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VivaAoi (Viva葵) 看板: TransLaw
標題: [問題] 高雄大學 95 刑總第三題
時間: Thu Jul 1 16:17:24 2010
有鑑於高大快考試了 PO個題目應景向板上高手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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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縮址
http://tinyurl.com/289bttk
略過詳細擬答,想請教的是幾個爭點
首先是乙的部分:
1. 乙的究應以正當防衛阻卻違法?抑或以緊急避難阻卻違法?
如成立正當防衛,那乙是否有生挑唆防衛的問題
如成立緊急避難的話,是否生自招危難的問題?
接下來是甲的部分:
1. 拙見認為甲雖有教唆行為,但僅教唆乙「打抱不平」並未教唆乙犯特定之罪
故不成立傷害罪的教唆犯。
(參照 林山田師 刑法通論下冊 109頁)
請問這樣的觀念是否正確,
如能撥冗回覆指教,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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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10.5.180
1F:→ lkk0752:標題改一下 依你提供的簡答 應該是95刑總第4題才對... 07/01 16:39
2F:→ VivaAoi:啊 打錯了 (遮臉) 07/01 16:39
※ 編輯: VivaAoi 來自: 123.110.5.180 (07/01 16:39)
3F:推 Aaso:我認為乙是可以主張正當防衛而且沒有防衛過當 07/01 17:09
4F:→ Aaso:先寫乙正當防衛 因為阻卻違法所以客觀上乙的行為無不法 07/01 17:10
5F:→ Aaso:再寫甲的教唆行為 但因為乙的行為評價上無不法 所以甲並未 07/01 17:11
6F:推 Aaso:不好意思 更正一下 正犯無罪~共犯就無罪 07/01 17:13
7F:→ Aaso:不用討論甲教唆行為~ 07/01 17:13
8F:推 Perfectsoul:個人覺得甲根本自始以來不構成挑唆行為 07/01 23:23
9F:→ Perfectsoul:挑唆行為必須使被挑唆者足以產生犯罪決意 乙只是勸導 07/01 23:24
10F:→ Perfectsoul:更何況在乙實行正當防衛前甲之原因力早已中斷 07/01 23:25
11F:→ wayhwa:因乙行為不夠成犯罪,則甲亦非有教唆犯適用,不知解釋可否? 07/02 00:39
12F:→ JHROC:針對Aaso2第一推,請問可主張正當防衛且未過當之理由為何? 07/07 00:00
13F:→ JHROC:針對其第二推,「因為阻卻違法所以客觀上乙的『行為』無『不 07/07 00:01
14F:→ JHROC:法』」是否已有混亂構成要件合致性與違法性階層之嫌? 07/07 00:02
15F:推 JHROC:針對第三推,正犯無罪共犯就無罪的實質理由為何? 07/07 00:04
16F:推 JHROC:針對P,何謂「原因力?」又何謂原因力之「中斷」? 07/07 00:07
17F:推 Aaso:我比較喜歡二階論的寫法~所以再看主觀故意過失之前會先看 07/08 00:36
18F:→ Aaso:有無客觀阻卻違法事由 至於主觀是否需要有防衛意思 我覺得 07/08 00:37
19F:→ Aaso:不需要 當然三階論會先看故意過失才看違法姓 思考方式就會 07/08 00:38
20F:→ Aaso:不同 07/08 00:38
21F:推 Aaso:至於無防衛過當的理由 正當防衛的適當性 必要性我認為都過關 07/08 00:41
22F:→ Aaso:再來此題丙也沒有客觀社會倫理的限制 ex:老人小孩之類的 07/08 00:41
23F:→ Aaso:亦無挑唆防衛 不需先迴避再反擊 故無防衛過當 07/08 00:42
24F:推 Aaso:如有錯誤請J大指教 謝謝 07/08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