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bsdon (夢想邊界)
看板TransLaw
標題Re: [問題] 中興民法的考題
時間Mon Jul 4 15:29:29 2005
根據題目,導致很多人死亡和受傷,是因為甲不同意開放附近游泳池汲水救火,所以
此人員死傷和甲的行為有因果上的關係!
而甲在發生鄰近火災附近,若甲對於此危險源有監督或看管義務,那麼甲就構成保證人之地位
地位!若甲不具對危險源有監督或看管義務,但是由於在發生事實附近,而且具有防止結果發生能力的第三人
果能力的第三人在現場(消防員)請求甲協助,此時甲也具有保證人的地位。
那麼甲的不作為提高了死傷人員的風險,則甲成立了間接不純正不作為故意犯!
但是。有奇怪的地方是,題目並無說明甲是何種身分?為什麼消防員要開游泳池的水要經過甲同意?
過甲同意?甲是該地方的政符官員?還是游泳池是甲私人擁有?
若游泳池跟甲毫無關係,那甲的袖手旁觀並無不對,因為甲不能對游泳池做任何決定!
還是甲依舊具有客觀作為義務,而游泳池並不屬於甲的,但甲因要要維護第三人之利益
所以對不經他人同意任意使用他人之物,而來阻卻違法?!總決題目不是很清楚。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有不對之處,請各位糾正吧!
!?
※ 引述《staywihtu (amy)》之銘言:
: 這應該是中興上上次的轉考題目
: 甲於鄰近發生火災時,因附近水源不足,經消防員央請其開放泳池俾便汲水滅火卻堅不同意,
: 並袖手旁觀.最後由於水源不足,延遲救火,導致多人死傷與多所民宅毀之一鉅.請問,
: 應該如何論甲的行為?
: 想請教一下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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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32.126.115
1F:推 wugashoga:如果有保證人地位者請求不相干的第三人協助 218.166.66.58 07/04
2F:→ wugashoga:該地三人就會也產生保證人地位嗎??? 218.166.66.58 07/04
3F:推 yenmonlala:這是民法的考題吧... 59.115.76.19 07/04
4F:推 yenmonlala:我怎麼覺得是權力濫用的問題... 59.115.76.19 07/04
5F:推 wugashoga:是中興刑總的考題沒錯 218.166.66.58 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