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w07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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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法] 今年台大民总第二题
时间Wed Aug 4 20:49:13 2010
今年考台大法转, 民总第二题实在找不太出考点...
结果我乱写一通, 还提早交卷QQ 最後民总也只拿60分而已
(版上无台大上榜人士分享, 我不知道这个分数是低还是还可以接受?
这分数比我宪法低了10几分, 所以我猜应该算低?? 看前面其他学校的分数都有80几的)
可以请版上神人帮我看一下好吗?
题目在此
http://exam.lib.ntu.edu.tw/sites/default/files/exam/undergra/99/99050.pdf
我的想法是, 丙向A公司请求无理由
1. 甲构不构成表见代理?
→把表见代理的要件拿出来代一下, 管见以为不构成表见代理
2. 甲无权代理, A公司不用对丙负责
.....然後我就写完了orz 但这题的考点应该没那麽少吧??
乙都不用出场的吗?
请问有前辈们可以帮我指点一下吗?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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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4.74
1F:推 gt2986:坦白讲 正取2的民总跟宪法都没你高 你算很强了 08/04 21:49
2F:→ new07:所以这个分数还算可以罗? 08/04 23:57
3F:推 ncculawyer:一楼 这是真的吗? 这样他的英文跟国文也太高了吧 08/05 02:07
4F:→ Kiotomoz:台大靠国英决胜负好像已经不是新闻了Orz.... 08/05 03:21
5F:推 gt2986:对啊 好像国英都70以上 08/05 08:41
6F:推 cck525:看完下篇感觉民总拿60算低了...原po第二题大概只拿10分而已 08/05 12:30
7F:→ Kiotomoz:第一题也没那麽好拿满啊@@a...这里因为给的时间明确到日, 08/05 15:27
8F:→ Kiotomoz:所以一个一定要稍微带到的就是期间的计算,然後破题一开始 08/05 15:29
9F:→ Kiotomoz:应该是从何请求权基础下手(不过非争点不用过於深入),判断 08/05 15:29
10F:→ Kiotomoz:其时效,其中有两个一定要放进来的是侵权行为和不当得利, 08/05 15:30
11F:→ Kiotomoz:这是因为197的时效期间有不同的设计,而且後面还有一个返 08/05 15:31
12F:→ Kiotomoz:还其利益的注意规定.另因为他用2003/5/5与2005/2月初,这 08/05 15:32
13F:→ Kiotomoz:有两个可能的考点意思,一是可能单纯在问130视为不中断,二 08/05 15:33
14F:→ Kiotomoz:是可能在合并问197这两个期间的关系.侵权处理到这里就应 08/05 15:34
15F:→ Kiotomoz:该是停下了,剩下除了无关紧要的占有物反还请求权,就是动 08/05 15:35
16F:→ Kiotomoz:产的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及以占有为标的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 08/05 15:35
17F:→ Kiotomoz:权,後两者都是适用125条的15年,再来要讨论起算点与进行, 08/05 15:37
18F:→ Kiotomoz:这就是最高法院31年11月19日决议(一)及95年16次民事庭会 08/05 15:38
19F:→ Kiotomoz:议,128条前段所谓可行始时,系指法律上无障碍而言,主观上 08/05 15:39
20F:→ Kiotomoz:的不知都属於事实上的障碍,因其法律上对乙之请求权皆已发 08/05 15:42
21F:→ Kiotomoz:生,中间请求同样因未於期间内起诉而视为不中断,最後则是 08/05 15:44
22F:→ Kiotomoz:涵摄进139论时效不完成,就可以收功下结论了@@a 08/05 15:45
23F:→ Kiotomoz:时效规定虽然很技术,可是可以写的东西也不少啊@@.... 08/05 15:47
24F:→ cck525:欸我没有说他第一题拿到50分的意思啦...只是看他第二题内容 08/05 16:30
25F:→ cck525:方向打偏 觉得应该会蛮低分的... 08/05 16:31
26F:→ Kiotomoz:可是他都拿60了,如果第二题只拿10分,我的数学不好,可是怎 08/05 16:42
27F:→ Kiotomoz:麽减都是50刚好是第一题题分Orz..........(逃) 08/05 16:42
28F:→ Kiotomoz:不过我倒觉得不一定打偏就拿不到好题分,只是如果真的要往 08/05 16:46
29F:→ Kiotomoz:不构成表见代理走,那麽至少要从抗辩的四项理由中,整理出 08/05 16:46
30F:→ Kiotomoz:本件纷争在两造所涉的相关争点,并基於此铺陈表示表见代理 08/05 16:47
31F:→ Kiotomoz:的不该当,把理由轰隆隆拉完以後再下结论,虽然不是被期待 08/05 16:48
32F:→ Kiotomoz:的答案但是应该不会被打枪得很严重才对. 08/05 16:48
33F:→ cck525:10是我乱举的啦XDD 不要太在意 我没注意配分 08/05 16:49
34F:→ cck525:喔喔~~所以打偏也不是那麽让人沮丧的一件事 08/05 16:50
35F:→ cck525:我原本以为打偏就会死很惨 08/05 16:51
36F:→ Kiotomoz:台大的老师很喜欢讲争点和理由啊,所以最重要的就是这两个 08/05 23:54
37F:→ Kiotomoz:东西,其他就是看老师对你答案的爱而已.如果有本事写到老 08/05 23:55
38F:→ Kiotomoz:师对你的看法"虽不甚同意,但可资倾听",基本就是有打到点. 08/05 23:56
39F:→ Kiotomoz:台大老师自己常常喜欢讲别人"逆我者零分"有何不好,如果真 08/05 23:58
40F:→ Kiotomoz:的得到一个"逆我者零分"的评价,如此品行,值得就学吗? 08/05 23:58
41F:→ Kiotomoz:所以善意推论老师们的雅量都是很充足的XD 08/05 23:59
42F:→ Kiotomoz:何况权利外观的认定本来就很困难,实务也没有一个共通的抽 08/06 00:00
43F:→ Kiotomoz:象标准,如何获致这个评价,选择的判断标准何在,说不说得通 08/06 00:01
44F:→ Kiotomoz:我想这才是阅卷者最希望看到的. 08/06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