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enGoodCunt (一點都不浪漫的死淡水)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刑法] 請問大家
時間Thu May 18 02:55:38 2006
※ 引述《akira911 (茶的香郁是仰賴水的平淡)》之銘言:
: ※ 引述《ilovesumika (ilovesumika)》之銘言:
我只想到偶然防衛的例子──故意殺人,但客觀上是偶然防衛了自己法益。
故意殺人無防衛意思:主觀構成要件該當,主觀不法要件具備。
殺死正打算殺自己的人:客觀屬於正當防衛,阻卻客觀要件,無客觀不法。
此時則屬於殺人未遂──因其具備殺人罪之主觀要件,不具備客觀要件。
(以上屬於有力的少數說...吧)
至於擇一因果的確也可以。
設AB二人各自在同一杯飲料中下毒欲殺C,劑量皆足以致死,而C喝下後毒發身亡
AB二人擇一之行為皆足以單獨毒死C,但基於條件理論──縱然無此原因,結果亦會發生
,縱然沒有A,B也會把C毒死;則A的行為與結果不具備因果關係,而為未遂,反之亦同。
: 一開始的bbsdon的問題
: 應該也可以舉誤想防衛吧
: 不過 前提是你的體系是採黃老師的二階論
: 不過對於ilovesumika提出偶然防衛
: 好奇想問一下,是哪位學者的有力說呢
: 偶然防衛怎麼看(就引文中的案例),都是成立殺人既遂。
: 而且,ilovesumika所論述的,有多處矛盾之處。
: 更正:沒有矛盾之處,是我目小看錯某些地方。
: 不是我誤解二階論。
: 看錯的地方給它看對回來,再套用二階論,是成立未遂犯。
: 特此更正 !!!
: 構成要件
: 客觀上:有被害人死亡。
: 主觀上:行為人有殺人故意
: 違法性
: 客觀上:無不法侵害之存在。
: 主觀上:有防衛意思。
: 主客觀不一致,無阻卻違法事由成立之餘地。
: 罪責
: 責任能力:假設行為人是清醒的且具完全責任能力,那這樣就會有責任能力了。
: 不法意識:事實上的誤認,不礙於不法意識之成立。
: 期待可能性:如案例所言,他是有期待可能性的。
: 最多可以認為說,行為人期待可能性比較低。
: 這樣的話,最多是減輕罪責。
這是引用許玉秀老師書上的「新古典暨目的主義二階論體系」
╭對構成犯罪客觀事實的認識
∣ (積極不法構成要件)
∣
╭一般要素:故意┤對阻郤違法事由的認識
∣ ╰ (消極不法構成要件)
╭主觀構成要件┤
∣ ╰特別要素:構成不法類型的意圖(§195)
╭不法構成要件 ∣
∣ 合致性 ┤
∣ ∣ ╭行為主體,行為客體,行為,
∣ ∣ ∣因果關係,結果,特別行為情狀
∣ ╰客觀構成要件┤(積極構成要件要素)
∣ ∣
∣ ∣
∣ ╰無阻郤違 ╭法定阻郤違法事由
∣ 法事由存在 ┤
∣ ∣
∣ ╰超法定阻郤違法事由
犯罪成立┤
∣ ╭責任能力
∣ ∣
╰罪責┤
∣ ╭故意
∣ ∣
╰可責難性┤ ╭無阻郤罪責事由:不法意識
╰無阻郤罪責事由┤
╰特別加重罪責要素:影響罪責輕重的意圖
請問舒馬卡板友
以二階論阻郤 偶然防衛 ,是否是此體係圖裡的客觀構成要件?
而它阻郤的是 行為人的罪責,還是不法構成要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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