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07 (0707)
看板TransLaw
標題[民法] 今年台大民總第二題
時間Wed Aug 4 20:49:13 2010
今年考台大法轉, 民總第二題實在找不太出考點...
結果我亂寫一通, 還提早交卷QQ 最後民總也只拿60分而已
(版上無台大上榜人士分享, 我不知道這個分數是低還是還可以接受?
這分數比我憲法低了10幾分, 所以我猜應該算低?? 看前面其他學校的分數都有80幾的)
可以請版上神人幫我看一下好嗎?
題目在此
http://exam.lib.ntu.edu.tw/sites/default/files/exam/undergra/99/99050.pdf
我的想法是, 丙向A公司請求無理由
1. 甲構不構成表見代理?
→把表見代理的要件拿出來代一下, 管見以為不構成表見代理
2. 甲無權代理, A公司不用對丙負責
.....然後我就寫完了orz 但這題的考點應該沒那麼少吧??
乙都不用出場的嗎?
請問有前輩們可以幫我指點一下嗎?
非常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4.74
1F:推 gt2986:坦白講 正取2的民總跟憲法都沒你高 你算很強了 08/04 21:49
2F:→ new07:所以這個分數還算可以囉? 08/04 23:57
3F:推 ncculawyer:一樓 這是真的嗎? 這樣他的英文跟國文也太高了吧 08/05 02:07
4F:→ Kiotomoz:台大靠國英決勝負好像已經不是新聞了Orz.... 08/05 03:21
5F:推 gt2986:對啊 好像國英都70以上 08/05 08:41
6F:推 cck525:看完下篇感覺民總拿60算低了...原po第二題大概只拿10分而已 08/05 12:30
7F:→ Kiotomoz:第一題也沒那麼好拿滿啊@@a...這裡因為給的時間明確到日, 08/05 15:27
8F:→ Kiotomoz:所以一個一定要稍微帶到的就是期間的計算,然後破題一開始 08/05 15:29
9F:→ Kiotomoz:應該是從何請求權基礎下手(不過非爭點不用過於深入),判斷 08/05 15:29
10F:→ Kiotomoz:其時效,其中有兩個一定要放進來的是侵權行為和不當得利, 08/05 15:30
11F:→ Kiotomoz:這是因為197的時效期間有不同的設計,而且後面還有一個返 08/05 15:31
12F:→ Kiotomoz:還其利益的注意規定.另因為他用2003/5/5與2005/2月初,這 08/05 15:32
13F:→ Kiotomoz:有兩個可能的考點意思,一是可能單純在問130視為不中斷,二 08/05 15:33
14F:→ Kiotomoz:是可能在合併問197這兩個期間的關係.侵權處理到這裡就應 08/05 15:34
15F:→ Kiotomoz:該是停下了,剩下除了無關緊要的占有物反還請求權,就是動 08/05 15:35
16F:→ Kiotomoz:產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及以占有為標的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 08/05 15:35
17F:→ Kiotomoz:權,後兩者都是適用125條的15年,再來要討論起算點與進行, 08/05 15:37
18F:→ Kiotomoz:這就是最高法院31年11月19日決議(一)及95年16次民事庭會 08/05 15:38
19F:→ Kiotomoz:議,128條前段所謂可行始時,係指法律上無障礙而言,主觀上 08/05 15:39
20F:→ Kiotomoz:的不知都屬於事實上的障礙,因其法律上對乙之請求權皆已發 08/05 15:42
21F:→ Kiotomoz:生,中間請求同樣因未於期間內起訴而視為不中斷,最後則是 08/05 15:44
22F:→ Kiotomoz:涵攝進139論時效不完成,就可以收功下結論了@@a 08/05 15:45
23F:→ Kiotomoz:時效規定雖然很技術,可是可以寫的東西也不少啊@@.... 08/05 15:47
24F:→ cck525:欸我沒有說他第一題拿到50分的意思啦...只是看他第二題內容 08/05 16:30
25F:→ cck525:方向打偏 覺得應該會蠻低分的... 08/05 16:31
26F:→ Kiotomoz:可是他都拿60了,如果第二題只拿10分,我的數學不好,可是怎 08/05 16:42
27F:→ Kiotomoz:麼減都是50剛好是第一題題分Orz..........(逃) 08/05 16:42
28F:→ Kiotomoz:不過我倒覺得不一定打偏就拿不到好題分,只是如果真的要往 08/05 16:46
29F:→ Kiotomoz:不構成表見代理走,那麼至少要從抗辯的四項理由中,整理出 08/05 16:46
30F:→ Kiotomoz:本件紛爭在兩造所涉的相關爭點,並基於此鋪陳表示表見代理 08/05 16:47
31F:→ Kiotomoz:的不該當,把理由轟隆隆拉完以後再下結論,雖然不是被期待 08/05 16:48
32F:→ Kiotomoz:的答案但是應該不會被打槍得很嚴重才對. 08/05 16:48
33F:→ cck525:10是我亂舉的啦XDD 不要太在意 我沒注意配分 08/05 16:49
34F:→ cck525:喔喔~~所以打偏也不是那麼讓人沮喪的一件事 08/05 16:50
35F:→ cck525:我原本以為打偏就會死很慘 08/05 16:51
36F:→ Kiotomoz:台大的老師很喜歡講爭點和理由啊,所以最重要的就是這兩個 08/05 23:54
37F:→ Kiotomoz:東西,其他就是看老師對你答案的愛而已.如果有本事寫到老 08/05 23:55
38F:→ Kiotomoz:師對你的看法"雖不甚同意,但可資傾聽",基本就是有打到點. 08/05 23:56
39F:→ Kiotomoz:台大老師自己常常喜歡講別人"逆我者零分"有何不好,如果真 08/05 23:58
40F:→ Kiotomoz:的得到一個"逆我者零分"的評價,如此品行,值得就學嗎? 08/05 23:58
41F:→ Kiotomoz:所以善意推論老師們的雅量都是很充足的XD 08/05 23:59
42F:→ Kiotomoz:何況權利外觀的認定本來就很困難,實務也沒有一個共通的抽 08/06 00:00
43F:→ Kiotomoz:象標準,如何獲致這個評價,選擇的判斷標準何在,說不說得通 08/06 00:01
44F:→ Kiotomoz:我想這才是閱卷者最希望看到的. 08/06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