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HROC (JasonHuang)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問題] 中興、東吳?_?
時間Tue Aug 11 21:40:15 2009
TO 正當防衛:
※ 引述《notwehr (yen)》之銘言:
: 怎麼這種問題也可以紛紛擾擾這麼久阿!
: 最後竟然得出
: [原來''老師大都是兼任''也沒有不好!雖待在學校時間不多也是可以透過各種管道
: 讓有疑問的同學獲得解答]這種結論...阿不是本來就是這樣嗎!?
事實上,是這樣沒有錯!
但是沒在有說清楚之前,對於想要考轉學考以及考上法轉的
新人,他們真的知道大家知道什麼是兼任教授嘛?以及兼任教授為什麼再學校時間比
較少的原因嘛?
: 1.政大許多重要的科目都是誰在教
: 林國全,林勳發,張新平,吳秀明,董保城,陳敏,林俊益都是兼任
: 誰不好了?誰不是認真教學?
那些政大的老師很優秀阿,每個人都很肯定阿!
: 很多兼任的政大,還不是讓很多考上的人自以為自己多了不起!
有誰是因為因為老師很認真,所以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的呢?
: 2.真的會有上完他的課學生有問題不回答就拍拍屁股就走,甚至不回覆同學信件
: 只顧著自己的事,只把兼任當打工,上完課就等著領錢的惡劣老師嗎?不會吧!
: 幹麻一開始就對老師有沒辦法甚至不願意解答或放心力在學校的惡性質疑啊?!
惡性質疑?
質疑這樣一個中性的字眼,請問你是根據什麼灌上惡性兩字?
: 許玉秀除了上課外,也是有透過各種管道解決同學問題吧!難道沒有嗎?!
有,但是請問有哪個老師會主動問全班同學「有沒有哪裡不會的阿?」
我提出學生有問題應該要主動這點,沒有什麼問題吧?!
: 再怎樣,至少也提供了一個''只不過通過轉學考就自以為很強的課輔''
: 作為沒魚蝦也好的選項,是吧!
麻煩你說清楚點好嗎?
詆毀的理由也順便一下。
: 3.向大家表明[我是XX學校來的,以學校為榮,我就是要捍衛校譽!]是哪裡錯了?!
: 自己人罵得難聽也就算了,一個外人,憑什麼說三道四批評別人的學校!
: 真的是看不下去...
說三道四?
批評?
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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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142.117
1F:推 BLG5566:戰不完ㄟ 有必要那麼無聊 一值在這邊玩文字遊戲嗎?? 08/11 23:29
2F:→ BLG5566:什麼事情都要理由 路上看你不順眼打你 也可以當理由阿 08/11 23:30
3F:→ BLG5566:這樣吵要吵到何時??停止這一切好嗎?政大高材生 08/11 23:30
4F:→ JHROC:那我是不是可以說,什麼都可以戰阿,要戰不用理由阿。我沒要 08/11 23:31
5F:→ BLG5566:唸個法律什麼事情都鑽牛角尖 搞不懂最後唸那麼多書是幹什 08/11 23:31
6F:→ BLG5566:麼的?拜託!! 08/11 23:32
7F:→ JHROC:法律對就對,錯就是錯。更何況現在大家討論的根本就與法律無 08/11 23:32
8F:→ JHROC:關。 08/11 23:33
9F:→ s81250:看到56就想噓耶不知道為啥 08/11 23:36
10F:→ JHROC:是輕鬆的話題嘛XD 08/11 23:37
11F:→ johnny0399:雖然看戰文很有趣,但我還是建議版主把這系列文章砍了 08/12 00:02
12F:→ weijohng:法律哪有對就對 錯就是錯...法律沒有標準答案好嗎 08/12 00:19
13F:→ weijohng:只要能經過嚴謹的論證 答案很常不一樣阿 08/12 00:20
14F:→ JHROC:你說到重點了「經過論證」,那不就是需要提供理由的嗎? 08/12 09:36
15F:→ JHROC:難道可以在法律問題上說,「甲、乙說均無理由」,但是卻不說 08/12 09:37
16F:→ JHROC:明為什麼的嗎? 08/12 09:37
17F:→ JHROC:順便給56,路上看不順眼開扁是不需要理由的,因為任何理由 08/12 09:38
18F:→ JHROC:因為任何理由也都不算是理由;警察把你抓起來,是需要理由的 08/12 09:38
19F:→ s81250:56我尊重你在路上隨便開扁,不需要理由!因為那是你的自由 08/12 11:14
20F:→ s81250:但是我直接把你扭送警局或警察抓你!是有理由的 08/12 11:14
21F:→ s81250:因為你攻擊他人的生命 身體法益! 08/12 11:14
22F:→ JHROC: 侵害 08/12 11:17
23F:→ s81250:就要乖乖接受法律的制裁! 這是兩回事!還有請不要用注音文 08/12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