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l0325 (風~)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問題]請求民法(總則債編物權)以及刑法考古題分析
時間Thu Jul 9 22:48:47 2009
: 刑法題目如下:
: 一、甲因長期失業而身無分文,由於甲聽聞近期原物料價格不斷上漲,而某資
: 源回收場內存放不少的銅線電纜,甲認為如果能夠加以轉賣的話,應可從
: 中獲利不少。因此,甲趁深夜之際,翻越資源回收場的圍牆進入場區內,
: 而欲將放置在地面上的大綑電纜線搬走,但由於電纜線之重量頗重,甲難
: 以順利搬移,只能緩慢拖拉。此時,資源回收場的值班人員乙剛好外出購
: 買宵夜,乙發現甲形跡可疑,於是向甲大聲喝斥:「你在做什麼?不要動!」
: 甲發覺事跡敗露,於是丟下電纜線轉身就跑,乙則快步上前欲追捕甲,當
: 乙由後方拉住甲的上衣時,甲為了能夠順利脫身,則出手將乙推倒在地,
: 但最終仍被乙制伏而移送法辦。
: 問:對於甲之行為,應如何予以論罪科刑?(五十分)
第一個考點是 普通竊盜v.s.加重竊盜的問題 (320v.s.321)
本題應該當普通竊盜 雖然在於深夜 但要注意的是
資源回收廠並非住宅或有人居住的建築物...更不可能是船艦 -o-
第二個考點是在考329的三個要件 防護贓物 脫免逮捕 湮滅罪證
結論就是329之準強盜罪
喔對了 有版友說有中止未遂的問題
所謂的己意 好像有任意終止說 犯意拋棄說 一般經驗說 物質障礙說 限定主觀說
通說是採任意中止說 就是自己主動放棄犯行 用法蘭克模式
得為而不欲為 是為中止未遂 欲為而不得為 是為障礙未遂
所以結論仍然是障礙未遂 但事實上無論這邊是既遂或未遂都沒差
因為都會變成329 如果怕篇幅不夠可以稍微提一下 時間不夠就別提了吧 -o-
: 二、甲男請女友乙至家中喝茶,互訴衷腸。半途,門鈴響起。原來是錢莊的某
: 丙,帶著兩個年輕人前來討債。甲請丙等人進門並奉茶,希望丙能給予寬
: 限。丙帶著酒氣,面無表情,只說「今天還錢不要囉嗦」。甲見狀,仍低聲
: 問丙能否再寬限幾天,丙因為喝了酒,控制不住情緒,隨即拍桌起身同時
: 掏槍,怒聲道「說什麼瘋話」「你把老子當什麼人」。甲害怕,頓時下跪說
: 不出話。丙繼續說「不給你教訓,不知好壞」,隨即命甲將褲子脫下,並命
: 一旁的乙女對甲口交。乙聽言,立刻在角落哭出聲來,丙見乙遲疑,更說
: 「不做,就讓你們嚐更厲害的」。乙終於依丙的命令行事。
: 問:乙與丙應如何論罪科刑?(五十分)
這題不確定 不敢亂給答案 不過應該是要考間接正犯以及己手犯的問題
拋磚引玉 希望各位前輩能給予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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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別抱怨女友愛耍任性 因為她只對你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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