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ancklin (白色其實是灰色)
看板Teacher
標題Re: [分享] 外聘調查委員對生教組來說真的是一個坑
時間Sat Aug 15 22:52:38 2026
※ 引述《nsman (恩欸斯曼)》之銘言:
: 我以前在某市某校當生教時
: (好奇怪過去分享時常莫名被肉搜很煩)
: 真的覺得請外聘調查委員真的是坑
: 第一個坑是錢
: 你用公定價有些專家會直接不爽
: 說他都是按字計酬
: 坦白說每個專家都不一樣
: 變成要先問
: 然後回頭找財源還不一定夠
: 我是生教還要煩惱錢從哪裡來
: 很累
: 第二個就是脾氣
: 調查委員有些身份例如是律師
: 你要匯款給他
: 請他給戶頭帳號
: 那因為出納組想要他付存摺照片
: 結果律師就發火說如果外流被盜用要告我們
: 搞得生教兩頭不是人
: 第三個就是沒人脈
: 當然人脈是請學務處主任
: 可是如果剛好遇到輪替
: 新的主任沒有人脈
: 或者是他的人脈其實也是大坑
: 那種大佛要求一堆
: 也是頭痛
: 調查會議那麼多
: 政府近期的方案例如聘請第三方
: 是不是生校聘外部委員這部分會比較輕鬆?
: 不然每次都請固定的好說話好配合的好委員
: 還要被唸是不是有什麼利益關係
: 說真的誰要當生教。
其實可以完全不經過這套費錢又費工(組長通常要打逐字稿)的作法
依照校事會議的母法立法意旨
事件涉及教師之停聘、解聘、不續聘時,才有需要開校事會議做調查
而處理教師之停聘、解聘、不續聘的權限在教評會
所以,如果是我當生教組長
我就直接召開教評會,確認事件有沒有到考慮要停聘、解聘、不續聘這個層級
如果教評會決議沒這麼嚴重
校內其他的會議處置就好了
不用被那些外聘人才庫的人氣到,又要去燒腦筋錢從哪裡來
這樣做既合法又省錢 也省了組長的工作量
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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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曾任工會幹部,11年教師申評會委員,校事會議教師代表及調查小組成員
2025.08退休
目前陸續整理過往經歷過的事件,普及教師自保做法
方格子專欄:
https://vocus.cc/salon/white-brighter_gr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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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7.15.122.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eacher/M.1786805577.A.F05.html
1F:推 Rizzi : 不開校事會議,家長會一直投訴到教育局逼學校開為止 08/16 00:29
這一招容易好擋,把處理過程(教評會會議記錄,決議)送教育局
附上教育部下的校事會議要分流的公文(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0120號函),
問問教育局哪一步驟不合法所以被要求重開
然後家長的投訴就一直用相同的公文回應:已處理。
如果你們感興趣,還可以去查一下法院的判決書,
法官在判決書裡面罵過教育局一直下公文要學校重新開會這種程序騷擾
(該案件學校教評會認為不到該解聘教師的程度)
※ 編輯: plancklin (187.15.122.250 臺灣), 08/16/2026 03:36:20
2F:推 nsman : 推 08/16 06:30
3F:推 nsman : 但如果生教組長是代理老師,會不會沒辦法這樣做 08/16 08:47
4F:→ nsman : 人脈薄弱的代理 08/16 08:48
補充一下,這跟人脈沒關係
而是要不要依法辦理
教師法是校事會議的授權母法
法律位階高於教育部的行政命令(函)
5F:→ wush : 理想跟現實往往有一段差距 08/16 08:58
6F:推 daccdacc : 要看校長和主任的態度 08/16 09:35
7F:推 zamp : 敝校一直都是「校長指示送校務會議」 08/16 10:18
8F:推 zamp : 我主張「未達解聘程度」,校長還是堅持校內調查走個 08/16 10:22
9F:→ zamp : 程序。然後校長違法亂搞...,第二次我就直接說學務 08/16 10:23
10F:→ zamp : 處不處理。然後教務處就以教學不力接手過去... 08/16 10:24
zamp大 如果這是最近的事件
在教育部那個函以後的事
那我可以說那個校事會議程序錯誤 所以該校事會議的結果無效
11F:推 nsman : 樓上的校長… 08/16 10:26
12F:推 porin :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 08/16 11:28
13F:→ porin : 不然之前各地、全國教師團體工會在立院PK什麼?? 08/16 11:29
14F:→ porin : 就是因為受害太多,連工會幹部自己也不能倖免、、 08/16 11:30
15F:→ porin : 發財市工會介入的,一個被搞一年多終於暑假調教育局 08/16 11:33
16F:→ porin : 一個才請工會進校,沒多久就被通知開校事查不當管教 08/16 11:35
17F:→ porin : 前些日子跳樓死了,校長要來靈前上香都擲筊擲無拒絕 08/16 11:39
18F:→ porin : 有時敵人就在本能寺這句名言說得一點都不假、、 08/16 11:46
19F:→ porin : 背景不像某些學校行政這麼硬、、 08/16 12:08
20F:→ porin : 如翹班打麻將喝酒摸到學生嗆老師、家長會一屁股爛帳 08/16 12:11
21F:→ porin : 最終還是粄條區當國中校長~~ 08/16 12:12
22F:→ porin : 又或者是到現場才知道搞錯全校露營地點還裝若無其事 08/16 12:14
23F:→ porin : 最好還是在單位安份一點、、 08/16 12:15
更細節的東西我寫在我的方格子了
包括那個上面我說的判決書(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怎麼對抗教育主管機關擴張行政權
想深入了解或自保的老師(包括兼任行政職的老師)過去看看吧
這裡我不太會常來 發這兩篇文 也只是在X平台看到所以才又回來一下的
※ 編輯: plancklin (187.15.122.250 臺灣), 08/16/2026 16:20:39
24F:推 iamhsg : 推推! 08/16 16:38
25F:推 m21423 : 就管把法條、案例攤出來 多的是無視的人 反正他們 08/16 17:05
26F:→ m21423 : 要解決是當下 未來就留給損失權益的人慢慢討 08/16 17:05
27F:推 ckwckw : 現實非常殘酷,根本不會這麼友善 08/16 18:34
28F:推 Rizzi : 更多的新聞都是家長不滿校事會議判決過輕,持續投訴 08/16 19:10
29F:→ Rizzi : 教育局就一直逼學校重開校事會議加重懲處,直到家長 08/16 19:11
30F:→ Rizzi : 滿意為止.現實上教育局跟學校最後還是會跟家長低頭 08/16 19:12
31F:推 zamp : 校長的程序是教育局「督學」指示的,就是打老師給 08/16 21:09
32F:→ zamp : 家長看的。還沒調查就定調記個申誡讓家長閉嘴,我 08/16 21:10
33F:→ zamp : 大台中市啦! 08/16 21:10
34F:→ zamp : 法院怎麼判有用嗎?先是申訴、再申訴才能進入行政 08/16 21:11
35F:→ zamp : 法院,都死了半條命了。 08/16 21:12
36F:推 Mister5 : 所有的政治人物都在討好家長,才是最殘酷的事實 08/16 23:42
37F:→ Mister5 : 家庭教育為什麼不是家長去研習 08/16 23:42
38F:→ Mister5 : 任何的教改只要沒改到家長身上,都是在作秀跟A錢 08/16 23:42
39F:→ Mister5 : 我看作者的方格文提到導師去看打掃是自找麻煩, 08/16 23:44
40F:→ Mister5 : 就感覺到理想跟現實間的差距,也不是大家都能無視的 08/16 23:44
41F:→ liaoecho : 原po不知道會被送校事 一種是主任校長要送的另一種 08/18 14:09
42F:→ liaoecho : 是教育局要求的? 如某中部直轄市 08/18 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