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chieh (傑~)
看板TransLaw
標題[問題] 請問王澤鑑老師民法總則中同時死亡的例題
時間Wed Nov 5 15:08:46 2008
宜蘭礁溪老漁夫A氏 年七十三 妻B已別居 有子C(五十歲)及D(二十三歲)二人 女E
C已婚 其妻F 生一女G D之妻H懷胎兒I三月 E未出嫁
某仲夏夜 A C D三人出海捕魚 遭遇颱風 不及回港 船毀人亡 而何人死亡先後 難以證明
A遺有財產八十萬元 C的遺產為六十萬元 D的遺產為四十萬元時 應如何分配?
關於上述例題 我自己試解時將C及D的遺產都有分給B(及他們各自的妻女F G 和 H I)
但後面王老師的解答 C及D的遺產卻都只有分給各自的妻女 為何他們的母親B無法分
得C及D的遺產呢?
我是初學者 不懂這個問題 還請各位法律學長姐解答一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189.65
1F:推 LuciferXI:§1138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11/05 17:53
2F:→ LuciferXI: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11/05 17:53
3F:→ LuciferXI:沒有一,才有二 11/05 17:54
4F:→ kaichieh:多謝解答喔~ 11/05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