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ocodylus (奋起狐)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刑总共犯一题
时间Tue Jun 28 00:42:42 2011
1。
试就共犯独立性与共犯从属性之学说,分析说明我国刑总第28条共同正犯
29条教唆犯及30条从犯之规定,究采何种性质?
并请就共犯间之着手
时期与既未遂之认定,一并说明
我的作答方式:
一.交代共犯独立性与共犯从属性之学说
二.我国采限制从属性原则,29.30以有正犯行为为必要blahblah
共同正犯我想用行为共同说带过去
三.因为後面这部份我念得很赶(太混了Orzzz)
红字标的这句有点不知道它在问什麽
共犯的既未遂认定不就基於其互相承担犯罪之性质
一部既遂全部既遂吗?
难道要把帮助及教唆的双重故意也交代出来?囧
着手的判断标准...?(老人痴呆貌)
是在讲罪责加重那部份吗?该怎麽写比较漂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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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209.19
1F:→ crazy8324683:祝CCU金榜题名 :) 06/28 09:33
2F:推 quill9624:楼上高手! 06/28 13:00
3F:→ mmc109815035:同学,红字部分的重点着重在共犯''着手''的判断唷! 08/01 10:18
4F:→ mmc109815035:如果您有多练习卢老师出的期中期末考题,会发现老师 08/01 10:20
5F:→ mmc109815035:满常考''着手''时间点的判断的.. 08/01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