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STINE (阿爽)
看板TransLaw
標題[刑法] 關於保證人地位的問題
時間Wed Jul 4 18:56:14 2007
1.有一天甲乙兩人一起到酒吧飲酒作樂
當兩人都已喝醉
正要回家經過大門時
該店經理見狀而未代招計程車
任其駕車自行離去
而在路口撞傷丙
經理對丙之傷勢有無責任
2.甲乙共成一部汽車
當甲作出高危險性的駕駛行為時
乙並未加以阻止
甲因而撞傷丙
乙對丙之傷害有無負責之必要
3.甲向五金行老闆乙買西瓜刀
乙也知道甲要用以殺害丙
但未加以阻止
甲最後殺丙並未成功
屬殺人未遂
乙也要對此負責嗎
這一些我都搞不太懂
希望板上的高手能為我說明一下
小弟感激不盡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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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ONSTINE:上一篇是小弟按錯的 SORRY~~ 07/04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