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lvos70 (小鳥~兒)
看板TransLaw
標題[問題] 刑法小問題
時間Fri Oct 23 16:13:22 2009
讀林山田老師,刑法通論,第10版
第124頁
題目:A教唆B殺C,B在視線不良的情況下,誤認D為C,而加以殺害
答:前略,對A而言,應屬於打擊錯誤,故A對於D的死亡結果,則應論以過失致死罪。
由於2005年的刑法修正以刪除未遂教唆的處罰規定,故A僅負一般過失致死罪的刑罰。
對照此題,我自己也想到的問題
問題:有一廚師A,看到他的仇人C,剛好來店裡面吃飯,就在C的餐點裡面下毒,
新來服務生B不知情,不小心把該給C的餐點端給了另一位客人D,導致D食用後死亡
兩題相對照之下,那麼本題的回答
A成立"間接殺人未遂正犯"與"間接過失致死罪"?????
可是又看到同書的第66頁,間接正犯不可能成立過失犯。
所以這題最終的回答,只能成立間接殺人未遂正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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