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s (qls)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問題] 請問東吳93的刑法
時間Tue Jun 5 10:51:28 2007
※ 引述《bbsdon (夢想邊界)》之銘言:
: ※ 引述《ssej ( )》之銘言:
: : 不好意思打擾了
: : 我想請問一下
: 本題如果認為可依一般為他人正當防衛而直接阻卻違法的話
: 會去寫到罪責層次,表示你的違法性成立。
: 只是在罪責層次欠缺期待可能性而不構成犯罪
: 如果題目你檢討到最後都在違法性層次用阻卻違法事由阻卻掉的話
: 根本也無需討論到犯罪檢討體系的第三層次
: 亦即,罪責部分無法討論是否也期待可能性
: 畢竟你再違法性曾次就否決掉行為人的可罰性了
其實很簡單。
因為第一段是通說,老師要的考點。
第二段是個人見解,所以分點分段上是跟前面區隔開。
寫法可以是這樣:
(一)通說認為:
1.X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XXXXX
(二)但管見以為應該XXXXXXXXXXXXXX,理由:
1.XXXXXXXXXXXXXXX
2.XXXXXXXXXXXXXXXXX
3.XXXXXXXXXXXXXXXXX
如果我直接只寫我的見解,那就不會寫到老師要的考點,那分數就不會高
縱然以我的見解也是可以解題(直接套正當防衛多簡單,不用再寫誤想防衛),
但本題題型很明顯看的出來老師要的考點是第一段的考點,所以囉。
: : 那麼關於上述罪責方面的欠缺期待可能性是否需要論述或如何論述
: : 也就是說
: : 是否需要讓出題老師知道
: : 學生自己在解題時候的思考過程
: : 因為最近試做了些插大的題目
: : 看到題目中有些的論點
: : 不知道是該忽略過去
: : 或是稍著筆墨的提一下
: : 為此感到困惑
: : 故想請板上的大大給個建議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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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聯合國來函支持樂生保留?
答:因為樂青跑去哭訴,可是卻沒說早已有安置的地方給他們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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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2.132.192.157
1F:推 ssej:哦哦 3Q 06/05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