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nulawta (johnny)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刑法] 中正今年轉學考 刑法
時間Wed Jul 15 20:27:54 2009
※ 引述《LOSOSO (lososo)》之銘言:
: 其實是第幾題我忘記了
: 事實上我連是不是中正的題目都忘了
: 如果不是就是政大題目 歡迎指教
: 只是對那題我有問題
: 題目大致如下
: 甲跟女主播乙相戀中 乙有天認為跟甲的緣分已盡 告
: 知甲是個好人可以得到更好的對象並提出分手
: 甲跟乙分手後心有不甘 懷疑分手前乙已經外遇有對象
: 所以開始秘密調查乙 並發現乙目前有新男朋友 心想果然被乙背叛心有不甘
: 事實上是乙跟甲分手後 認識某小開丙 並覺得有錢屌就大展開交往
: 過幾天甲生殺丙之念頭 喝醉之後 帶著有毒的吹箭 騎車往乙住處
: 在騎車途中 撞傷路人丁 但因為甲處於酒醉狀態 不知道撞到人 繼續騎走
: 丁被撞倒後輕傷 隨後爬起哭著離去!
: 問題一 好像是甲對丁的過失傷害跟肇事逃逸問題
肇事遺棄罪要以甲主觀上有此犯意 僅有過失傷害
: 接著甲到了乙處 從窗戶發現有人影 有一人以30度角(我對30度角很有印象) 作活塞運動
: 並且聽到乙女呻吟不斷 甲怒氣爆發 像乙身上做活賽運動的人射出毒箭
: 事實上乙身上的乃為暗戀乙的戊 正在強爆乙
: 當甲發現殺錯人後 隨即叫了救護車後 極速逃逸
: 被射倒的戊 自行跑出乙宅 在路上被好心路人送至醫院 施打血清 救回一命
: 事實上如果戊未走出乙宅 救護車將會及時趕到 送戊至醫院 戊依舊會被救回一命!
: 問題二是甲前往乙處後所發生的所有法律關係
: 這題問很多東西 我是當砲灰的自然實力很差
: 第一題大概就寫討論原因自由前行為然後否定它
: 接著討論過失上害還有討論肇事逃逸是罰逃逸行為之類的 我也忘了
: 第二題我是寫客體錯誤還有
:討論中止犯
這邊不會成立中止犯 1.須有己意中止(非外在強迫 內心無受拘束 自由的自主決定)
2.防果行為
因為戊沒有死亡的結果並非 甲的防果行為所致
跟準中止犯 1.上述一的條件
2.防果行為 (雖然有防止行為 但仍須有真摯的努力才可以)
甲打了救護車電話就跑了
甲並沒有盡到真摯的努力 (個人認為)
應適用的是25條的一般未遂
: 我是想問一下客體錯誤的問題 不知道為什麼我忽然混亂了起來
: 客體錯誤是採法定符合說 等價的客體錯誤還是成立原本犯的罪的既遂犯
: 不等價的是原本想犯的成立未遂 實際犯的成立過失 然後想像競合
行為人打擊錯誤(實行行為) 才能成立(甲瞄準乙射擊卻打到丙未死) 過失
乙故意殺人未遂 丙過失傷害 想像競合
本題行為人是以故意殺(人)等價的客體錯誤 甲是沒有過失可言的---
猶如甲誤戊為丙而殺之 在甲的行為就是要侵害(人) 即屬於故意犯的殺人既遂
至於討論到丙的部分是否有可能構成殺人未遂的可能 進而想像競合
這個我也不太清楚
還待高手詳解 (我野蠻想知道的)
個人見解:甲是出於一個殺人的故意 在實行侵害等價的客體後
並無再生侵害其他的法益 且就原欲侵害客體轉移至其他客體
並非打擊錯誤等狀況 至此應認甲僅需負一個殺人未遂 無須想像競合
: 我的問題就是甲沒有被殺死 那之後是要討論等價還是不等價
不管有無殺死 都要先區別 是屬於何種 狀況 之後才能繼續下筆阿~@@~
客體錯誤1.等價 明知是人還殺 故意!!! (例外於容許構成要件錯誤)
2.不等價 以為是貓阿狗的殺下去結果是人 過失
至此 可以明顯看出甲是殺(人)等價 的故意
: 還是根本跟這沒關係 原本考試的時候寫得很合情合理 考完之後越想越怪
: 請各位高手指教一下 在書裡面都是有被殺死 忽然來個沒被殺死我就混亂了
不論死或沒死都是一樣的操作模式
以上愚見待高手詳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21.93
1F:推 chihchien:推這篇 07/16 01:24
2F:推 ohya0903:不推 05/08 14:41
3F:→ ohya0903:很好奇這樣能上榜嗎? 05/08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