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lTERT1NA (小妹( ̄⊿ ̄"盛夏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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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Thu Jul 16 23:52:58 2009
印佣经血煮菜撤罪 无法证有害 法律界﹕难以现例检控
(明报)2009年7月16日 星期四 05:10
【明报专讯】印佣疑因被雇主批评表现而耿耿於怀,原涉嫌以经血煮菜,惟控方後来以无法证明经血属残害性或有害物品,昨日主动撤销印佣的控罪。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此情?难以用现时法例检控。
[url=]律政司 [/url]﹕告一段落
律政司发言人昨回应表示,警方将案交予律政司考虑後,律政司要求警方深入调查,当调查完毕後决定不宜起诉,所以撤销控罪。至於会否向印佣作出其他起诉,发言人指事件已告一段落。
原被指以经血煮菜供雇主食用的被告Indra Ningsih(26岁),本被控一项意图损害而施用毒药或残害性或有害物品,案件昨再在观塘法院提讯时,控方指索取律政司意见後,申请撤销控罪,裁判官亦按其申请撤罪,并下令将保释金归还被告。
[url=]政府化验所 [/url]早前报告证实,涉案?菜内确有经血。不过控方昨在庭外透露,由於没有医生证明到经血属「残害性或有害」,不符合控罪元素,遂撤销控罪。
大律师陆伟雄指出,除经血以外,即使施用的物品是痰、鼻屎等更污秽的物品,由於验出带病毒的可能甚低,未能证明是残害性或有害,故难以用现时法例检控。
大律师﹕没要求守行为奇怪
陆伟雄又对控方没有要求被告签保守行为表示奇怪,他指出,虽然今次证据不足,但也可以签保守行为来告诫及警惕被告,让她知道今次行为是不值得称赞,不再变本加厉。
根据控方早前的案情指出,被告去年7月起受聘於[url=]将军澳 [/url][url=]维景湾畔 [/url]一家庭,但因工作表现差劣,不时被41岁女主人斥责。至今年4月14日,她涉以经血煮菜,遭暗中目睹一切的女主人报案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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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saram:猪血汤都可吃了, 为何那麽计较.....?218.172.237.176 07/17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