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JKL (hi)
标题Fw: ◇ [公告] 佛陀教育板进板需知(必看)
时间Mon Aug 27 00:44:36 2012
※ [本文转录自 AHJKL 信箱]
作者: AHJKL (hi) 看板: Learn_Buddha
标题: [公告] 佛陀教育板进板须知(必看)
时间: Sun May 30 18:29:5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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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ism》 佛教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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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卫国=====================
只树给孤独园────────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法四依、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
不妄语、不饮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
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四念住、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八正道、
十念、十二因缘法、四圣谛、止观、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戒定慧、涅盘、忍辱
、精进、禅定、般若、念佛念法念僧、菩萨、十八不共法、佛十号、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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卍 《Buddhism》 佛教板 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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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板旨 与 经营方向
2. 正 式 板 规
3. 【读经班】活动 与 标题规划
4. 基础佛学与知识(下载、搜寻)
5. 其 他 活 动
6. 离 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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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教 板 板 旨
佛教板旨在提供板友佛陀教育之讨论广场,增加佛板板友间之学佛情谊,请各位板友勿以
相互攻诘为乐,勿擅发不当或不合宜之文章,以免影响他人阅读文章之情绪。佛法讨论范
围包含
汉传佛教、南传佛教、藏传佛教和密宗等等。
本板鼓励板友发表导人向善,正面内容之文章;请尽量不要发表有关负面新闻或负面批评
之文章,因为自己若没有亲自求证或请教过当事人,发表负面批评可能会不小心造口业,
也可能会引发双方误会或对立。
佛陀所以兴出世,乃以慈悲智慧为本怀,为教化众生入彼岸为目的;期众生增长十善业、
减损十恶业,故说四圣谛,三转十二行法轮,创立僧团,使众生归依佛法僧三宝。帮助有
缘众生破迷开悟,最终让所有众生能真正离苦得乐,永脱轮回。
本板以弘传佛陀教育为目的,望仁者智士、诸方大德能弘护一体,犹如无尽灯法门一般,
以一盏灯去燃亮千百灯,不断地点燃佛法之灯,使灯灯不熄,佛法永存。
佛陀既以法乳滋养我辈法身慧命,我辈亦需自许不吝法水,布施乃至供养给需要帮助的法
友大德,是名谓真「报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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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既然各位会来到本板,表示即是有缘,本板采行佛陀教育的目的,
尊重八万四千法门
,成立
读经班,以达到「深入经藏、实修」的目的,只要板友们
不以攻击、针对特定个
人或派别、自赞毁他、否定他教他派,并能以增长十善业,减损贪嗔痴为目标;见有同修
放逸、堕落、懈怠、或行为不妥时,能秉持着互相提携之精神予以帮助或私下告诫规劝。
以上板旨为今後本板发展的走向与目标。
经 营 方 向
前言:
本板为佛教之综合板,与佛教有关的皆可在此讨论,举凡如汉传、南传、藏传等大藏内容
之讨论、实修、读经、持咒、问题、请益、分享、故事、其他......等。
本板大抵上原以「讨论」(水平面)为主,然依据板旨,故将朝向「实修」(垂直线)进行,
也就是未来经营方向将同时兼顾三传之「讨论」(水平面)、与「实修」(垂直线)来发展。
三传共法:【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五戒、十善、四圣谛、十二因缘法、三十七道品...等】
毫无疑问是三传最没有争议的,希望各位能先朝最没有争议的那一面下去实修,也就是能
真正落实「实修」(垂直线)面。归依三宝,深入经藏,智慧如海,如此才不枉世尊所说的
「精进不放逸」、「诸供养中,法供养为最」的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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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
「四圣谛」之实修(诸供养中,法供养为最)为佛陀本意,经典依据:
http://www.cbeta.org/result/normal/T02/0099_016.htm
密宗也是可以(严禁攻击密宗),然基於密宗上师传承及其他之特别缘由,故建请集中於
密宗板 ( 英文板名:Tantric ) 讨论比较合宜。
因为本板为综合板,故有关佛教历史发展、新闻(请附连结)等...与佛教有关的也可发表
,唯「附佛争议」不可发表,有关「附佛争议」定义请详见。
1. 本板经营方向为回归经律论三藏讨论,允许佛法法义之讨论研究,
鼓励学佛实修者分
享学佛心得、解答板友相关佛学疑惑,并可适时提供佛学常识、佛经中的名相解释或故事
以辅助之;建议讨论双方或多方以共同的经论进行讨论或比较,本板不建议尚未熟悉上述
既定经论的板友发表个人言论,因为此举容易导致讨论内容失去讨论基础,发表此文者亦
可能自误误人;另外,本板亦不鼓励板友发表无记、相似佛法外道文章、外道之咒术、宿
命论调、堪舆卜术、戏论文、口业文等等相关议题,或无关学佛修行之文章。
2. 本板讨论者发表之言论必须以理性为指导原则,禁止以任何方式攻诘或挑衅。有规定
则依照板规处理,执法尺度由板主代为界定。
违反以上板旨或经营方向者,板主得视情节轻重之不同,采用「劝告」、「删文」、「锁
文」、「要求解释」或直接「禁言」之任一处置或两种以上之处置,
一切判决以板主自由心证认定之标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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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式 板 规:
前言:本板规依据
「板旨、经营方向」做制订,
板规有规定者,依板规处理;
板规若未规
定者,但有违反「板旨、经营方向与本板进板需知事项」或其他社会认知、风俗习惯、法
律常识,板主得视情节重大,以板主自由心证而作删锁文、或水桶之(1~n个月水桶)。
并请板友自负相关法律责任。板友发文或推文时,则表示愿意遵守本板正式板规(含前言)
=============================================================================
受规范之范围:文章标题、文章内容、推文、签名档等。
判定原则:本板采用「一罪一罚、累积量刑」或「一文一罚」为原则。
若同一行为同时触犯多条板规,则采合并执行水桶制。
板规执行视「违规情节」与「犯意」,一律以板主「自由心证」裁决。
第一条:(文章内容)
A:
不得张贴灌水文(文章内容未达35字、未达三行)、注音文、火星文等。发表佛
学或学佛疑问不在此限,板友得简单陈述问题,少於三行,但发问之板友不得在他人回文
後,再度发表三行内之文章;请於回文下方推文。
发问问题之内容或推文若无关佛法讨论
或对原发文者没有正面帮助,板主得迳行删除文章或推文,以节省空间。
发问之文章若已
有其他板友在下方推文讨论,原PO要迳行删文敬请先备分或寄备分给板主,以利板友存档
参考(因不尊重板友推文来回覆发问者之苦心,故违者水桶2月)。非发问之文章若下方有
人推文,原PO欲迳行删文亦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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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得重复发表相同内容之文章,二周内发表重复文章达到二篇以上者(一文多发)
,删文并禁言二周,二周以上重复发文,板主亦得请原作者删文,或由板主迳行删文,以
节省PTT资源空间。
C:
以疑问句攻击,以疑问句不能作为免责声明,如质疑某人出身来源,虽以疑问句
,但仍有攻击之嫌。
除上述(删除发问文推文水桶2月)外,违反上述任一规定者,禁言2周。
第二条:(转载)
非经原作本人同意,不得於贴文或於推文中,公开私人水球、信件、照片或个人资料
;惟分享佛学资料时,网页或部落格本有之寺院或僧众资料不在此限。(若是转贴文章,
请附资料来源或连结:
转贴文章前请先徵求原作者同意,以免触法。) 佛法以流通弘扬为
法轮常转之手段,故转贴佛教文章若未事先徵得原作同意,并不致违犯板规;但若有任何
法律责任,转贴者须自行承担,本板不负责查证有无违反着作权法。若属负面连结或诤论
,经板主认定无佛陀教育或学佛修行之性质,得删除该文。
若连结文章违犯其它条款,如
第七条之故意制造纠纷,挑衅或针对特定对象进行攻击等等,板主亦得引用其它条款而禁
言之。
违反上述任一规定者删文并禁言1月。累犯禁言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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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板旨)
不得发表与板旨无关之文章、商业文、猥亵文,亦不得发表违反台湾现行法律条文之
文章。非关佛陀教育或学佛修行之其它议题,讨论者必须以学佛修行或佛教教义来陈述观
点,否则即迳行删除,若该文章违犯其它板规,板主亦得对该发言者采取禁言处分。法会
讯息之内文如有急难救助、经书助印或建寺等等捐款帐号亦不属於商业文,法会讯息之内
文如有买卖关系,则属於商业文。科学定义日日更新,五年一小变,十年一大变,故
科学
论点仅可用来佐证、比较佛经内容;但不得引用科学论点来批判佛经内容或指陈佛经有问
题。若有板友引用某法师之论述或用科学角度来说明佛经之内容,本板对该法师言论持中
立之保留态度,但对其发言内容不予置评。板主亦得依照佛经内容为依据,而删除有争议
之文章或科学论文。
违反以上任一规定者,板主得删文并禁言1月。累犯禁言2月。
第四条:(公告与签名档)
非看板管理员身分,不得以「公告」为标题发表文章。公告文一律锁文。
板主可根据
ptt所授与之权利自行更改其不符内文内容之标题或要求原作者更换标题,并由原作者告
知板主由板主代为更改以符合文章内容主旨。(为免除板务与板规讨论妨碍使用者阅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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瞻,有关板务与板规之讨论,敬请各位大德尽量配合,移驾至组务板讨论。在组务板发表
佛教相关板务文请标注 [佛教]字样之标题。
在本佛板上讨论板规或板务者,板主得选择
不回应;
然若私信讨论并陈述建言,经板主群讨论,该建言合理,并有修正板规必要者,
板主得视实际需要而修正板规并以感谢函回覆该建议信。)
违犯以上任一规定者,板主得删文并禁言该板友1月。
组务人员(含小组长以上)之签名档若含有其它宗教之个人信仰言论,应属组务通知公
告,故不属於本板规规范范围。(然若是
签名档有附佛外道之言论,板主应去信要求改善
。)
。板友不得依签名档而批判或针对、影射任何人员(违者水桶2月,并自负法律责任)。
第五条:(修改、不得扭曲他意)
未经原作者同意,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文章及推文内容,而导致事实真相扭曲。
(如果要删除推文,请先来信告知板主,待板主确认过後,再行删除。)
不得刻意扭曲他人文章或推文之意思。如说别人没有说过的话,只要是「文章」或「
推文」里没出现的文字,请勿自行揣测、臆测他人之言论之内涵,而自行推论自己所想要
说的意思;此行为乃是刻意扭曲或污蔑他人之言论。如有必要,请先客气地回覆该文或该
推文,请教原作板友文章中言论之内涵。无中生有、张冠李戴或断章取义者,依佛法则视
同违犯妄语、两舌、绮语之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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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扭曲或断章取义者,以板主认定之标准为主。
在板主备份文章後,得要求原作者删除不符板旨之推文或部分内容。
违者删文并视情节禁言1~2月,对於累犯,板主得加重其禁言期限至4月。
如文章内容、推文或签名档等出现
不雅之文字、内容、连结、或足以让人认为有毁谤
佛、法、僧三宝之嫌,经板主警告後必须立即更正道歉或请原PO代为修正推文,否则
禁言
1月;连续犯者若无法令对方开悟,则视为恶口之故意犯,
禁言3月,情节重大者,
禁言1年
。能令对方开悟者,不在此限。
第六条:(不得攻击、针对)
A:不得故意制造纠纷,亦不得针对特定对象(帐号或昵称)以明示或暗示进行人身攻击
、谩骂、侮辱、诽谤、挑衅、恶意质问乃至引战等。
亦不得用上述任一方式针对执法人员
(任一板主),而致影响板务运作。
凡经板主劝导或警告,若再度重覆板主认定争议之行为,或未依教理论述而刻意挑战
板主,则依妨碍板务办理。
B:若是文字内容系指「不特定对象」,但从其推文与文字叙述(含引用),有具体事证足
以认定是指某甲(含团体)对象,而有上述A项之任一行为,板主亦可比照A项之规定办理。
前项所谓足够事证之认定,
以板主认定之标准为主(如法官判决证据采信与自由心证)。
违反此条款者,视情节删文劣退并禁言1~3月。累犯者,板主得加重其禁言期限至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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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三传、其他教)
本板允许就三乘佛教(南传、汉传、藏传、密宗)经典、传承系统及教义等做比较、
差异讨论。但不得以任一佛教教派经论或修行攻击或指责另一教派之经论或修行方式。亦
不得以外道思想来来攻击否定三传。
本佛板
禁止对佛、法、僧团 (含受具足戒之古今僧人)三宝或针对佛法板此一主体或
板主或任一发文者进行攻击,
讨论时敬请「对事理讨论」,不要针对人来讨论。
禁止对慈善团体乃至社会善良风俗之任一宗教信仰者等,冠以佛教或非佛教特定之贬
抑名词;亦
不得对上述任一对象
发表威吓、挑拨、诽谤、偏见、歧视或挑拨他人憎恨对立
之任一种言论,否则该言论定义为非讨论性质,违反板旨。认定之标准由板主代为界定。
基於「宪法」保障宗教自由立场,请勿在佛板攻击我国「合法登记」之其他宗教团体及其
信仰。(
请单就佛经所载讨论即可,为免纷争,请勿攻击合法登记之其他宗教团体)
以上违者视情节删文劣退并禁言1~4月。对於累犯,板主得加重其禁言期限为1年。
第八条:(附佛争议)
不得在本板发表宣扬附佛争议、外道教义之文章或相关连结;但若为
与佛教教义比较
或讨论者,例如外道教义属五戒十善人天之范围,不受此项规范。本板认定之附佛争议名
单,请详见之定义附件。(注:附佛争议与外道乃两个不同之概念。)
(
如违反,请直接来信检举即可。) 违者视情节删文劣退并禁言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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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故意、忏悔解除)
限制讨论权(禁言)解除後,
在15天内(以解除禁言之时间起算),
再度触犯任一板规,
则视同恶性之「故意犯」,将禁止讨论权(禁言)一年,情节重大者则永久禁止讨论权(禁
言)。敬请已经恢复发言权之板友,格外小心,谨慎发言。
本佛板鼓励知过能改,愿改过向善者;故凡受禁言处分之任一板友,如愿意公开忏悔
,得来信板主信箱,经板主群讨论後,认定其确有诚意忏悔,则受禁言者可授权板主於板
上
公布其忏悔信。公开其忏悔信後则其禁言处分可受假释处分,
得免除二分之一到免除禁
言水桶之期限。受永久禁言处分者,经板主公开其忏悔文後得将禁言期降为
半年。
情节重
大之标准或是否有诚意忏悔之标准,以及假释处分所免除之禁言
时间长度,由板主认定之
,不得异议。
第十条:(违规处理)
本佛法讨论板板规,并
无事先「劝告」或「警告」之必要性,
板主得依板规执行公务
,直接取消违规者发言权。建请所有板友於发文或推文前详阅本佛板板规。如发生以上任
一违规情节,任一板主得视情节轻重之不同采「警告」、「删文」、「锁文」、「要求解
释」或「禁言」之任一处分或两种以上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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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处理板务,有时需费时整理、查阅相关资料,为免板上混乱,板主得以自由心证认定
板面文章是否有违规,有权先行锁文,锁文後如又继续发文,得禁言其1周处置,并请当
事者来信解释(未解释者即视为认同板主处置),并等候判决,原则上处理违规事项为1周
内,因为板主不可能随时在站上等候违规处理,如上法院按铃控告也不可能马上就开庭宣
判,也是需要一段时间。原则上1周内若尚未回复者(寄信时,请自作寄信备份),为免漏
信或误删之可能,故请再来信询问。
并依据站规,板主未正式公告宣判之前,严禁越级至组务板申诉或胡乱指控板主吃案,如
不服者,经前後2位板主公告宣判後,才可至组务板申诉。
以上违反者,板主得再加水桶2月,以滋警惕。
第十一条:(讨论板规)
本板之新板规已试行并修正。
板友对条文或规定有任何建议,请来信板主信箱或板务
组上讨论以利汇整与修正。经板主群共同讨论、取得共识後,且经公告方生效力。对於建
议之内容认定碍难成立或执行者,由板主回覆并说明其理由。
在佛板讨论板规内容并不违犯板规,但板主群有权选择不公开回覆。若肯私下来信建
言者,凡有益於板上良善讨论风气形成者,将获得优先采用,板主群将以感谢函回覆该建
议信,并於修正该条款後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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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素食、放生)
本板尔後不再讨论长年循环不止话题--
「素食」议题,禁止诤论素食与否问题,因为
经查相关讨论串已十分繁多(各种教派说法与引用经律论等讨论早已皆有),故不再重复循
环不止的话题(因为有些反而因为诤论而引起嗔心),相关正反方讨论串一律放在,
如有兴趣者可前往观看。
但若是分享个人素食心得(与佛教「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相连结者),不在此限。
其他者可至相关板面(如素食板)讨论。
有关
「放生」议题亦是,如要讨论此议题者,也请围绕在
「不杀戒」(自不杀生、不
教人杀、教人不杀)、与「慈悲喜舍四无量心」相应上。
以上「素食与放生」议题如真的还想讨论的话,请先将的文章全部看过一遍,并能
提出并举证没有出现讨论过的论点与文章,方能再进行讨论,否则一律删锁文,并
视情节水桶1个月。
第十三条:(增修)
本板规得因实际需要随时增补、修正、删改,并公告之。
如有未尽事宜,板规有规范者则依板规;
如板规暂无规范,为免有心人士乱板(以板
主认定为主),板主仍得采先行删锁文或禁言1周以上之任一处分或两种以上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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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申诉及解桶之规定: (以下亦视同板规)
01.
检举之任一板友,皆须以采用「来信」方式,向本板任一板主提出检举。检举必须具
足
「违规帐号」、「违反板规条目」、「违规文章AID代码」、「违规内容」等四个项目
。
缺乏以上任何一项目之检举,板主得要求检举人将证据补正,或不受理该检举人之检举。
超过一星期的文章或推文等,板友可再检举但不判决。
超过两星期的文章或推文等,已属
结案,不再接受检举。
有关挑衅、人身攻击,只有受挑衅、攻击等「受害当事人」可检举
之(并请当事人备份证据後,寄到任一板主信箱),不接受第三人之检举。
为维持佛法板板面之乾净,
禁止检举文以及检举推文发表於佛法讨论板上,检举文将
备份於。
违反此项规定者,禁言1月。
任何一项争论性话题
只要检举者提不出受检举人具有贬抑、侮辱、攻击、偏见之其中
一项「具体事证」(或以佛经而论),板主将不受理有关此之任何检举。
板主主动检举侦查,或板友非争论性之检举则不在此限。
02.
经板主认定为违犯任一板规者,板主得依板规予以适当之处分,说明原因并公告之结
果。对於查无实证、篇数不符者或经板主认定无违规之虞之检举,板主得公告结果,并说
明其原因。
敬请板友对於检举信函中所陈述之内容,不要任意扭曲他人之意而栽赃或存有
恶意不实之诬告,若刻意扭曲情节严重者亦得依板规第五条处分之。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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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检举文时间
为期1周。
来信也请勿趁机以不实言论攻击或污蔑板友(违者水桶1~2月)、
或者攻击板主(板主「仅以板规」治版,请勿以佛法、因果等来论断板主处置,请先学习
相关佛学,如「遵守规定」等,因为是您先行违板规在先的,故请先忏悔,勿妄说佛法因
果,违者水桶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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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佛板之
任一板主得主动检举、侦查与判决,亦得依状况或违规情节轻重之不同而
采用劝告、警告、删文、锁文、要求解释,或直接禁言之任一处分或两种以上处分。
两位板主原则上权限一样,得互相帮忙,但若遇板规见解不同,buddhanature板主有最终
审判与决定权。板务上,AHJKL板主有最终审定权。
2.
对於违反本佛教板板规者,为免该板友继续乱板,各板主得自行认定,而采先行禁言
之机制,并请受禁言处分者於七天内,来信该板主信箱解释,否则视同接受该禁言之处分
。
如未经信箱解释,依据ptt法院《PttLaw》规定不予受理,请勿越级申诉。如解释後,
经板主认定仍有违反板规之明显事证,以板主认定为裁决标准,
不服处分者可迳向另一板
主buddhanature提出申诉,若
板主buddhanature仍维持原判,不服者方可向组务板提出申
诉,并依小组长判决认定之结果,
得「撤销」或「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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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若有任一板友在佛教板发表
「游走本板板规规定边缘之言论」,以板主裁定为违犯
板规与否之标准;板主得以劝告、删锁文、要求解释等任一方式或两种以上方式以厘清事
实,若经认定该游走板规边缘之言论已属违犯任一条板规,则板主得对该板友采用禁言之
处分。如板友不服处分,敬请采用第一条之方式—来信解释。申诉时切勿越级申诉。板主
之
劝告或警告方式,不局限於「公告」。
「信箱」或该文章底下之「推文」表示皆属劝告
,凡有劝告之意涵即属「劝告」。本板之公告事项一律视为板规。
以上规定公告,於修改後并立即生效,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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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纪录:
(於板规或进板需知有重大变更才会於此纪录,部分文字修改而不影响原意,则不纪录)
(2011/4/12) 补充01.项检举推文
(2011/4/12) 新增05.项板主处理时间
(2011/4/13) 删去需来信解桶规定(由系统计算)
(2011/10/1) 增补修改板规与检举规定部分内容
(2012/08) 增修补改板规与规划板务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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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经班】活动:
依据板旨:
本板以弘传佛陀教育为目的,望仁者智士、诸方大德能弘护一体,犹如无尽灯法门一般,
以一盏灯去燃亮千百灯,不断地点燃佛法之灯,使灯灯不熄,佛法永存。
佛陀既以法乳滋养我辈法身慧命,我辈亦需自许不吝法水,布施乃至供养给需要帮助的法
友大德,是名谓真「报佛恩」。
因为既然各位会来到本板,表示即是有缘,本板采行佛陀教育的目的,
尊重八万四千法门
,成立
读经班,以达到「深入经藏、实修」的目的,只要板友们
不以攻击、针对特定个
人或派别、自赞毁他、否定他教他派,并能以增长十善业,减损贪嗔痴为目标;见有同修
放逸、堕落、懈怠、或行为不妥时,能秉持着互相提携之精神予以帮助或私下告诫规劝。
以上板旨为今後本板发展的走向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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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板鼓励板友们多多深入经藏,故规划成立
读经班活动,
采自发性读经活动,板友们无需
报名,只要於读经po文时,选
标题[读经]即可参与读经班的活动,各板友只要於标题选择
[读经]时,
皆受到板规严格保护。譬如学校上课或图书馆读书一般,其他板友严禁有干扰
读经之行为发生(以板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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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板包含三传,故[读经]部分也划分为三传,原则上板友们
仅选[读经]标题时,则表示
没有特别指说是哪一传,故若有「个人注解或感想」,或引用「其他传」经文、法师解说
、在家居士文章,做为注解或参考时,
除了引用为原本三传之经文外,各板友皆应当视其
为「个人见解或看法」,如板友们另有想法或意见想表达时,也应仅针对「注解或引用文
章之部分」作「补充说明」(不得针对经文本身做批判),并应提出正确或应当合理之说法
(但此说法仍视为是个人之见解),请对理不对人,特此声明。
「上述部分,板友们於发表
其它标题(不限於[读经]标题)之文章或推文时亦适用」。
板友们於[读经]时,为免闭门造车,可以引用其他传之经文(或其他经文)作为「补充说明
」,但仍严禁有藉机「自赞毁他、攻击」等之情形发生。
为鼓励板友们参与[读经]读经班、或发起[实修]活动,该板友们皆能拥有「个人读
经实修室」,作为个人存放与佛教有关之文章(违者警告或删除),想要拥有的话,只要po
文时於底下推文注明想要「个人读经实修室」,或来信洽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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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板友们选择标题
[读经]时,如需另行加注三传,举例标题为
[汉传读经]、[南传读经]、
[藏传读经]时,或二传并列如
[汉南读经]、[南藏读经]、[汉藏读经],则表示该板友
仅想
针对该传作读经,如板友们有见解或看法,
仅得对「该传」部分作「补充说明」,
不应有
非属该传之言论(不属於该类[标题]下之他传或他派言论),亦不得有批判、影射或否定等
之情形发生。如有违反上述者,视情节删锁文或水桶1月。
标题规划:
标题种类:1.讨论 2.读经 3.实修 4.心得 5.请益 6.法语 7.其他 8.公告
因为本板是佛教之综合板,包含三传经律论之讨论,故原则上若板友们发表文章时,若直
接选择标题之分类,
则表示愿意接受板友们各传各宗之言论自由(仍应遵守板规)。但若有
板友
仅想得到某传或某宗之讯息者,本板也从善如流,依据
本页最前段[读经]标题之规划
,如有板友
仅想得到[汉传]、[南传]、[藏传]之讯息者,仅需在标题自行注明即可。举例
如
[南传讨论]、[汉传读经]、[藏传实修]、或[汉藏心得]、[汉南请益]、[南藏法语]...
等,只需自行加注即可。
也可再更细一步,如仅想得到
[净土宗]之讯息者,可自行加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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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土心得]、[净土请益]等...;或咒语,如
[咒语请益]、[持咒心得];或者是只想谈论
南传或汉传戒律,如
[南传戒律]、[汉传戒律]...。
请自行加注,当板友们看到这一类自
行加注的标题时,
表示该板友仅想得到(或仅有兴趣想了解)该传或该宗之讯息而已,请其
他板友就该标题下,
予以回覆属於该类题的文章即可,请勿出现他传或他宗之讯息文字
,以免纷争,尊重该板友们想学习的各传各宗即可,谢谢。
(不属於该类标题下,违者视情节删锁文或水桶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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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
当板友选择[其他]标题时,得自行修改标题,如新闻、转录、佛寺活动、法会、禅修等。
本板为了维持三传友好关系、并能各自发展而不妨碍,且能相互交流、增长彼此。
特规划了
[交流]选项,只要板友於po文时,修改标题为[交流]即可。如
[汉传交流]、[南
传交流]、[藏传交流]或[汉南交流]、[南藏交流]、[汉藏交流]、[三传交流]等,讨论之
内容不限,得就教义上互相交流,或者是各传之间板友们学佛心得讨论,生活聊天(唯仍
仅限於与生活上有关之佛法)、或研讨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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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佛学与知识:
下载:
设立此区乃有见於每天都有新学加入,但往往不知从何着手。
如同上学读书一般,需要书
本和工具,旁人没办法帮您读书考试,只有自己学习并亲近善知识才能面对人生的考试。
再者,
现今电脑网路数位化的方便,带给学佛极大的便利性,如有不懂,可上网发问或向
佛寺法师们询问。
学佛如同读书一般,还是得靠自己去精进学习才是。
故此区提供"佛经与学习工具",因应三传提供下载:
Google
http://www.google.com.tw (什麽都可以查)
教育部辞典
http://dict.revised.moe.edu.tw (字义不懂可查)
汉传:CBETA 中华电子佛典协会--佛经下载
http://www.cbeta.org/ (汉传、藏传必备)
一行佛学辞典搜寻
http://cbs.ntu.edu.tw/dict/ (综合板佛典搜寻,查专有名词)
南传:台湾南传上座部佛教学院>下载3>汉译南北传大藏经
http://ppt.cc/WqAc
>汉译南北传四部.exe
http://ppt.cc/etAt
台大佛学图书馆-巴利文佛典
http://ppt.cc/T_Ex
藏传:台大佛学图书馆-藏文佛典
http://ppt.cc/Ua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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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寻:
因为佛学专有名词众多,各家注释也很多,若全po上板面会十分繁多与巨大,故以下仅列
出常见的佛学专有名词(如尚未列出,也可自行搜寻),请板友们自行去学习如何利用网路
工具搜寻,
建议先透过一行佛学辞典搜寻 http://cbs.ntu.edu.tw/dict/ 综合板佛典搜
寻,查专有名词。如有需要更正确精准的解释,也可透过 CBETA 中华电子佛典协会-下载
http://www.cbeta.org/ ,电脑安装完毕後,利用里面「全文检索」的功能搜寻「关键字
」。或以「上一页」的南传之数位佛典搜寻。
基础佛学(名词):(请一一搜寻下面文字)
四大、五蕴(五阴)、六根、六尘(六境)、六识、六触、十八界、无明、烦恼、无常、
示教利喜、布施、持戒、四无量心、四摄法、法四依、五戒、十善(不杀生、不偷盗、不
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恚、不邪见)、十恶、四念住
(四念处)、四正勤、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觉支(七觉分)、八正道、三十七道品、十二
因缘、四圣谛、十念、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四果、戒定慧、声闻、缘觉、忍辱、
精进、[禅定(禅那、静虑)、三昧(三摩地)、止(奢摩他)、正定(定)]、观(毘婆舍那)、
(↑上一页 ↓下一页 ←主选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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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观、般若、涅盘(般涅盘、解脱)、众生、菩萨、四无所畏、十八不共法、佛十号、
如来、应供(阿罗汉)、正遍知(正等觉、等正觉、等觉)、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
、调御丈夫、天人师、佛、世尊、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知识:须弥山、四洲、三恶道、阿修罗、六道、二十八天、四禅八定、三千大千世界、
三界。
五比丘、十大弟子、
弥勒菩萨、普贤菩萨、文殊菩萨、观世音菩萨、地藏菩萨、释迦牟尼
。阿含、密宗、上师、摩诃、补特伽罗。
(↑上一页 ←主选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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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活动:
(以下文章代码搜寻方式:请「复制」以下亮黄色代码,然後於板面「贴上」即可找到。)
一、bitlife □ [活动] 线上抄经
http://transcribing-sutra.appspot.com/
文章代码(AID):
#1CsYroqx (Buddhism)( bitlife 板友提供 )
二、DavidChiou □ 请大家多支持电子佛典 [文章代码(AID):
#1DA9GvAF (Buddhism)]
http://www.cbeta.org/donation/index.htm
方式之一:中华邮政网路ATM
http://ppt.cc/3wfX ,可用「存簿转划拨」模式
三、AHJKL 转 [实修] 发起以"金刚经"净化ptt活动
文章代码(AID):
#1FmR_ctq (Buddhism)
四、佛学网站:台大佛学图书馆-相关网站
http://ppt.cc/ug0u (台大皆已集中整理)
台大佛学图书馆-佛学工具
http://ppt.cc/yM7w
台大佛学图书馆-佛学院所
http://ppt.cc/PyRM
台大佛学图书馆-语言教学
http://ppt.cc/v-Ef
( ←主选单 )
汝等比丘,常当一心,勤求出道。一切世间动不动法,皆是败坏不安之相。
汝等且止,勿得复语,时将欲过,我欲灭度,是我最後之所教诲。
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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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卍 ∣ ________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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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ζ 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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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转录者: AHJKL (36.236.132.240), 时间: 08/27/2012 00:44:36
1F:推 hank2579:这篇好强 08/27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