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lTERT1NA (小妹( ̄⊿ ̄"盛夏之年)
看板TigerBlue
標題[知識]
時間Thu Jul 16 23:52:58 2009
印傭經血煮菜撤罪 無法證有害 法律界﹕難以現例檢控
(明報)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05:10
【明報專訊】印傭疑因被僱主批評表現而耿耿於懷,原涉嫌以經血煮菜,惟控方後來以無法證明經血屬殘害性或有害物品,昨日主動撤銷印傭的控罪。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情?難以用現時法例檢控。
[url=]律政司 [/url]﹕告一段落
律政司發言人昨回應表示,警方將案交予律政司考慮後,律政司要求警方深入調查,當調查完畢後決定不宜起訴,所以撤銷控罪。至於會否向印傭作出其他起訴,發言人指事件已告一段落。
原被指以經血煮菜供僱主食用的被告Indra Ningsih(26歲),本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案件昨再在觀塘法院提訊時,控方指索取律政司意見後,申請撤銷控罪,裁判官亦按其申請撤罪,並下令將保釋金歸還被告。
[url=]政府化驗所 [/url]早前報告證實,涉案?菜內確有經血。不過控方昨在庭外透露,由於沒有醫生證明到經血屬「殘害性或有害」,不符合控罪元素,遂撤銷控罪。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除經血以外,即使施用的物品是痰、鼻屎等更污穢的物品,由於驗出帶病毒的可能甚低,未能證明是殘害性或有害,故難以用現時法例檢控。
大律師﹕沒要求守行為奇怪
陸偉雄又對控方沒有要求被告簽保守行為表示奇怪,他指出,雖然今次證據不足,但也可以簽保守行為來告誡及警惕被告,讓她知道今次行為是不值得稱讚,不再變本加厲。
根據控方早前的案情指出,被告去年7月起受聘於[url=]將軍澳 [/url][url=]維景灣畔 [/url]一家庭,但因工作表現差劣,不時被41歲女主人斥責。至今年4月14日,她涉以經血煮菜,遭暗中目睹一切的女主人報案揭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00.246.113
1F:→ saram:豬血湯都可吃了, 為何那麼計較.....?218.172.237.176 07/17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