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don (夢想邊界)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今天考中興刑總心得
時間Fri Jul 8 10:10:59 2005
我覺得比較有疑問的是丙的部分
林山田老師下策的第96頁有提到類似的案例
丙不想動手實行,卻想動手分一杯羹
而提出他的意見。
而甲乙原本的共同決議,就決定要是偷竊被老太太抓到,就決定打昏他
但是,甲乙並沒有決議說要帶木棍
帶木棍是丙提議的!所以給我的感覺,丙的提議,是使整犯罪計畫更加完美
其實,丙也有加入一起共同的行為決議了,只不過他沒動手實行!
而林山田老師說的案例是:甲乙丙三人約好要一起到丁家偷竊
但是甲有前科,又和丁的家人認識
所以不能實行參與竊盜行為,但是丙對甲乙兩人提供關於丁家裡的保險箱密碼。
偷竊成功後,甲乙丙三人一起分贓!所以林山田老師是說
丙雖未著手實行參與犯罪行為,但是因其與甲乙具有共同一致的行為決議
並在決議中名是以其他人的實行行為為自己實行,更由於在預備階段提供密碼
有助於犯罪過程實現,故評價上,三人皆是共同正犯
所以這案例跟考題有點類似,但是我覺得關鍵在於考題中的丙並不想動手實行
但卻想分一杯羹,這樣,丙是否有如林老師所說的,〝有共同的行為決議,並以
其他人的實行行為為自己的行為?〞
※ 引述《OpenGoodCunt (suck me, beautiful...)》之銘言:
: : 二、甲乙二人講好某日要到某老太太家中行竊,某老太太家中有一只保險箱,猜測
: : 保險箱中有值錢財物,並計畫若行竊時被老太太發現時,就打昏她,一旁的丙
: : 聽見,對甲乙之行竊計畫,也想分一杯羹,但心想自己曾犯過罪有前科,不想
: : 因此又坐牢,所以僅在一旁與甲乙策劃,並建議甲乙去行竊時,帶一枝木棍,
: : 甲乙果真如丙之建議,帶著木棒到老太太家行竊。才進入客廳,便老太太發現
: : ,甲在第一時間順手舉起身旁木椅,往老太太頭上打下去,老太太當場被甲擊
: : 斃死亡,甲乙進而順利偷得保險箱,搬回藏身之處後,費盡九牛二處之力,打
: : 開保險箱,卻發現裡頭空無一物,亦無任何值錢的財物。問甲乙丙三人何罪?
: 最後我的結論是:
: 甲成立侵入住宅罪、強盜殺人既遂。
: 乙因攜帶木棒行竊,由本來的普通竊盜轉為加重竊盜既遂,及侵入住宅罪。
: 丙雖未至現場實行犯罪行為,但依共犯負團體責任,仍需與乙負相同罪責。
: 但,甲殺害老太太,此行為係超出當初謀議範圍,故乙丙不需為甲之殺人行為負責。
: 以上係小弟個人見解,請板友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 推 poippy:我和你的見解差蠻多的~ORZ 59.112.37.117 07/07
: 推 OpenGoodCunt:樓上的,歡迎指教! 220.141.152.83 07/07
: ※ 編輯: OpenGoodCunt 來自: 220.141.152.83 (07/08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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