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inpi (枇)
看板Therapist
標題[討論] 算是醫療疏失
時間Mon Jun 6 22:05:00 2011
大家好
我有個有關醫療糾紛的問題
雖然跟一些人的案例比起來不算嚴重
因為肩頸痠痛的問題
我平常會到復健科診所復健
復健內容是熱敷電療
但在約去年12月底一次在電療(修正是低週波,需貼貼片的那種)
(原本寫干擾波,sorry因不是專業所以混淆了)
復健師將電療的開關開得過大
導致我的背上有一個深二度的灼傷
......
現在已經留下明顯的疤痕了
當初本來想自認倒楣就算了
可是現在越來越介意這個疤痕
想要做植皮手術
我可以去跟這家復健診索取我該有的賠償嗎?
因為已經過了幾個月了
我應該要準備甚麼東西?像是診斷證明之類的嗎?
直接對那一位復健師
還是對復健診所的負責人呢?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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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5.221.216
※ 編輯: Jainpi 來自: 218.165.221.216 (06/06 22:05)
1F:推 iamdpp:你目前有辦法提出證明該處傷痕是因當時電療造成的嗎? 06/06 22:10
2F:→ iamdpp:若沒辦法的話我覺得你很可能被打槍 06/06 22:10
3F:→ iwbf:打槍機率很大+1 06/06 23:09
4F:→ Baaa:熱敷直接蓋在IFC的cup上一起弄 其實受傷的風險很高 06/06 23:11
5F:推 autumnsmile:IFC要開到灼傷是很難的 沒停過 06/07 00:07
6F:推 autumnsmile:對不起 是沒聽過 06/07 00:09
7F:推 weibld:這種事如果沒有當場反應,舉證十分困難~ 06/07 01:51
8F:推 leumas:如果以受傷情況來看,會賠到植皮手術級的機率也不高 06/07 01:53
9F:→ andrew4383:若是接觸不良或機器故障是有可能電灼傷,但是傷口小 06/07 05:17
10F:→ andrew4383:使用的強度是由患者決定,如果感覺異常其實也不適合做 06/07 05:19
感謝各位的回答
那位復健師那時候剛好是從別的地方調來大約1.2個禮拜吧
(我很常去這家復健診所)
他幫我調整電療大小時
是一下子就開很大
我有立刻反應覺得疼痛請問可以調小一點嗎
他說:請我忍耐一下,這樣會比較有效
而我是到回家才發現我的背部有傷口
後來我又去復健診所
反應說我的背部因為電療而受傷
而那天治療我的那位復健師也知道我因此灼傷
有拿人工皮給我貼....
可我去看皮膚科
他說是深二度灼傷
是必定會留下疤痕的(現在因為留疤了所以心情很不好)
如果要除疤可能要靠一些美容手術
在外表擦一些東西是沒有用的
可我提出的證據大概只有皮膚科的驗傷單
希望能多方詢問意見
作為我提出這個事件的參考
謝謝~~~
※ 編輯: Jainpi 來自: 61.227.214.214 (06/07 09:01)
11F:推 weibld:如果診所也認為他們有疏失,可以找他們的leader談看看, 06/07 13:27
12F:→ weibld:就聽你單方面的描述,那個PT的IFC使用的觀念是有問題~ 06/07 13:28
13F:→ weibld:我有聽過做短波做到起水泡,後來醫院有賠錢的~ 06/07 13:29
14F:→ weibld:我覺得疏失的重點不在病人有沒有受傷,而且治療師是否能給 06/07 13:31
15F:→ weibld:一個正確的引導及使用觀念,畢竟使用強度我們都還是以病人 06/07 13:32
16F:→ weibld:感覺為主。在病人同意治療強度及被告之正常的使用模式下, 06/07 13:33
17F:→ weibld:傷害的造成有時候難以預估的 (當然如果評估正確的話,幾乎 06/07 13:34
18F:→ weibld:是不會有傷害造成的)。我覺得疏失是建立在治療程序錯誤上 06/07 13:35
19F:推 b319992000:當下覺得是PT觀念的問題,干擾波應該是可以忍受的範圍 06/07 16:36
感謝網友的回應
但是因為自己對復健項目名稱不是這麼了解
所以之前敘述有誤
之前所作的電療都是需要貼貼片的
(那家復健診所幾乎也都是使用此類器材)
剛好受傷的範圍就是中間扣的差不多大小
謝謝!!!
※ 編輯: Jainpi 來自: 61.227.211.211 (06/07 16:51)
今天我鼓起勇氣去跟診所負責人醫生詢問是否有醫療疏失
因為我是熱敷和電療一起做
他說是因為熱敷的熱造成皮膚燙傷
而電療貼片是會吸熱會造成局部的灼傷
誤以為是因為電療的因素而灼傷
而他也說電療開的大或小甚至漏電也不會造成灼傷
他說因為電流很小(really?)
醫生說這方面可能沒有辦法理賠
因為很多案例都是這樣燙傷
(所以我們就要這樣自認倒楣嗎)
我想是因為立場的不同
再提出這個之前
我有先詢問醫療改革協會
或是律師的意見
這一方都是表示有充足的證據
是可以獲得適當的理賠的
而我也不是想要說去求得一個龐大的理賠金
想說能不能有些賠償
可以做些手術讓我的傷口看起不要這麼明顯
謝謝...
※ 編輯: Jainpi 來自: 218.165.219.250 (06/07 19:17)
20F:推 weibld:一般電療常用的「低頻直流電」是有可能會造成電化學灼傷 06/07 22:54
21F:→ weibld:所以電療儀器在使用的時候,控制皮膚的阻抗及電流大小是需 06/07 22:57
22F:→ weibld:要被注意的~ 06/07 22:57
23F:→ weibld:不過我覺得疏失的重點不在電灼傷,而是你覺得電流太強,而 06/07 22:59
24F:→ weibld:治療師並沒有做「合適」的處置,這才是比較大的問題~ 06/07 23:00
25F:推 ftyu:熱敷會降低疼痛閾值 ... 所以 ... 熱敷+電療=.....是這樣吧? 06/07 23:10
感謝回答
我想對於一家診所或是醫生提出是否有醫療疏失的疑慮
大多還是會用一些說明來表示他們並沒有疏失
如果要追根究柢
可能就必須要尋求一些單位管道
採取一些相關措施
過程應該非常繁瑣....
我也認同應該還是要以病患的感受做適當的治療
但還是會有人說應該要這樣做
你會以為這樣做是對的
但其實這樣是不對的
也許
就這樣告一段落了
希望
醫生
解釋的那番話
不是唬爛的
但我會去求證的
感謝!!
※ 編輯: Jainpi 來自: 59.113.153.190 (06/08 00:35)
26F:推 steven5230:根據法律方面的流程,是根據是否有[絕對因果關係]來判定 06/08 01:14
27F:→ steven5230:你的[因電療而灼傷]這理論,如果翻教科書和廠商說明書 06/08 01:15
28F:→ steven5230:這句[因電療而灼傷]的理論是不會成立的 06/08 01:16
29F:→ steven5230:比較有可能的情況是[因熱敷而灼傷]這項因果關係判決 06/08 01:17
30F:→ steven5230:而在醫療標準程序裡,如果太燙要和醫療人員講 06/08 01:19
31F:→ steven5230:所以判決的準則在 06/08 01:19
32F:→ steven5230:1.治療人員是否有清楚向你說明[如果覺得太燙要說] 06/08 01:20
33F:→ steven5230:2.當你覺得太燙時,是否[有向治療人員反應] 06/08 01:21
34F:推 kartacar:一般應該只有在做電刺激時才是直流電,而直流電易產生不適 06/08 21:33
35F:→ kartacar:和受傷,但臨床上比較常使用低週波=經皮電刺激=TENS或是 06/08 21:34
36F:→ kartacar:干擾波(IFC),這兩種儀器以交流電產生,基本上儀器設計時 06/08 21:35
37F:→ kartacar:都有保護機制,避免電流太大而受傷,較有可能是原PO本身 06/08 21:36
38F:→ kartacar:有痘痘或是小傷口,或是熱敷時太燙卻因為電療影響感覺 06/08 21:37
39F:→ kartacar:造成局部燙傷,使皮膚電阻過小而造成傷害 06/08 21:38
40F:→ n911303:.................樓上.................... 06/08 22:39
41F:→ senza:真開心這個話題在這個板是這樣聊開的...... 06/10 01:18
42F:→ senza:若在某些板面,可能劈頭就被一些「我們很辛苦」或「你們病人 06/10 01:18
43F:→ senza:懂什麼」的噓文淹沒了。 06/10 01:18
44F:→ senza:另外我推steven5230大 06/10 01:19
45F:推 qin:會有舉證上的困難 當然這些治療"有可能"造成灼傷 但你是否能 07/13 13:32
46F:→ qin:證明這個因果關係 ...所以醫師才會跟你這樣講(卸責) 07/13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