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don (梦想边界)
看板TransLaw
标题[问题] 一题题目,大家看看
时间Sat Jul 16 21:19:54 2005
甲和女友乙吵闹要分手,甲心情不好,就找朋友丙喝酒,甲跟丙说,谁抢了甲的女友
,他做鬼也要去找他算帐。甲在喝下半瓶高梁後,藉着酒胆骑摩托车要去找乙谈判。
骑出去没多久,就撞到附近的大垃圾桶,丙劝甲别去了,甲能坚持要骑摩托车去找乙谈判
,快到乙家时,见乙正要出门,甲此时正接近路口,看见横向之绿灯转成黄灯。於是加油
欲过十字路口,撞到正在人行道上的丁,此时乙冲上来抱住丁,哭喊着丁的名字。
甲原来因闯祸呆若木鸡,但见乙之举动,甲冲上前不断对丁怒骂活该,警察到场时,
甲仍在怒骂。到了警局,警察告知丁死亡,此时甲喃喃自语说,反正他早就不想活了,
丁抢走乙,他死活该。
此案中,检察官认为是故意杀人,律师主张是过失杀人,而非故意
请问所持有的理由是什麽?
若你是法官,你认为是故意还过失?
各位............题目有点长
大家讨论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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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2.126.154
1F:推 OpenGoodCunt:静宜93年总最後一题 218.167.178.34 07/16
2F:→ OpenGoodCunt:考点-行为人成立故意之时点&事後故意 218.167.178.34 07/16
3F:推 ouyang:我觉得是过失的原因自由行为 220.135.148.56 07/16
4F:→ ouyang:因为要论以故意的原因自由行为必须甲主观上对丁之 220.135.148.56 07/16
5F:→ ouyang:身分有所认识,不过从题目看来,甲并不知... 220.135.148.56 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