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in (Chinaberry)
看板Therapist
标题Re: [讨论] 投书-推拿师事件
时间Wed Apr 18 22:39:15 2012
※ 引述《leumas (小林绿茶)》之铭言:
: 以下是给予学校、全联会的意见,也欢迎治疗师同仁们讨论补充
: ---
: 1. 中医诊所附设民俗推拿仍须加以限制或禁止,
: 理由:
: a.会造成民众误会民俗推拿仍是中医医疗处方、且不可或缺的一环,且院所
其实民众不是误会 是根本早就这样觉得
亲友 网路上的提问都是 ---脚扭到要去哪家中医诊所看 要去哪家国术馆?
看脊椎侧弯有推荐的中医吗?
我想这是卫署政策大转弯的一个护航点
: 附设推拿师同等有中医师背书、转介或变相经营,仍然难以规避疗效与利益
: 分配,且与坊间美容、舒压按摩可以有名称上的区隔造成宣传与印象效果(应
: 保障相关业者以按摩纾压、民俗调理名称开业权益,但不应称作推拿、民俗疗
: 法等医疗形容词)
其实卫署应该整顿的其实是民俗疗法这块 只是数十年来他们一直打迷糊仗
用改名来规避医疗行为的事实(PT同业也很多用这种方法来开工作室)
弄到现在整复推拿业尾大不掉 进而侵蚀合法医事人员权益
推拿师事件的根本还是民俗疗法灰色地带的问题
其实这不只是政策转弯的单一事件
: b.会增加挂羊头之嫌,管理困难,例如中医师不亲自进行伤科推拿,而转介门
: 前推拿师执行医疗。
这是健保局应该跳出来讲话的 可是当初他们知道这情况也放任推拿师申请健保给付N年了
要不是杨志良开炮 我想这背後的利益结构应该到现在还没有人能撼动
健保局审查的背後是否"可能"有黑幕?
这时健保局一句话都没吭 我们是否更应该怀疑?
: c.伤科推拿与民俗推拿,依照卫生署规画,会分出spinal manipulation/
: reduction等细项(举例)属伤科推拿、其余属民俗推拿吗?民众接受时懂得区分
: 危险性吗?并於情况不对时加以拒绝或检举?推拿师会/需考量诊断加以执行吗?
: 个人相当不抱信心,许多中医师也相当存疑,推拿一词从中医发展开始就是医疗
: 处方,甚至可以包含脱臼复位等等( http://udn.com/NEWS/OPINION/X1/7035222.shtml,
: 不应顺应民俗业者"沿用已久"就开门放宽,同理禁止医师、疗效之名滥用。
: 现行民俗调理业者与自救会分明以准医事人员自居,要求比照的是纳入医事人员
: 管理,而非追求丙级按摩技术士等证照,卫生署善意、保障反而让业者有机可趁。
: 所以应收回推拿之名、禁止中医院所附设、比照按摩业管理。
同上 是卫署对民俗疗法摆烂的问题
卫署只有两条路
1.禁止这些所有的密医行为
2.回归正统学校考训用的模式
: 2.证照考试
: 若走国考路线...
: 须邀请医疗学者人员探讨国内医疗人力避免滥开。
: 或开放医事人员补修中医学分转任,
: 若现职民俗调理业者欲取得证照,需进修基础医学等学分并搭配实习。
: 若走技术认证路线...
: 只要不沿用推拿一词即可开始进行考试内容及规画等技术性问题。
说实在的 目前大多数的推拿师根本不可能进学校
唯一的可能是像当初PT法立法後循特考模式取得执照
但他们现在自己没行动 卫署也不管 所以现在讲这个都只是找藉口而已
就像医师纳入劳基法 卫署讲说实施後会人力不足 薪水减少 偏远地区没医师要去
都只是藉口而已 现实就是摆烂什麽都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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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思绪没有组织 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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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2.170.3
1F:推 leumas:现在全联/学会/治疗师FB...XD应该有一定的共识跟向心力了 04/18 23:00
2F:→ leumas:中医也有同观点的,配和医护劳基/血汗医院/评监给付等 04/18 23:01
3F:→ leumas:其实可以凝聚串连一下...虽然各有诉求....但就是政府不顾 04/18 23:02
4F:→ leumas:医事人员福利...恶性要求,挖东墙补西墙 04/18 23:03
5F:→ icefeeling:我问过很熟的伤科中医师,他说伤科治疗的部份,是中医 04/18 23:09
6F:→ icefeeling:师申报推拿师执行(几乎所有都是这样),所以很多中医师 04/18 23:09
7F:→ icefeeling:可以说几乎没有亲自操作过伤科治疗 04/18 23:10
8F:推 leumas:所以卫生署的折衷方案根本就自欺欺人、两面讨好 04/18 23:11
9F:推 mark89:但是很有可能卫生署的方案後面藏的是承认chiro的地位 04/19 01:56
10F:→ mark89:当初他们仗着江丙坤女婿的势力没过 现在又重头来了 04/19 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