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hchien (網球人生的終結)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民法] 一個觀念問題
時間Fri May 19 14:11:35 2006
※ 引述《bbsdon (夢想邊界)》之銘言:
: 那天看到一個問題
: :爺爺贈送金錶一只給10歲的小孫子,兩年後,爸爸因為急需用錢,以自己的名義
: 將金錶出售。/其法律關係?
是我比較遲頓嗎 我怎麼看都只有
1純獲利益 → 爺爺贈送金錶一只給10歲的小孫子
2無權處分 → 爸爸以自己的名義將金錶出售
和爺爺沒關係吧 XD
感覺原po把問題複雜化了 不然就是是我還太嫩 Orz
: 以下是我的想法:依民法76條,無行為能力人,由法定代理人代為意思表示
: 和代受意思表示。所以今天爺爺贈送金錶給10歲小孫子,應由其法定代理人,
: 也就是小孫子的爸爸代受其意思表示。
: 但是題目並無指出爸爸有代受意思表示的舉動。所以爺爺的贈與行為不成立
: 金錶所有權,還是在爺爺身上。
: 兩年後爸爸急需用錢,將金錶出售,是無權處分他人之物
: 故有沒有法律效果,仍需要爺爺是否同意
: 以上,總是覺得怪怪的,但是這是我的想法,大家請指教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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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2.166.58
1F:推 misiagod:和爺爺沒關 ~你果然打魔獸有差!!~那是孫子的特有財產 05/19 16:21
2F:→ misiagod:參考民法1088條~~父母也有處分權(最廣義?但不包括債權行 05/19 16:22
3F:→ misiagod:為 05/19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