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codylus (奮起狐)
看板TransLaw
標題[問題] 刑總共犯一題
時間Tue Jun 28 00:42:42 2011
1。
試就共犯獨立性與共犯從屬性之學說,分析說明我國刑總第28條共同正犯
29條教唆犯及30條從犯之規定,究採何種性質?
並請就共犯間之著手
時期與既未遂之認定,一併說明
我的作答方式:
一.交代共犯獨立性與共犯從屬性之學說
二.我國採限制從屬性原則,29.30以有正犯行為為必要blahblah
共同正犯我想用行為共同說帶過去
三.因為後面這部份我唸得很趕(太混了Orzzz)
紅字標的這句有點不知道它在問什麼
共犯的既未遂認定不就基於其互相承擔犯罪之性質
一部既遂全部既遂嗎?
難道要把幫助及教唆的雙重故意也交代出來?囧
著手的判斷標準...?(老人癡呆貌)
是在講罪責加重那部份嗎?該怎麼寫比較漂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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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209.19
1F:→ crazy8324683:祝CCU金榜題名 :) 06/28 09:33
2F:推 quill9624:樓上高手! 06/28 13:00
3F:→ mmc109815035:同學,紅字部分的重點著重在共犯''著手''的判斷唷! 08/01 10:18
4F:→ mmc109815035:如果您有多練習盧老師出的期中期末考題,會發現老師 08/01 10:20
5F:→ mmc109815035:滿常考''著手''時間點的判斷的.. 08/01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