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oneone (浪費口水)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刑法] 想請問一個關於北大93年刑總考古題~!
時間Sat Apr 28 22:32:22 2007
※ 引述《ee77 (一一七七)》之銘言:
: ※ 引述《Avanlin (希望插大順利上榜!)》之銘言:
: : 題目是:
: : 試舉出一個「行為人雖以其行為實現構成要件結果,但仍屬未遂
: : 構成要件該當行為人」之例;並說明何以如此。
: :
: : 小弟不才..連題意都不是很清楚~
: :
: : 煩請各位版友指點迷津!
: 聽起來就是主觀要件具備了,客觀要件雖然結果發生但卻因種種原因不能歸咎於你。
從這裡看來似乎是客觀歸責
: 也就是說主觀不法具備,客觀雖有結果發生卻因為有各種客觀不法構成要件欠缺,
從這裡看來是沒有結果
: 或客觀上有法定阻卻違法事由、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等等而使客觀不法不具備
: ,則因此縱然結果已發生仍只能論以未遂犯。
阻卻違法的話
連未遂都不成立
因為根本合法(這其實也是問題所在)
: 例如偶然防衛的例子,在某些架構下,主觀有犯意有著手,客觀雖造成結果發生
: 但是卻因為偶然防衛阻卻客觀不法,所以僅能論以未遂。
這裡講的不錯
賓果(似乎有看黃師的書)
: 又或者條件因果的例子,當兩人偶然同時對準同一人開槍or下毒,主觀要件有犯意
: 有著手具備主觀要件,但客觀卻因為縱無此因亦有此果而阻卻因果關係,所以
: 僅具備主觀不法而欠缺客觀不法,仍是論以未遂犯。
這裡是因果關係
你講因果關係和客觀歸責的部分都是有問題的
因為如果不具備因果關係或客觀歸責
那所謂的結果根本不能算行為人"行為造成的結果"
也就是行為沒有結果
跟題意不符
本題考的確實是偶然避難或偶然防衛
你有抓到重點
學說討論可以參考林鈺雄老師的刑總
一點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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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風吹亂了窗紙上的松痕
吹 不散我心頭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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