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標題Fw: ◇ [公告] 佛陀教育板進板需知(必看)
時間Mon Aug 27 00:44:36 2012
※ [本文轉錄自 AHJKL 信箱]
作者: AHJKL (hi) 看板: Learn_Buddha
標題: [公告] 佛陀教育板進板須知(必看)
時間: Sun May 30 18:29:5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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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ism》 佛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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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衛國=====================
祇樹給孤獨園────────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無量心、四攝法、法四依、五戒(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
不妄語、不飲酒)、十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
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緣法、四聖諦、止觀、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戒定慧、涅槃、忍辱
、精進、禪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薩、十八不共法、佛十號、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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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 《Buddhism》 佛教板 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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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教 板 板 旨
佛教板旨在提供板友佛陀教育之討論廣場,增加佛板板友間之學佛情誼,請各位板友勿以
相互攻詰為樂,勿擅發不當或不合宜之文章,以免影響他人閱讀文章之情緒。佛法討論範
圍包含
漢傳佛教、南傳佛教、藏傳佛教和密宗等等。
本板鼓勵板友發表導人向善,正面內容之文章;請盡量不要發表有關負面新聞或負面批評
之文章,因為自己若沒有親自求證或請教過當事人,發表負面批評可能會不小心造口業,
也可能會引發雙方誤會或對立。
佛陀所以興出世,乃以慈悲智慧為本懷,為教化眾生入彼岸為目的;期眾生增長十善業、
減損十惡業,故說四聖諦,三轉十二行法輪,創立僧團,使眾生歸依佛法僧三寶。幫助有
緣眾生破迷開悟,最終讓所有眾生能真正離苦得樂,永脫輪迴。
本板以弘傳佛陀教育為目的,望仁者智士、諸方大德能弘護一體,猶如無盡燈法門一般,
以一盞燈去燃亮千百燈,不斷地點燃佛法之燈,使燈燈不熄,佛法永存。
佛陀既以法乳滋養我輩法身慧命,我輩亦需自許不吝法水,布施乃至供養給需要幫助的法
友大德,是名謂真「報佛恩」。
(↓下一頁 ←主選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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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既然各位會來到本板,表示即是有緣,本板採行佛陀教育的目的,
尊重八萬四千法門
,成立
讀經班,以達到「深入經藏、實修」的目的,只要板友們
不以攻擊、針對特定個
人或派別、自讚毀他、否定他教他派,並能以增長十善業,減損貪嗔癡為目標;見有同修
放逸、墮落、懈怠、或行為不妥時,能秉持著互相提攜之精神予以幫助或私下告誡規勸。
以上板旨為今後本板發展的走向與目標。
經 營 方 向
前言:
本板為佛教之綜合板,與佛教有關的皆可在此討論,舉凡如漢傳、南傳、藏傳等大藏內容
之討論、實修、讀經、持咒、問題、請益、分享、故事、其他......等。
本板大抵上原以「討論」(水平面)為主,然依據板旨,故將朝向「實修」(垂直線)進行,
也就是未來經營方向將同時兼顧三傳之「討論」(水平面)、與「實修」(垂直線)來發展。
三傳共法:【慈悲喜捨四無量心、五戒、十善、四聖諦、十二因緣法、三十七道品...等】
毫無疑問是三傳最沒有爭議的,希望各位能先朝最沒有爭議的那一面下去實修,也就是能
真正落實「實修」(垂直線)面。歸依三寶,深入經藏,智慧如海,如此才不枉世尊所說的
「精進不放逸」、「諸供養中,法供養為最」的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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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
「四聖諦」之實修(諸供養中,法供養為最)為佛陀本意,經典依據: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2/0099_016.htm
密宗也是可以(嚴禁攻擊密宗),然基於密宗上師傳承及其他之特別緣由,故建請集中於
密宗板 ( 英文板名:Tantric ) 討論比較合宜。
因為本板為綜合板,故有關佛教歷史發展、新聞(請附連結)等...與佛教有關的也可發表
,唯「附佛爭議」不可發表,有關「附佛爭議」定義請詳見。
1. 本板經營方向為回歸經律論三藏討論,允許佛法法義之討論研究,
鼓勵學佛實修者分
享學佛心得、解答板友相關佛學疑惑,並可適時提供佛學常識、佛經中的名相解釋或故事
以輔助之;建議討論雙方或多方以共同的經論進行討論或比較,本板不建議尚未熟悉上述
既定經論的板友發表個人言論,因為此舉容易導致討論內容失去討論基礎,發表此文者亦
可能自誤誤人;另外,本板亦不鼓勵板友發表無記、相似佛法外道文章、外道之咒術、宿
命論調、堪輿卜術、戲論文、口業文等等相關議題,或無關學佛修行之文章。
2. 本板討論者發表之言論必須以理性為指導原則,禁止以任何方式攻詰或挑釁。有規定
則依照板規處理,執法尺度由板主代為界定。
違反以上板旨或經營方向者,板主得視情節輕重之不同,採用「勸告」、「刪文」、「鎖
文」、「要求解釋」或直接「禁言」之任一處置或兩種以上之處置,
一切判決以板主自由心證認定之標準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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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式 板 規:
前言:本板規依據
「板旨、經營方向」做制訂,
板規有規定者,依板規處理;
板規若未規
定者,但有違反「板旨、經營方向與本板進板需知事項」或其他社會認知、風俗習慣、法
律常識,板主得視情節重大,以板主自由心證而作刪鎖文、或水桶之(1~n個月水桶)。
並請板友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板友發文或推文時,則表示願意遵守本板正式板規(含前言)
=============================================================================
受規範之範圍:文章標題、文章內容、推文、簽名檔等。
判定原則:本板採用「一罪一罰、累積量刑」或「一文一罰」為原則。
若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多條板規,則採合併執行水桶制。
板規執行視「違規情節」與「犯意」,一律以板主「自由心證」裁決。
第一條:(文章內容)
A:
不得張貼灌水文(文章內容未達35字、未達三行)、注音文、火星文等。發表佛
學或學佛疑問不在此限,板友得簡單陳述問題,少於三行,但發問之板友不得在他人回文
後,再度發表三行內之文章;請於回文下方推文。
發問問題之內容或推文若無關佛法討論
或對原發文者沒有正面幫助,板主得逕行刪除文章或推文,以節省空間。
發問之文章若已
有其他板友在下方推文討論,原PO要逕行刪文敬請先備分或寄備分給板主,以利板友存檔
參考(因不尊重板友推文來回覆發問者之苦心,故違者水桶2月)。非發問之文章若下方有
人推文,原PO欲逕行刪文亦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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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得重複發表相同內容之文章,二週內發表重複文章達到二篇以上者(一文多發)
,刪文並禁言二週,二週以上重複發文,板主亦得請原作者刪文,或由板主逕行刪文,以
節省PTT資源空間。
C:
以疑問句攻擊,以疑問句不能作為免責聲明,如質疑某人出身來源,雖以疑問句
,但仍有攻擊之嫌。
除上述(刪除發問文推文水桶2月)外,違反上述任一規定者,禁言2週。
第二條:(轉載)
非經原作本人同意,不得於貼文或於推文中,公開私人水球、信件、照片或個人資料
;惟分享佛學資料時,網頁或部落格本有之寺院或僧眾資料不在此限。(若是轉貼文章,
請附資料來源或連結:
轉貼文章前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以免觸法。) 佛法以流通弘揚為
法輪常轉之手段,故轉貼佛教文章若未事先徵得原作同意,並不致違犯板規;但若有任何
法律責任,轉貼者須自行承擔,本板不負責查證有無違反著作權法。若屬負面連結或諍論
,經板主認定無佛陀教育或學佛修行之性質,得刪除該文。
若連結文章違犯其它條款,如
第七條之故意製造糾紛,挑釁或針對特定對象進行攻擊等等,板主亦得引用其它條款而禁
言之。
違反上述任一規定者刪文並禁言1月。累犯禁言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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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板旨)
不得發表與板旨無關之文章、商業文、猥褻文,亦不得發表違反台灣現行法律條文之
文章。非關佛陀教育或學佛修行之其它議題,討論者必須以學佛修行或佛教教義來陳述觀
點,否則即逕行刪除,若該文章違犯其它板規,板主亦得對該發言者採取禁言處分。法會
訊息之內文如有急難救助、經書助印或建寺等等捐款帳號亦不屬於商業文,法會訊息之內
文如有買賣關係,則屬於商業文。科學定義日日更新,五年一小變,十年一大變,故
科學
論點僅可用來佐證、比較佛經內容;但不得引用科學論點來批判佛經內容或指陳佛經有問
題。若有板友引用某法師之論述或用科學角度來說明佛經之內容,本板對該法師言論持中
立之保留態度,但對其發言內容不予置評。板主亦得依照佛經內容為依據,而刪除有爭議
之文章或科學論文。
違反以上任一規定者,板主得刪文並禁言1月。累犯禁言2月。
第四條:(公告與簽名檔)
非看板管理員身分,不得以「公告」為標題發表文章。公告文一律鎖文。
板主可根據
ptt所授與之權利自行更改其不符內文內容之標題或要求原作者更換標題,並由原作者告
知板主由板主代為更改以符合文章內容主旨。(為免除板務與板規討論妨礙使用者閱讀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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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有關板務與板規之討論,敬請各位大德盡量配合,移駕至組務板討論。在組務板發表
佛教相關板務文請標註 [佛教]字樣之標題。
在本佛板上討論板規或板務者,板主得選擇
不回應;
然若私信討論並陳述建言,經板主群討論,該建言合理,並有修正板規必要者,
板主得視實際需要而修正板規並以感謝函回覆該建議信。)
違犯以上任一規定者,板主得刪文並禁言該板友1月。
組務人員(含小組長以上)之簽名檔若含有其它宗教之個人信仰言論,應屬組務通知公
告,故不屬於本板規規範範圍。(然若是
簽名檔有附佛外道之言論,板主應去信要求改善
。)
。板友不得依簽名檔而批判或針對、影射任何人員(違者水桶2月,並自負法律責任)。
第五條:(修改、不得扭曲他意)
未經原作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文章及推文內容,而導致事實真相扭曲。
(如果要刪除推文,請先來信告知板主,待板主確認過後,再行刪除。)
不得刻意扭曲他人文章或推文之意思。如說別人沒有說過的話,只要是「文章」或「
推文」裡沒出現的文字,請勿自行揣測、臆測他人之言論之內涵,而自行推論自己所想要
說的意思;此行為乃是刻意扭曲或污衊他人之言論。如有必要,請先客氣地回覆該文或該
推文,請教原作板友文章中言論之內涵。無中生有、張冠李戴或斷章取義者,依佛法則視
同違犯妄語、兩舌、綺語之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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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扭曲或斷章取義者,以板主認定之標準為主。
在板主備份文章後,得要求原作者刪除不符板旨之推文或部分內容。
違者刪文並視情節禁言1~2月,對於累犯,板主得加重其禁言期限至4月。
如文章內容、推文或簽名檔等出現
不雅之文字、內容、連結、或足以讓人認為有毀謗
佛、法、僧三寶之嫌,經板主警告後必須立即更正道歉或請原PO代為修正推文,否則
禁言
1月;連續犯者若無法令對方開悟,則視為惡口之故意犯,
禁言3月,情節重大者,
禁言1年
。能令對方開悟者,不在此限。
第六條:(不得攻擊、針對)
A:不得故意製造糾紛,亦不得針對特定對象(帳號或暱稱)以明示或暗示進行人身攻擊
、謾罵、侮辱、誹謗、挑釁、惡意質問乃至引戰等。
亦不得用上述任一方式針對執法人員
(任一板主),而致影響板務運作。
凡經板主勸導或警告,若再度重覆板主認定爭議之行為,或未依教理論述而刻意挑戰
板主,則依妨礙板務辦理。
B:若是文字內容係指「不特定對象」,但從其推文與文字敘述(含引用),有具體事證足
以認定是指某甲(含團體)對象,而有上述A項之任一行為,板主亦可比照A項之規定辦理。
前項所謂足夠事證之認定,
以板主認定之標準為主(如法官判決證據採信與自由心證)。
違反此條款者,視情節刪文劣退並禁言1~3月。累犯者,板主得加重其禁言期限至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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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三傳、其他教)
本板允許就三乘佛教(南傳、漢傳、藏傳、密宗)經典、傳承系統及教義等做比較、
差異討論。但不得以任一佛教教派經論或修行攻擊或指責另一教派之經論或修行方式。亦
不得以外道思想來來攻擊否定三傳。
本佛板
禁止對佛、法、僧團 (含受具足戒之古今僧人)三寶或針對佛法板此一主體或
板主或任一發文者進行攻擊,
討論時敬請「對事理討論」,不要針對人來討論。
禁止對慈善團體乃至社會善良風俗之任一宗教信仰者等,冠以佛教或非佛教特定之貶
抑名詞;亦
不得對上述任一對象
發表威嚇、挑撥、誹謗、偏見、歧視或挑撥他人憎恨對立
之任一種言論,否則該言論定義為非討論性質,違反板旨。認定之標準由板主代為界定。
基於「憲法」保障宗教自由立場,請勿在佛板攻擊我國「合法登記」之其他宗教團體及其
信仰。(
請單就佛經所載討論即可,為免紛爭,請勿攻擊合法登記之其他宗教團體)
以上違者視情節刪文劣退並禁言1~4月。對於累犯,板主得加重其禁言期限為1年。
第八條:(附佛爭議)
不得在本板發表宣揚附佛爭議、外道教義之文章或相關連結;但若為
與佛教教義比較
或討論者,例如外道教義屬五戒十善人天之範圍,不受此項規範。本板認定之附佛爭議名
單,請詳見之定義附件。(註:附佛爭議與外道乃兩個不同之概念。)
(
如違反,請直接來信檢舉即可。) 違者視情節刪文劣退並禁言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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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故意、懺悔解除)
限制討論權(禁言)解除後,
在15天內(以解除禁言之時間起算),
再度觸犯任一板規,
則視同惡性之「故意犯」,將禁止討論權(禁言)一年,情節重大者則永久禁止討論權(禁
言)。敬請已經恢復發言權之板友,格外小心,謹慎發言。
本佛板鼓勵知過能改,願改過向善者;故凡受禁言處分之任一板友,如願意公開懺悔
,得來信板主信箱,經板主群討論後,認定其確有誠意懺悔,則受禁言者可授權板主於板
上
公佈其懺悔信。公開其懺悔信後則其禁言處分可受假釋處分,
得免除二分之一到免除禁
言水桶之期限。受永久禁言處分者,經板主公開其懺悔文後得將禁言期降為
半年。
情節重
大之標準或是否有誠意懺悔之標準,以及假釋處分所免除之禁言
時間長度,由板主認定之
,不得異議。
第十條:(違規處理)
本佛法討論板板規,並
無事先「勸告」或「警告」之必要性,
板主得依板規執行公務
,直接取消違規者發言權。建請所有板友於發文或推文前詳閱本佛板板規。如發生以上任
一違規情節,任一板主得視情節輕重之不同採「警告」、「刪文」、「鎖文」、「要求解
釋」或「禁言」之任一處分或兩種以上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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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處理板務,有時需費時整理、查閱相關資料,為免板上混亂,板主得以自由心證認定
板面文章是否有違規,有權先行鎖文,鎖文後如又繼續發文,得禁言其1週處置,並請當
事者來信解釋(未解釋者即視為認同板主處置),並等候判決,原則上處理違規事項為1週
內,因為板主不可能隨時在站上等候違規處理,如上法院按鈴控告也不可能馬上就開庭宣
判,也是需要一段時間。原則上1週內若尚未回復者(寄信時,請自作寄信備份),為免漏
信或誤刪之可能,故請再來信詢問。
並依據站規,板主未正式公告宣判之前,嚴禁越級至組務板申訴或胡亂指控板主吃案,如
不服者,經前後2位板主公告宣判後,才可至組務板申訴。
以上違反者,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第十一條:(討論板規)
本板之新板規已試行並修正。
板友對條文或規定有任何建議,請來信板主信箱或板務
組上討論以利彙整與修正。經板主群共同討論、取得共識後,且經公告方生效力。對於建
議之內容認定礙難成立或執行者,由板主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在佛板討論板規內容並不違犯板規,但板主群有權選擇不公開回覆。若肯私下來信建
言者,凡有益於板上良善討論風氣形成者,將獲得優先採用,板主群將以感謝函回覆該建
議信,並於修正該條款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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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條:(素食、放生)
本板爾後不再討論長年循環不止話題--
「素食」議題,禁止諍論素食與否問題,因為
經查相關討論串已十分繁多(各種教派說法與引用經律論等討論早已皆有),故不再重複循
環不止的話題(因為有些反而因為諍論而引起嗔心),相關正反方討論串一律放在,
如有興趣者可前往觀看。
但若是分享個人素食心得(與佛教「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相連結者),不在此限。
其他者可至相關板面(如素食板)討論。
有關
「放生」議題亦是,如要討論此議題者,也請圍繞在
「不殺戒」(自不殺生、不
教人殺、教人不殺)、與「慈悲喜捨四無量心」相應上。
以上「素食與放生」議題如真的還想討論的話,請先將的文章全部看過一遍,並能
提出並舉證沒有出現討論過的論點與文章,方能再進行討論,否則一律刪鎖文,並
視情節水桶1個月。
第十三條:(增修)
本板規得因實際需要隨時增補、修正、刪改,並公告之。
如有未盡事宜,板規有規範者則依板規;
如板規暫無規範,為免有心人士亂板(以板
主認定為主),板主仍得採先行刪鎖文或禁言1週以上之任一處分或兩種以上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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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申訴及解桶之規定: (以下亦視同板規)
01.
檢舉之任一板友,皆須以採用「來信」方式,向本板任一板主提出檢舉。檢舉必須具
足
「違規帳號」、「違反板規條目」、「違規文章AID代碼」、「違規內容」等四個項目
。
缺乏以上任何一項目之檢舉,板主得要求檢舉人將證據補正,或不受理該檢舉人之檢舉。
超過一星期的文章或推文等,板友可再檢舉但不判決。
超過兩星期的文章或推文等,已屬
結案,不再接受檢舉。
有關挑釁、人身攻擊,只有受挑釁、攻擊等「受害當事人」可檢舉
之(並請當事人備份證據後,寄到任一板主信箱),不接受第三人之檢舉。
為維持佛法板板面之乾淨,
禁止檢舉文以及檢舉推文發表於佛法討論板上,檢舉文將
備份於。
違反此項規定者,禁言1月。
任何一項爭論性話題
只要檢舉者提不出受檢舉人具有貶抑、侮辱、攻擊、偏見之其中
一項「具體事證」(或以佛經而論),板主將不受理有關此之任何檢舉。
板主主動檢舉偵查,或板友非爭論性之檢舉則不在此限。
02.
經板主認定為違犯任一板規者,板主得依板規予以適當之處分,說明原因並公告之結
果。對於查無實證、篇數不符者或經板主認定無違規之虞之檢舉,板主得公告結果,並說
明其原因。
敬請板友對於檢舉信函中所陳述之內容,不要任意扭曲他人之意而栽贓或存有
惡意不實之誣告,若刻意扭曲情節嚴重者亦得依板規第五條處分之。
(↑上一頁 ↓下一頁 ←主選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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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檢舉文時間
為期1週。
來信也請勿趁機以不實言論攻擊或污衊板友(違者水桶1~2月)、
或者攻擊板主(板主「僅以板規」治版,請勿以佛法、因果等來論斷板主處置,請先學習
相關佛學,如「遵守規定」等,因為是您先行違板規在先的,故請先懺悔,勿妄說佛法因
果,違者水桶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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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本佛板之
任一板主得主動檢舉、偵查與判決,亦得依狀況或違規情節輕重之不同而
採用勸告、警告、刪文、鎖文、要求解釋,或直接禁言之任一處分或兩種以上處分。
兩位板主原則上權限一樣,得互相幫忙,但若遇板規見解不同,buddhanature板主有最終
審判與決定權。板務上,AHJKL板主有最終審定權。
2.
對於違反本佛教板板規者,為免該板友繼續亂板,各板主得自行認定,而採先行禁言
之機制,並請受禁言處分者於七天內,來信該板主信箱解釋,否則視同接受該禁言之處分
。
如未經信箱解釋,依據ptt法院《PttLaw》規定不予受理,請勿越級申訴。如解釋後,
經板主認定仍有違反板規之明顯事證,以板主認定為裁決標準,
不服處分者可逕向另一板
主buddhanature提出申訴,若
板主buddhanature仍維持原判,不服者方可向組務板提出申
訴,並依小組長判決認定之結果,
得「撤銷」或「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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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若有任一板友在佛教板發表
「遊走本板板規規定邊緣之言論」,以板主裁定為違犯
板規與否之標準;板主得以勸告、刪鎖文、要求解釋等任一方式或兩種以上方式以釐清事
實,若經認定該遊走板規邊緣之言論已屬違犯任一條板規,則板主得對該板友採用禁言之
處分。如板友不服處分,敬請採用第一條之方式—來信解釋。申訴時切勿越級申訴。板主
之
勸告或警告方式,不侷限於「公告」。
「信箱」或該文章底下之「推文」表示皆屬勸告
,凡有勸告之意涵即屬「勸告」。本板之公告事項一律視為板規。
以上規定公告,於修改後並立即生效,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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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紀錄:
(於板規或進板需知有重大變更才會於此紀錄,部分文字修改而不影響原意,則不紀錄)
(2011/4/12) 補充01.項檢舉推文
(2011/4/12) 新增05.項板主處理時間
(2011/4/13) 刪去需來信解桶規定(由系統計算)
(2011/10/1) 增補修改板規與檢舉規定部分內容
(2012/08) 增修補改板規與規劃板務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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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經班】活動:
依據板旨:
本板以弘傳佛陀教育為目的,望仁者智士、諸方大德能弘護一體,猶如無盡燈法門一般,
以一盞燈去燃亮千百燈,不斷地點燃佛法之燈,使燈燈不熄,佛法永存。
佛陀既以法乳滋養我輩法身慧命,我輩亦需自許不吝法水,布施乃至供養給需要幫助的法
友大德,是名謂真「報佛恩」。
因為既然各位會來到本板,表示即是有緣,本板採行佛陀教育的目的,
尊重八萬四千法門
,成立
讀經班,以達到「深入經藏、實修」的目的,只要板友們
不以攻擊、針對特定個
人或派別、自讚毀他、否定他教他派,並能以增長十善業,減損貪嗔癡為目標;見有同修
放逸、墮落、懈怠、或行為不妥時,能秉持著互相提攜之精神予以幫助或私下告誡規勸。
以上板旨為今後本板發展的走向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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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鼓勵板友們多多深入經藏,故規劃成立
讀經班活動,
採自發性讀經活動,板友們無需
報名,只要於讀經po文時,選
標題[讀經]即可參與讀經班的活動,各板友只要於標題選擇
[讀經]時,
皆受到板規嚴格保護。譬如學校上課或圖書館讀書一般,其他板友嚴禁有干擾
讀經之行為發生(以板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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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板包含三傳,故[讀經]部分也劃分為三傳,原則上板友們
僅選[讀經]標題時,則表示
沒有特別指說是哪一傳,故若有「個人註解或感想」,或引用「其他傳」經文、法師解說
、在家居士文章,做為註解或參考時,
除了引用為原本三傳之經文外,各板友皆應當視其
為「個人見解或看法」,如板友們另有想法或意見想表達時,也應僅針對「註解或引用文
章之部分」作「補充說明」(不得針對經文本身做批判),並應提出正確或應當合理之說法
(但此說法仍視為是個人之見解),請對理不對人,特此聲明。
「上述部分,板友們於發表
其它標題(不限於[讀經]標題)之文章或推文時亦適用」。
板友們於[讀經]時,為免閉門造車,可以引用其他傳之經文(或其他經文)作為「補充說明
」,但仍嚴禁有藉機「自讚毀他、攻擊」等之情形發生。
為鼓勵板友們參與[讀經]讀經班、或發起[實修]活動,該板友們皆能擁有「個人讀
經實修室」,作為個人存放與佛教有關之文章(違者警告或刪除),想要擁有的話,只要po
文時於底下推文註明想要「個人讀經實修室」,或來信洽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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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板友們選擇標題
[讀經]時,如需另行加註三傳,舉例標題為
[漢傳讀經]、[南傳讀經]、
[藏傳讀經]時,或二傳並列如
[漢南讀經]、[南藏讀經]、[漢藏讀經],則表示該板友
僅想
針對該傳作讀經,如板友們有見解或看法,
僅得對「該傳」部分作「補充說明」,
不應有
非屬該傳之言論(不屬於該類[標題]下之他傳或他派言論),亦不得有批判、影射或否定等
之情形發生。如有違反上述者,視情節刪鎖文或水桶1月。
標題規劃:
標題種類:1.討論 2.讀經 3.實修 4.心得 5.請益 6.法語 7.其他 8.公告
因為本板是佛教之綜合板,包含三傳經律論之討論,故原則上若板友們發表文章時,若直
接選擇標題之分類,
則表示願意接受板友們各傳各宗之言論自由(仍應遵守板規)。但若有
板友
僅想得到某傳或某宗之訊息者,本板也從善如流,依據
本頁最前段[讀經]標題之規劃
,如有板友
僅想得到[漢傳]、[南傳]、[藏傳]之訊息者,僅需在標題自行註明即可。舉例
如
[南傳討論]、[漢傳讀經]、[藏傳實修]、或[漢藏心得]、[漢南請益]、[南藏法語]...
等,只需自行加註即可。
也可再更細一步,如僅想得到
[淨土宗]之訊息者,可自行加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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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土心得]、[淨土請益]等...;或咒語,如
[咒語請益]、[持咒心得];或者是只想談論
南傳或漢傳戒律,如
[南傳戒律]、[漢傳戒律]...。
請自行加註,當板友們看到這一類自
行加註的標題時,
表示該板友僅想得到(或僅有興趣想瞭解)該傳或該宗之訊息而已,請其
他板友就該標題下,
予以回覆屬於該類題的文章即可,請勿出現他傳或他宗之訊息文字
,以免紛爭,尊重該板友們想學習的各傳各宗即可,謝謝。
(不屬於該類標題下,違者視情節刪鎖文或水桶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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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當板友選擇[其他]標題時,得自行修改標題,如新聞、轉錄、佛寺活動、法會、禪修等。
本板為了維持三傳友好關係、並能各自發展而不妨礙,且能相互交流、增長彼此。
特規劃了
[交流]選項,只要板友於po文時,修改標題為[交流]即可。如
[漢傳交流]、[南
傳交流]、[藏傳交流]或[漢南交流]、[南藏交流]、[漢藏交流]、[三傳交流]等,討論之
內容不限,得就教義上互相交流,或者是各傳之間板友們學佛心得討論,生活聊天(唯仍
僅限於與生活上有關之佛法)、或研討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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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佛學與知識:
下載:
設立此區乃有見於每天都有新學加入,但往往不知從何著手。
如同上學讀書一般,需要書
本和工具,旁人沒辦法幫您讀書考試,只有自己學習並親近善知識才能面對人生的考試。
再者,
現今電腦網路數位化的方便,帶給學佛極大的便利性,如有不懂,可上網發問或向
佛寺法師們詢問。
學佛如同讀書一般,還是得靠自己去精進學習才是。
故此區提供"佛經與學習工具",因應三傳提供下載:
Google
http://www.google.com.tw (什麼都可以查)
教育部辭典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字義不懂可查)
漢傳:CBETA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佛經下載
http://www.cbeta.org/ (漢傳、藏傳必備)
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http://cbs.ntu.edu.tw/dict/ (綜合板佛典搜尋,查專有名詞)
南傳:台灣南傳上座部佛教學院>下載3>漢譯南北傳大藏經
http://ppt.cc/WqAc
>漢譯南北傳四部.exe
http://ppt.cc/etAt
台大佛學圖書館-巴利文佛典
http://ppt.cc/T_Ex
藏傳:台大佛學圖書館-藏文佛典
http://ppt.cc/Ua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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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
因為佛學專有名詞眾多,各家註釋也很多,若全po上板面會十分繁多與巨大,故以下僅列
出常見的佛學專有名詞(如尚未列出,也可自行搜尋),請板友們自行去學習如何利用網路
工具搜尋,
建議先透過一行佛學辭典搜尋 http://cbs.ntu.edu.tw/dict/ 綜合板佛典搜
尋,查專有名詞。如有需要更正確精準的解釋,也可透過 CBETA 中華電子佛典協會-下載
http://www.cbeta.org/ ,電腦安裝完畢後,利用裡面「全文檢索」的功能搜尋「關鍵字
」。或以「上一頁」的南傳之數位佛典搜尋。
基礎佛學(名詞):(請一一搜尋下面文字)
四大、五蘊(五陰)、六根、六塵(六境)、六識、六觸、十八界、無明、煩惱、無常、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無量心、四攝法、法四依、五戒、十善(不殺生、不偷盜、不
邪婬、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十惡、四念住
(四念處)、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七覺分)、八正道、三十七道品、十二
因緣、四聖諦、十念、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四果、戒定慧、聲聞、緣覺、忍辱、
精進、[禪定(禪那、靜慮)、三昧(三摩地)、止(奢摩他)、正定(定)]、觀(毘婆舍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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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觀、般若、涅槃(般涅槃、解脫)、眾生、菩薩、四無所畏、十八不共法、佛十號、
如來、應供(阿羅漢)、正遍知(正等覺、等正覺、等覺)、明行足、善逝、世間解、無上士
、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知識:須彌山、四洲、三惡道、阿修羅、六道、二十八天、四禪八定、三千大千世界、
三界。
五比丘、十大弟子、
彌勒菩薩、普賢菩薩、文殊菩薩、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釋迦牟尼
。阿含、密宗、上師、摩訶、補特伽羅。
(↑上一頁 ←主選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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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動:
(以下文章代碼搜尋方式:請「複製」以下亮黃色代碼,然後於板面「貼上」即可找到。)
一、bitlife □ [活動] 線上抄經
http://transcribing-sutra.appspot.com/
文章代碼(AID):
#1CsYroqx (Buddhism)( bitlife 板友提供 )
二、DavidChiou □ 請大家多支持電子佛典 [文章代碼(AID):
#1DA9GvAF (Buddhism)]
http://www.cbeta.org/donation/index.htm
方式之一:中華郵政網路ATM
http://ppt.cc/3wfX ,可用「存簿轉劃撥」模式
三、AHJKL 轉 [實修] 發起以"金剛經"淨化ptt活動
文章代碼(AID):
#1FmR_ctq (Buddhism)
四、佛學網站:台大佛學圖書館-相關網站
http://ppt.cc/ug0u (台大皆已集中整理)
台大佛學圖書館-佛學工具
http://ppt.cc/yM7w
台大佛學圖書館-佛學院所
http://ppt.cc/PyRM
台大佛學圖書館-語言教學
http://ppt.cc/v-Ef
( ←主選單 )
汝等比丘,常當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間動不動法,皆是敗壞不安之相。
汝等且止,勿得復語,時將欲過,我欲滅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誨。
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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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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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HJKL (36.236.132.240), 時間: 08/27/2012 00:44:36
1F:推 hank2579:這篇好強 08/27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