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n (Chinaberry)
看板Therapist
標題Re: [討論] 投書-推拿師事件
時間Wed Apr 18 22:39:15 2012
※ 引述《leumas (小林綠茶)》之銘言:
: 以下是給予學校、全聯會的意見,也歡迎治療師同仁們討論補充
: ---
: 1. 中醫診所附設民俗推拿仍須加以限制或禁止,
: 理由:
: a.會造成民眾誤會民俗推拿仍是中醫醫療處方、且不可或缺的一環,且院所
其實民眾不是誤會 是根本早就這樣覺得
親友 網路上的提問都是 ---腳扭到要去哪家中醫診所看 要去哪家國術館?
看脊椎側彎有推荐的中醫嗎?
我想這是衛署政策大轉彎的一個護航點
: 附設推拿師同等有中醫師背書、轉介或變相經營,仍然難以規避療效與利益
: 分配,且與坊間美容、舒壓按摩可以有名稱上的區隔造成宣傳與印象效果(應
: 保障相關業者以按摩紓壓、民俗調理名稱開業權益,但不應稱作推拿、民俗療
: 法等醫療形容詞)
其實衛署應該整頓的其實是民俗療法這塊 只是數十年來他們一直打迷糊仗
用改名來規避醫療行為的事實(PT同業也很多用這種方法來開工作室)
弄到現在整復推拿業尾大不掉 進而侵蝕合法醫事人員權益
推拿師事件的根本還是民俗療法灰色地帶的問題
其實這不只是政策轉彎的單一事件
: b.會增加掛羊頭之嫌,管理困難,例如中醫師不親自進行傷科推拿,而轉介門
: 前推拿師執行醫療。
這是健保局應該跳出來講話的 可是當初他們知道這情況也放任推拿師申請健保給付N年了
要不是楊志良開砲 我想這背後的利益結構應該到現在還沒有人能撼動
健保局審查的背後是否"可能"有黑幕?
這時健保局一句話都沒吭 我們是否更應該懷疑?
: c.傷科推拿與民俗推拿,依照衛生署規畫,會分出spinal manipulation/
: reduction等細項(舉例)屬傷科推拿、其餘屬民俗推拿嗎?民眾接受時懂得區分
: 危險性嗎?並於情況不對時加以拒絕或檢舉?推拿師會/需考量診斷加以執行嗎?
: 個人相當不抱信心,許多中醫師也相當存疑,推拿一詞從中醫發展開始就是醫療
: 處方,甚至可以包含脫臼復位等等(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035222.shtml,
: 不應順應民俗業者"沿用已久"就開門放寬,同理禁止醫師、療效之名濫用。
: 現行民俗調理業者與自救會分明以準醫事人員自居,要求比照的是納入醫事人員
: 管理,而非追求丙級按摩技術士等證照,衛生署善意、保障反而讓業者有機可趁。
: 所以應收回推拿之名、禁止中醫院所附設、比照按摩業管理。
同上 是衛署對民俗療法擺爛的問題
衛署只有兩條路
1.禁止這些所有的密醫行為
2.回歸正統學校考訓用的模式
: 2.證照考試
: 若走國考路線...
: 須邀請醫療學者人員探討國內醫療人力避免濫開。
: 或開放醫事人員補修中醫學分轉任,
: 若現職民俗調理業者欲取得證照,需進修基礎醫學等學分並搭配實習。
: 若走技術認證路線...
: 只要不沿用推拿一詞即可開始進行考試內容及規畫等技術性問題。
說實在的 目前大多數的推拿師根本不可能進學校
唯一的可能是像當初PT法立法後循特考模式取得執照
但他們現在自己沒行動 衛署也不管 所以現在講這個都只是找藉口而已
就像醫師納入勞基法 衛署講說實施後會人力不足 薪水減少 偏遠地區沒醫師要去
都只是藉口而已 現實就是擺爛什麼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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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思緒沒有組織 個人觀點供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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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170.3
1F:推 leumas:現在全聯/學會/治療師FB...XD應該有一定的共識跟向心力了 04/18 23:00
2F:→ leumas:中醫也有同觀點的,配和醫護勞基/血汗醫院/評鑑給付等 04/18 23:01
3F:→ leumas:其實可以凝聚串連一下...雖然各有訴求....但就是政府不顧 04/18 23:02
4F:→ leumas:醫事人員福利...惡性要求,挖東牆補西牆 04/18 23:03
5F:→ icefeeling:我問過很熟的傷科中醫師,他說傷科治療的部份,是中醫 04/18 23:09
6F:→ icefeeling:師申報推拿師執行(幾乎所有都是這樣),所以很多中醫師 04/18 23:09
7F:→ icefeeling:可以說幾乎沒有親自操作過傷科治療 04/18 23:10
8F:推 leumas:所以衛生署的折衷方案根本就自欺欺人、兩面討好 04/18 23:11
9F:推 mark89:但是很有可能衛生署的方案後面藏的是承認chiro的地位 04/19 01:56
10F:→ mark89:當初他們仗著江丙坤女婿的勢力沒過 現在又重頭來了 04/19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