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gist (強哥)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請益]我想成為政大生
時間Wed Dec 13 01:01:26 2006
在下同史蒂文哇係政大法律的轉學生,惟針對本篇文章,欲發表不同意見書。
※ 引述《StevenWa (StevenWa)》之銘言:
: 有版上推文提到,把林山田、王澤鑑的基本功練夠
: 對付政大轉學考為已足
: 民總我不予置評
: 但刑總,若你還想拿著林山田的學說來對抗政大的刑總轉學考試
: 那恐有困難,而且是非常困難,或許拿到一點基本筆墨分數
: 講白一點,未來應該會有很長的一陣子,刑總的支配權,會歸於
: 陳、李二師。若你想要在刑總這科有所展獲,應分別針於這兩名老師
: 對症下藥
我質疑若專欲考政大者應針對陳李二師見解下功夫之一事,蓋就個人經驗而言,
個人於今年轉學考中,由於並非專為政大作準備,在個人完全未讀過陳李二師(
及許大法官)任何一篇文章或任何一本專論之情形下,刑總仍獲得七十七分,據
陳志輝老師之親口證實,亦是今年所有考生中之最高分者。(註:用書方面,我
只有唸黑白書及方律師二書。)由此可見,「針於陳李,對症下藥」並非考上政
大(或說考好政大刑總)的必要條件。
畢竟若能達到觀念正確、體系明確、論述清楚,即便未採許陳李之見解作結,其
於閱卷時仍能覺察此考生乃習法良材。易言之,老師要的人,不是鸚鵡,而是有
思考及創發能力的學生。
況個人日前與陳志輝老師相談,亦觸及此問題。陳志輝老師稱,即使考生體系、
見解與之不同,只要言之有物,推論有力,無論其為德派日派,甚至其是否為洛
克辛之見解,對於給分而言,可謂毫無差別。
之所以可謂毫無差別的原因在於,多數考生甚至連基本的犯罪論三階(或二階)
架構之認識都存有相當大的問題。或是無法掌握一些看似複雜,卻是刑法基本必
須要會的概念,如錯誤等。如此自然拿不到分。
職是,個人並不認為過於專精在獨門見解能對於分數有太多的幫助,甚至認為其
相害甚於相助之處。蓋欲準備轉學考之吾人並非習法多年之研究者,對於刑總之
概念往往不易融會貫通。而考題往往多變,如無一以貫之的體系,僅有枝微末節
的強記小處見解,恐怕只是更易被看破手腳。
體系就像房子的棟樑,作結的見解就像是房子的油漆磚瓦。評分者內心會有一個
一百分的理想的房子,考生則設法要畫出那份建物設計圖。如果整個房子的地基
就不夠深、結構不穩,甚至缺少支撐的棟樑,建蔽率不合規定,那麼即使這位考
生事先知道評分者喜好的磁磚色澤及瓦片樣式,並且也使用了,這位評分者難道
就會予其優良的分數嗎?恐怕連及格也沒有。反之,若是考生蓋了一棟堅固、耐
震、結構完整、格局中庸的樓房,然而並沒有使用評分者喜好的磚瓦,難道就真
的會只是因為不合評分者的風格味口而只拿到低分?
他校的老師我不敢講,但就我今年的經驗,面對陳、李老師的給分,我想他們絕
非偏激的評分者,這點我可以保證。所以與其強調對於細節的鑽研,我個人更強
調基本體系的完整度!待體系架構非常熟稔之後,始有鑽研細節之實益。
: 陳志輝教授:
: 一、旁聽(或聽錄音),不過可能要早點去佔位,因為本學期
: 修課人數破100多人,而且期末這一陣子延長上課時間(8:30-12:00)
: 聽說上學期會把違法性教完。
: 二、林鈺雄:新刑法總則
: 三、取得其課堂小考、期中期末考題、未發表之補充資料
: 四、氏有發表過的文章
: 李聖傑教授:
: 一、林山田黑白書
: 二、其發表過的文章(他特重因果、客觀歸責;因果歷程錯誤)
: 在已經進入電腦位的數位時代,如果還抱持著手拿毛筆就想在職場上暢行無阻的想法
: ,恐怕最後,也將埋沒在時代的浪潮之中。
只唸黑白書恐怕還不至於是手拿毛筆,如果唸的是褚劍鴻的書的話,那麼我或許
同意這段話。如果只唸黑白書的確只是手拿毛筆,那麼我拿著毛筆還能超越拿著
筆電的人,恐怕只是顯示出他們不只不會拿毛筆,連開機要按哪一個鍵恐怕都還
不知道呢XD。
: 最後以某位作者曾說過的一段文字與大家共勉:「人生如同一襲破舊綿襖,爬滿蝨子。」
: 然而人生有限,感恩無窮,又何不敞開心胸,往竹林曬太陽去,做個快樂的捉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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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m0403:說真的 我覺得政大轉考比台大難度高 (過來人) 12/13 01:13
2F:推 sadist:用四年毛筆的人....總比剛用筆電的人順 12/13 01:31
3F:推 dayaer:推強哥的不同意見書 個人亦有同感! 12/13 14:05
4F:推 lovehan:中肯 所以來推 :p 12/13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