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NSTINE (阿爽)
看板TransLaw
标题[刑法] 关於保证人地位的问题
时间Wed Jul 4 18:56:14 2007
1.有一天甲乙两人一起到酒吧饮酒作乐
当两人都已喝醉
正要回家经过大门时
该店经理见状而未代招计程车
任其驾车自行离去
而在路口撞伤丙
经理对丙之伤势有无责任
2.甲乙共成一部汽车
当甲作出高危险性的驾驶行为时
乙并未加以阻止
甲因而撞伤丙
乙对丙之伤害有无负责之必要
3.甲向五金行老板乙买西瓜刀
乙也知道甲要用以杀害丙
但未加以阻止
甲最後杀丙并未成功
属杀人未遂
乙也要对此负责吗
这一些我都搞不太懂
希望板上的高手能为我说明一下
小弟感激不尽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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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ONSTINE:上一篇是小弟按错的 SORRY~~ 07/04 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