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lvos70 (小鸟~儿)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刑法小问题
时间Fri Oct 23 16:13:22 2009
读林山田老师,刑法通论,第10版
第124页
题目:A教唆B杀C,B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误认D为C,而加以杀害
答:前略,对A而言,应属於打击错误,故A对於D的死亡结果,则应论以过失致死罪。
由於2005年的刑法修正以删除未遂教唆的处罚规定,故A仅负一般过失致死罪的刑罚。
对照此题,我自己也想到的问题
问题:有一厨师A,看到他的仇人C,刚好来店里面吃饭,就在C的餐点里面下毒,
新来服务生B不知情,不小心把该给C的餐点端给了另一位客人D,导致D食用後死亡
两题相对照之下,那麽本题的回答
A成立"间接杀人未遂正犯"与"间接过失致死罪"?????
可是又看到同书的第66页,间接正犯不可能成立过失犯。
所以这题最终的回答,只能成立间接杀人未遂正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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