽。
>>>>>>>>>>>>>>>>>>>>>>>>>>>>>>>>>>>>>>>>>>>>>>>>>>>>>>>>>>>>>>>>>>>>>>>>
以上為修改過的賽制
目前所有比賽也依據此份賽制
希望大家都參照此份
P.S.若有領隊或球員想要下載,可至官網
賽務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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