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iagod (我只是智能了點)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民法] 信賴利益?履行利益?~
時間Sat May 27 02:37:26 2006
※ 引述《pitikiti (sss)》之銘言:
: ※ 引述《misiagod (我只是智能了點)》之銘言:
: 累了
: 最後一篇..
: : ~~~~~~~~~~~~~~~~~~~~~~~~~~~~~~~~~~
: : 我有疑問的是~典型喪失締約機會的損害,能否提出一個實例來參考看看??
: : 典型喪失締約的損害的確有可能會是所失利益,但它和履行利益不同的是,
: : 履行利益的情況下~是債務人債務不履行時,所造成減少財產增加的損害
: : 也就是當債務被履行的時候可得之積極利益,那情況一定是(?)契約已經成立
: : 的狀況之下,所以債務人才有履行的義務。
: : 而喪失締約機會的損害,是有機會和別人立契約但是確因為某事實的發生,
: : 造成契約無法訂立。
: : 但疑問是這締約機會的損害?怎麼計算??"締約機會"能否計算出財產價值??
: : 我能想出的就這種情況
: : a.甲---乙-----丙 :甲撤銷其債權及物權行為之意思表示,而乙在甲撤銷之前本來要和
: : 丙訂立該物之契約(但還沒有訂立喔),乙這當中花費了要和丙訂
: : 立契約的準備費用2000元,因為甲的撤銷,造成乙沒辦法和丙訂立
: : 契約,而乙所花的2000元就可以向甲請求。
: : 不過本題怎麼看都不是利益,頂多只能說是消極利益罷了,可請求的2000原就是消極
: : 利益。
: : 這2000元是否就是喪失締約的機會??
: 不是
: 51台上2101號自己看吧 判例研究5 也有例子
: 自己去找吧
搞懂了~~~信賴利益(消極利益)--也就是填補你所受的不利益(損害)而得的利益,而損害
又分為積極損害和消極損害(所失利益)<---都是損害~沒有財產上增加機會可言
至於所失利益ex:喪失締約之機會 --->甲和乙為買賣鞋子之契約,價金60萬
而同時丙亦提出向以買鞋之要約,價金50萬,但乙以和甲已為契約之理由拒絕,
之後甲因意思表示錯誤撤銷其意思表示,乙就可以向甲請求因喪失和丙締約的機會
其中所失的利益(消極損害),10萬元(60萬和50萬之間的價差)。
那可以這樣理解,反正信賴利益能請求的一定是受到損害,不管積極損害或消極損害
都可,故216就是如此解釋。
反之,履行利益之損害賠償(積極利益)亦同,
也可以請求積極損害和消極損害,意即因為他方債務不履行造成的損害,
還是可以可以請求,像債務不履行導致你受傷,這醫藥費還是可請求,
而履行利益和信賴利益就只是計算損害賠償"中"的一種方法,它是一種"得利"
的狀態,所以才稱積極利益and消極利益,但不論是何種損害都可以請求就對了...
所以的確沒有相對應之關係,不是消極利益 = 積極損害 (X)
也不是積極利益 = 消極損害 , 利益就是利益 ....損害就是損害....沒有等號的
就像我砍你一刀這叫積極損害,但能叫消極利益嗎???被砍還有啥利益!!!....
THAT'S All....謝謝大大的指教!
: : 而王師的那段話:信賴損害,包括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216)
: : 而所失利益的定義已經很明確的在216II所提出,--就可預期之利益
: : 再者261條I項很清楚的講明:損害賠償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填補
: : ~~~~~~~~~~~~~~~~~~~~~~~~~~~~~~~~~~~~~~~
: : 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
: : 所謂的法律另有規定,就如91條所定:因信其意思表示有效所受""損害""之相對人和第三
: : 人,換言之,它已經把損害賠償的範圍定在""積極的損害"",所以消極的損害(履行利益
: : 就不用賠償。
: 你已經把那些名詞的概念用弄混了
: 積極損害=所受損害 消極損害=所失利益
: 履行利益是等於積極利益損害
: 積極利益損害不等於積極損害 消極亦然
: : 所以王師那段話還是有矛盾!!他都表明了所失利益了,
: 根本沒這樣說呀
: 你已經把那些概念全弄混了 說了好幾遍 很多概念並沒有對應關係
: 前面幾篇的部分再多看幾遍吧
: : 實在想不出,信賴利益能包括所失利益。
: : 我的看法:
: : 但信賴損害的確可包括所失利益--信其法律行為有效所造成的損害,
: : 損害為利益的反面,有積極損害和消極損害(利益),反之履行損害亦同。
: : 債務不履行造成的損害,當然可包括所受損害和所失利益。
: : 但履行利益-->只填補你所失利益
: ... 你要這樣說就隨你了 講好幾遍了
: 因此對第三人所負的違約金就是所受損害
: 支付取得替代給付的費用也是所受損害
: 履行利益和所受損害沒有對應關係 沒有對應關係 沒有對應關係 沒有 沒有.......
: 民法638條I(所受損害),III(所失利益)的對比更是明文的例子
: : 但信賴利益--->只填補你所受損害
: : 意即信賴利益and履行利益是包函在信賴損害和履行損害概念之下
: : 只是剔除了特定範圍的賠償.........
: : 這樣理解,王師那段話就沒有問題,但它那樣寫...真的有點跳躍式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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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2.131
1F:推 pitikiti:寫的有點亂..然後其實只對了一部份 消極利益是包括固有 05/27 14:44
2F:→ pitikiti:利益的~~利益與損害其實算是同義詞 該拿到的利益沒拿到 05/27 14:45
3F:→ pitikiti:已經有的利益(消極利益)不見 這就叫損害~~ 05/27 14:46
4F:→ pitikiti:這樣說下去講不清 自己去找資料會比較清楚 05/27 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