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ff23 (不專業人士)
看板Uni-LawServ
標題[申訴]PCCUTALK版主未依法審判選擇性辦案亂桶人
時間Mon Mar 22 22:22:18 2010
6 Univ-Taipei 大學 Σ台北地區
3 PCCU 文化 Σ文化大學
4 PCCU_Talk 文化 ◎文化透可 透可文化
聲明:
1.原判決應撤銷且根據一事不再理原則不得逕行再為判決。
2.懲處版主未依版規選擇性辦案,違法失職亂桶人。
事實:
1.無人身攻擊。
2.版主人身攻擊,選擇性辦案
理由:
1.版主未獲檢舉即自行辦案,該篇文章[文章代碼(AID):
#1BcROLXg (PCCU_Talk)],自發
表時間Mar 12 11:33:39 2010至當天晚上22點42分最後一個回文後被版主鎖文然後開始桶
人。
2.版主文章代碼(AID):
#1BcVLg55 (PCCU_Talk),指出我人身攻擊,並引用了不能當作參
考的維基百科當作我違反人身攻擊定義
我跟版主申訴無效,像版務申訴。
3.版主斷章取義只有抓我兩句話說什麼我人身攻擊。
---
→ staff23:禮拜三體育館才剛送一個沒死的 03/12 13:31
→ staff23:文化兩三年校內沒死什麼人了.....也該是時候了 03/12 13:34
涉及人身攻擊
附件:人身攻擊定義
http://0rz.tw/FQe2Q
一日內發道歉文 否則水桶一個月
2. 請勿涉及人身攻擊及推文挑釁
<經檢舉且查證屬實警告後
一日內發道歉文說明文或水桶
觸犯過板規者直接水桶以月累計>
實際上該段話總共有三句內容如下:
→ staff23:禮拜三體育館才剛送一個沒死的 03/12 13:31
→ staff23:文化兩三年校內沒死什麼人了.....也該是時候了 03/12 13:34
→ staff23:這種事情只能告訴大家自殺不能解決問題.....請打1995 03/12 13:35
我的回文只有到14:04分,從頭到尾根本沒有與他人產生言論上的爭執,更無對他人做出
人身攻擊,也無跟版主提出檢舉過,根本沒有版主所謂的一個拍子打不響的言論。只有版
主自己亂判而已。版主還影射他人什麼狡辯之類的言詞?
版主的言論在這篇文章代碼(AID):
#1BcpeIIV (PCCU_Ta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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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BcVLg55 (PCCU_Talk) [ptt.cc] [公告] g6q962017 水桶 ; st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CCU_Talk/M.1268381034.A.14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3 元 │
└─────────────────────────────────────┘
┌─────────────────────────────────────┐
│ 文章代碼(AID):
#1BcROLXg (PCCU_Talk) [ptt.cc] [閒聊] 聽說早上在大典有人? │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PCCU_Talk/M.1268364821.A.86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 元 │
└─────────────────────────────────────┘
staff23、redzero以上版友逾期未發道歉文
各水桶一個月。期滿來信解除。
a10029783
推 a10029783 :咩送道歉 直接送我水桶最快 03/12 20:48
有GUTS但須承擔不良示範責任,追加一個月水桶。共兩個月。期滿來信解除。
即刻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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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巴掌拍不響
爭端發生 兩邊都判 兩邊都給台階下 兩邊卻都不肯下
發個道歉文 很困難?
鬼謀狡辯逞一時口舌之快無助成大事 耍耍小聰明罷了
有GUTS是好事,但請記得英雄不好做。
改天兩邊角色對調,三位作何感想?
唷 我只是個一天到晚被靠北被威脅被信件騷擾的版主
沒資格說些什麼 只能用勸的
都二十幾歲人了,請自己想想怎樣做才能達成雙贏局面。
如果版友無法用理性的態度來詢問版主的話
您奢望版主用什麼樣的態度來回覆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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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CUTALK版的版規文章代碼(AID):
#1B9vXZs2 (PCCU_Talk) [ptt.cc] [板規]
並無規定不道歉就要多加一個月,很明顯版主未依法審判,在版上就遭人質疑過。
之前版主也有很明顯的偏頗
文章代碼(AID):
#1BH_gTOK (PCCU_Talk) [ptt.cc] [公告] kev010107 警告一次
老板友有特權可以用版規八而不須要用版規二?
法有明文規定時就應依明文審判,哪有不依該法審判之道裡?
文章代碼(AID):
#1BZYrqyv (PCCU_Talk) [ptt.cc] [公告] 17389刪文說明
公布個人資料不須警告不須劣退?前版主特權?
4.
我於板上申訴卻遭刪文,被要求要站內信,我亦不服。
後來站內信給版主,更被版主直接人身攻擊罵人缺乏公民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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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址只是參考
另外我不知道您如此的缺乏公民素養
在此替您為人身攻擊做出解釋:
任何針對任何參與者的人格或背景做出評論的言論就是人身攻擊。
有關書籍查閱不到的話 再來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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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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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擊主體或稱參與者: 文化校園內之人事物
攻擊主體之處境或稱參與者之背景:學生人數眾多 少數死於意外、自殺或離病死去
攻擊之評論或手段: 兩三年內沒死什麼人 ->依據亞氏之邏輯論:
文化人該兩三年沒事就死幾個人?
人身攻擊之三要素全部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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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就是亂講
人身攻擊的攻擊主體是攻擊者,客體是參與討論者,加上攻擊行為完成與實質損害發生,
我的言論並沒有攻擊該篇文章參與的討論者,再來人身攻擊的客體必須是自然人,也就是
法人不成立,法人何來人身?文化校園是獨立自然人嗎?並不是!文化兩三年校內沒死
什麼人了是一個事實(主要是沒有在校內自殺成功的),是一件事情,
也該是時候了,是針對該件事情做出評論,何來人身攻擊?
5.
而且真正該篇文章內有違規的嫌疑人版主根本沒有全數舉發,很明顯選擇性辦案。
例如:
噓 liu31636 :純噓staff23嘴真髒...講話不經過大腦!? 03/12 21:43
噓 jackytltl :噓staff23 你真的懂自殺者家屬的痛苦嗎 你真是可悲 03/12 22:42
這兩個按照版主的定義根本早就抵觸版規二了?
版主可以視若無睹?
6.
我跟組務提出申訴在未申訴完畢前版主就開始桶人,違反國家上位法階的法理(ptt
站規規定承襲國家上位法階的法理),即未終局判決前不得執行刑,本案尚可與組務申訴
及PTT法院申訴,未申訴完畢前不得執行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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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201.91
※ 編輯: staff23 來自: 124.8.201.91 (03/22 22:27)
1F:推 dreamwave:處理中.... 04/05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