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ichieh (杰~)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请问王泽监老师民法总则中同时死亡的例题
时间Wed Nov 5 15:08:46 2008
宜兰礁溪老渔夫A氏 年七十三 妻B已别居 有子C(五十岁)及D(二十三岁)二人 女E
C已婚 其妻F 生一女G D之妻H怀胎儿I三月 E未出嫁
某仲夏夜 A C D三人出海捕鱼 遭遇台风 不及回港 船毁人亡 而何人死亡先後 难以证明
A遗有财产八十万元 C的遗产为六十万元 D的遗产为四十万元时 应如何分配?
关於上述例题 我自己试解时将C及D的遗产都有分给B(及他们各自的妻女F G 和 H I)
但後面王老师的解答 C及D的遗产却都只有分给各自的妻女 为何他们的母亲B无法分
得C及D的遗产呢?
我是初学者 不懂这个问题 还请各位法律学长姐解答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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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6.189.65
1F:推 LuciferXI:§1138 遗产继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顺序定之: 11/05 17:53
2F:→ LuciferXI:一、直系血亲卑亲属。 二、父母。.... 11/05 17:53
3F:→ LuciferXI:没有一,才有二 11/05 17:54
4F:→ kaichieh:多谢解答喔~ 11/05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