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aboss (蟹老闆)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育嬰復職後兼任行政職 特休計算
時間Sat Aug 10 21:28:33 2024
以下是我太太的預計育嬰時間:
114年1月-114年7月,預計114/8/1復職且兼任行政
學校人事告知
特休計算為前學年度在職日依比例(年資核定天數×5/12)計算
並附上法條
http://i.imgur.com/72liX7e.jpg
請問人事計算方式正確嗎?
有查閱板上以前文章,感覺學校人事法規解釋有所不同。
希望版上先進能提供說明與解答。
或是有相關公文釋例或相關法規可提供,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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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raboss (111.184.185.80 臺灣), 08/10/2024 21:29:13
1F:推 thepiano : 8/1 已是新學年度,不是像該人事說的計算 08/10 23:50
2F:→ craboss : 人事解釋特休是按上學年度累積年資來計算下年度 今 08/11 00:23
3F:→ craboss : 年度(113)特休全有,明年度(114)則是按今年度在 08/11 00:23
4F:→ craboss : 職比例計算;跟我們認知今年度按比例 明年度全有不 08/11 00:23
5F:→ craboss : 一樣 才上來求救=( 08/11 00:23
6F:推 yichun81 : 法條寫的是「學期中」兼任,你太太是新學年兼任行 08/11 15:07
7F:→ yichun81 : 政,情況不同。建議請貴校主任說明以「前年度」計 08/11 15:07
8F:→ yichun81 : 算的法條是哪一條 08/11 15:07
9F:→ yichun81 : *「學年度中」,不是「學期中」 08/11 15:08
10F:推 ncnuboy : 人事的說法是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8條第2項的算法。 08/11 17:47
11F:→ Diaw0803 : 113學年按比例 114學年恢復正常 他可能忘記學年跟年 08/12 10:55
12F:→ Diaw0803 : 度不同 08/12 10:56
13F:→ craboss : 我們也覺得他把學年搞錯成年度來算,但我太太說有跟 08/12 13:43
14F:→ craboss : 人事確認是學年,所以我們也很疑惑 08/12 13:43
15F:推 kikic : 育嬰跟侍親明明寫得很清楚不適用8-3啊 08/12 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