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lair (Qlair)
看板TransLaw
標題[情報] 考輔大時可注意事項
時間Wed Apr 12 13:47:11 2006
這是前兩天考輔大法研所時的考題,其中與刑總有關者為第一、二、四題。
第一題的容許風險與危險犯,第二題的共犯、不作為犯、與不罰後行為概念,第四
題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之被害人承諾的問題。
(先po起來,改天再把我當初的寫法貼上來,也歡迎大家一起來解題)
95輔大法研刑法
一、某甲與朋友聚餐,酒過三巡後認為自己尚稱清醒,故自行開車回家。一路上車速
均未超速。半途中對向車道有某乙胡亂駕車橫衝直撞,突然越過雙黃線,某甲見狀緊
急煞車,卻仍然撞上,乙未繫安全帶而當場死亡。交警酒測甲酒精濃度達0.55。問甲
如何論處。
二、某甲欲詐財,舉行說明會吸引大眾參加,以投資度假村之名義呼籲大家集資,並
請來西裝筆挺的好友乙丙二人充當「投資成功賺大錢」的樣板。但乙丙二人渾然不知
,只因甲是以「認識朋友」的名義邀請他們來。而乙丙二人也不好意思當場發作,乙
在甲吹噓之時頻頻點頭助勢,丙則靜坐15分鐘後以接電話為由離去。事後甲騙得數百
萬,分給乙丙二人各兩萬元紅包,問乙丙二人如何論處。
三、某甲違規設置攤販,被警察乙開罰單,心生不滿辱罵某乙,並伸手擊落其警帽,
某乙生氣而逮捕某甲回警局,某甲趁其不備掙脫逃走,路上攔下一台丙駕駛之汽車,
將丙拉出後駕車逃走。問甲如何論處。
四、某甲向他人購買偽造之信用卡,後偽造友人乙之簽名,並在大賣場購物數萬元,
一段期間後偽卡遺失,甲不以為意又向友人丙詐欺取材數百萬,丙追討不休,甲避不
見面。一日,甲萌生厭世之意,與妻A、七歲之子B謀為同死,得AB二人應允。後三人
擇日在飯店房間內燒炭自殺,服務生發現後緊急送醫,甲被救回,AB喪命,問甲如何
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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