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don (夢想邊界)
看板TransLaw
標題[問題] 一題題目,大家看看
時間Sat Jul 16 21:19:54 2005
甲和女友乙吵鬧要分手,甲心情不好,就找朋友丙喝酒,甲跟丙說,誰搶了甲的女友
,他做鬼也要去找他算帳。甲在喝下半瓶高梁後,藉著酒膽騎摩托車要去找乙談判。
騎出去沒多久,就撞到附近的大垃圾桶,丙勸甲別去了,甲能堅持要騎摩托車去找乙談判
,快到乙家時,見乙正要出門,甲此時正接近路口,看見橫向之綠燈轉成黃燈。於是加油
欲過十字路口,撞到正在人行道上的丁,此時乙衝上來抱住丁,哭喊著丁的名字。
甲原來因闖禍呆若木雞,但見乙之舉動,甲衝上前不斷對丁怒罵活該,警察到場時,
甲仍在怒罵。到了警局,警察告知丁死亡,此時甲喃喃自語說,反正他早就不想活了,
丁搶走乙,他死活該。
此案中,檢察官認為是故意殺人,律師主張是過失殺人,而非故意
請問所持有的理由是什麼?
若你是法官,你認為是故意還過失?
各位............題目有點長
大家討論看看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2.126.154
1F:推 OpenGoodCunt:靜宜93年總最後一題 218.167.178.34 07/16
2F:→ OpenGoodCunt:考點-行為人成立故意之時點&事後故意 218.167.178.34 07/16
3F:推 ouyang:我覺得是過失的原因自由行為 220.135.148.56 07/16
4F:→ ouyang:因為要論以故意的原因自由行為必須甲主觀上對丁之 220.135.148.56 07/16
5F:→ ouyang:身分有所認識,不過從題目看來,甲並不知... 220.135.148.56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