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peer107 (立志當壞人)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民法] 通謀虛偽意表
時間Sat May 27 21:21:53 2006
※ 引述《regenerate (繼續北伐五千年)》之銘言:
: 在通謀虛偽意表和善意受讓的關係:
: 原則上兩者競合時,通謀虛偽意表是不論的。
: 同時舉了以下這個例子--
: 甲為脫產,將其名下之A屋,以通謀虛偽意思表示出賣給乙,
: 並辦妥移轉登記。未料,一個月後乙因心臟病突發過世,
: 繼承人丙將A地出租給善意之丁。
: 這是補習班老師舉的例子。
: 並且老師說道,承租人丁無法主張土地法第43條。
: 我的疑問在於,這個案例本身。
: 土地法第43條是針對不動產的物權行為吧?
: 租賃卻是債權契約,承租人在什麼情況下有可能主張該條?
: 如果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主張,那老師舉這個例子不是很奇怪?
: 最後一個問題,出租不動產應該也是要登記吧?
我查了一下,這是88司一考題的前半段
(不好意思...我覺得你的轉述恐怕有出入....)
通謀虛偽意表在總則篇,善意受讓在物權篇,或是土地法
因此通謀虛偽意表是一般規定,善意受讓是特別規定,若有競合,應優先適用特別規定
民87但書中的第三人,是指「物權行為」會受到影響的第三人,承租人自不包括在內
一般書上對民87但書的舉例都是舉物權上的通謀
1.如甲乙通謀移轉a物,乙又出賣並交付於丙
此時丙可主張甲乙物權行為有效,而乙再移轉於自己的物權行為也因此有效
2.若改成,甲乙通謀移轉a物,乙又出租並交付於丙
由於承租人丙只取得使用權(占有),因此不適用之,甲可以請求丙返還所有物
88司一的後半段大略是:(這才是補習班老師要講的)
「丙復將a地設定抵押權給善意之戊」(仍非完整考題!)
此時,戊可以依87但書主張甲乙間物權行為有效
也可以依土地法43主張善意受讓
這時候通謀虛偽意表和善意受讓才會有競合問題
因為善意受讓是特別規定,所以戊應優先適用土地法43而主張善意受讓,取得a地之抵押權
--
※ 編輯: ezpeer107 來自: 218.167.185.66 (05/27 21:25)
1F:推 unclesausage:關於所謂一般規定特別規定可參考1264篇 05/27 23:32
2F:→ unclesausage:通謀與善意取得間的關係~~ 05/27 23:33
※ 編輯: ezpeer107 來自: 218.167.192.163 (05/28 04:39)
真不好意思,改條號,多謝提醒...
※ 編輯: ezpeer107 來自: 218.167.192.163 (05/28 0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