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YCDBABY ( justice )
看板ToS
標題Re: [閒聊] 各位的帳號如果和這位苦主一樣遇到這種事
時間Wed Dec 25 05:54:57 2013
※ 引述《alayaosu (扭!!!)》之銘言:
: 剛剛翻了小書也寄信給高教司
: 這事情有點麻煩,因為破壞電磁紀錄罪屬於告訴乃論,
: 白話來說就是會吃河蟹的
: 另外,高教司的信箱說的很明確,沒有詳細的資訊他們可以視為網路造謠不受理,
: 我在信件中也只能說嶺東高中。總之讓公務體系跑流程就對了
: 不過這件事情已經在PTT FB 哈哈姆特TOS板燒起來,可靠消息也說知名日報已受理爆料,
: 後續可能要多靠鄉民努力了,一人一信,或是有認識當事人者務必請當事人找年輕律師
: *以一個曾經身在教育體系的鄉民我來說,可能這個事情對很多沒有玩TOS的人,
: 會覺得大驚小怪,然而這真的就是霸凌。即使最後受害者爭取到something,
: 也無法繼續待在原環境,況且老師都是幫兇...真的是該地不宜久留
: ※ 引述《magic404011 (我不會用PTT)》之銘言:
: : 剛剛在中文交友區看到的
: : http://ppt.cc/ywaF
: : 似乎是老師上課沒收手機
: : 結果被學長拿來全刪光光
: : 雖然跟自己沒有關係,可是這樣看著心中也不自覺地冒出一把火
: : 只能說屁孩不意外.......
這個事件就是由幾種人組成的
1.屁孩
2知道不好 但是為了自己在團體中的地位 所以跟著附和的同學
3.明知不合規矩但卻放任學生亂搞的老師(我想是因為有私交)
4.信任老師會負起保管的責任,所以遵守校規把手機交給老師的苦主
1=壞人 2=害怕惡勢力所以屈服於壞人的人 3=公權力的代表 4=良民
帶入之後 不就剛好符合我們的社會嗎?
我們連孩子的教育都做不好了 又由什麼資格抱怨社會的不公?
這件事就算鬧上媒體
我想到最後應該還是會和解(家長不知道帳號的價值會覺得是小孩子在鬧著玩)
校方也必然會居中河蟹(老師頂多被記支小過 相信我 拿一年次丙等死不了人的)
說來悲哀
但只希望苦主在事件過後不會在學校被屁孩針對
然後能拿回和投注心力等值的補償
我想這才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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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ikmokimo:我當完替代役之後,很懷念以前的日子,尤其是跟學長一起 10/22 16:31
2F:推 crazy38boy:蓋一條棉被抱著睡覺10/22 16:33
3F:推 kikmokimo:工作的時候,學長們總是很熱心的指導,所以我會請學長喝 10/22 16:36
4F:推 CaOH2:奶 10/22 16:37
5F:→ kikmokimo:飲料,這樣的傳統,我就傳給學弟,只要有新學弟就要一起 10/22 16:39
6F:→ face0079:洗洗睡了 10/2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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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7.92
7F:推 hatako:用這個簽名黨說這種正直善良的話好嗎XDDDDDDD 12/25 05:56
8F:推 yuhtarng:推簽名檔XDDD 12/25 05:58
9F:推 peter320701:雖說苦主偷玩被抓在先 但老師沒善盡保管義務就是不對 12/25 06:04
10F:→ peter320701: 簽名檔太靠北拉XDDDD 12/25 06:04
11F:推 alexjetertw:神魔如果出面說能回搠又是一次好的宣傳~ 12/25 06:18
12F:推 ewolf:回朔是一回事,那些學生已經違法還是要給教訓 12/25 06:21
13F:推 dickyman: 沒收東西這件事本來就是很爛的管教 12/25 06:21
14F:→ dickyman: 看過太多老師沒收東西根本沒在保管的 12/25 06:21
15F:推 isacheng:記得版上有回溯成功的例子~ 12/25 06:38
16F:推 whalefirst:老師頂多乙等吧 怎可能拿丙等 12/25 08:14
17F:推 LoWind:想太多了,這年頭只有好人才會被欺負,如果今天苦主換成平 12/25 09:01
18F:→ LoWind:時很雞掰的人那個學長敢買卡?那個老師會去管他上課在幹嘛 12/25 09:01
19F:→ LoWind:?還不說是嶺那種分數爆低的私校… 12/25 09:01
20F:→ LoWind:賣卡,key錯 12/25 09:01
21F:→ LoWind:如果苦主是個刺頭誰敢碰阿,敢刪卡就小心放學被校外的堵了 12/25 09:13
22F:→ LoWind:… 12/25 09:13
23F:→ LoWind:這件事鬧大結果頂多老師偶爾嘴上酸一下而已,八成不敢再動他 12/25 09:17
24F:→ LoWind:,因為知道他會反抗而且很激烈... 12/25 09:17
25F:→ monster107:嶺東高中 歸高教司管轄 ?? 可能會沒消息 12/25 09:19
26F:推 alan3100:校方會為了聲譽全力河蟹 這種事情沒鬧上媒體多半無下文 12/25 10:06
27F:推 solsol:理論上可以回溯 但是受害者自己去求瘋頭 苦求好幾天 12/25 10:23
28F:→ solsol:然後工作時間又幾天 對自尊是一種傷害 12/25 10:23
29F:→ solsol:所以我會告下去 加害者想賠少一點或和解 12/25 10:24
30F:→ solsol:讓加害者自己去求瘋頭 12/25 10:24
31F:推 shinfon:這時候就要花錢也要找古美門阿!!!一定賺好幾倍回來!!!!(誤 12/25 16:15
32F:推 jas78901:簽名檔XDDDDDD 12/25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