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otiontfm (吳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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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分享] 112縣外教師介聘名單
時間Thu May 18 22:21:07 2023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離島教師,
或是曾經待在離島的教師?
今年調動有某個離島教師只有實質服務滿2年,
再借調5年,
然後縣外調動成功,
國教署同意採計她的借調年資,
犧牲孩子的受教權,
這5年讓她佔缺,也不能補新的正式教師,
只能艱難的一招二招三招...甚至十幾招找代理教師
違反離島建設條例規定:
第 12-1 條
1.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
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2.前項所謂實際服務年限,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者外,應扣除各項留職停薪年資
;以實際服務現職學校年資為限。
離島建設條例6年確實很久,
我也希望能夠將年限修改得更合乎人情,
但在法條尚未修改前,
當初考教甄的時候就知道有綁年資這件事,
當年度簡章清清楚楚規定
「應於該校實際服務滿6年,
始可提出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為什麼有人可以用借調這種方式規避,
國教署還可以同意!
大家都想回家,也面臨生育限制,
因此有的老師選擇重考,
有的老師每個週末奔波回去看孩子,
大家都秉持著教育良心,
好好陪離島的孩子6年才離開,
但之前很堅持離島年資,
連離島間調動都要重計年資的國教署,
居然因為有人後台強硬,大開方便之門!
從此之後,是否考上離島的教師都可以用這種方式,
連離島的土地都不需要踏上一步就可以調動,
這樣最後犧牲的是學生,
也違背了離島建設條例希望減少教師流動率、
增加離島師資穩定性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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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pik : 有辦法就堵上,沒辦法就跟上。 05/18 22:31
2F:→ wush : 如果這樣想的話,育嬰留職停薪不也一樣,只不過育嬰 05/18 22:35
3F:→ wush : 期間領的錢相對少很多罷了 05/18 22:36
4F:→ wush : 就看以何立場去看這事 05/18 22:36
5F:→ wush : 倒是我一直很佩服那些願意借調去縣市府或國教署的, 05/18 22:37
6F:→ wush : 根本是加班地獄 05/18 22:37
7F:推 an123456781 : 借調很多都有規定 離島或班級數小的小校不得借調 05/18 22:39
8F:→ an123456781 : 不曉得這位怎麼借調的 ? 05/18 22:39
9F:→ wush : 對耶 我倒忘了這規定 難怪會說 後台強硬? 05/18 22:42
10F:推 justechi : 實際服務不滿6年就介聘明顯違法啊...國教署是為這 05/18 22:49
11F:推 justechi : 是為這位開特例嗎? 05/18 22:52
12F:推 thepiano : 看是借調到哪裡啊,明顯違法就檢舉! 05/18 23:17
13F:推 an123456781 : 這可以檢舉吧 不然其他人情何以堪 05/18 23:53
14F:推 an123456781 : 還有wush大 這不該是所謂借調辛不辛苦問題 05/18 23:59
15F:→ an123456781 : 很可能這根本是借調回本島 05/19 00:00
16F:→ an123456781 : 結果多數時間在本島 這樣此條例形同虛設 05/19 00:00
17F:推 beecake : 可以檢舉看看,會不會成不知道。但此例一開,後人 05/19 00:06
18F:→ beecake : 效仿,離島學生更需要自立自強了~ 05/19 00:06
19F:→ wush : 沒啦,an123456781誤會我的意思,我只是針對去縣市 05/19 08:35
20F:→ wush : 或國教署的 05/19 08:35
21F:→ wush : 跟原po這個案例無關 05/19 08:36
22F:→ wush : 不過也有縣市是老師借調去他校當主任的,也滿特別 05/19 08:37
23F:→ maybetodo : 借調他校當主任?當主任還算借調嗎? 05/19 09:34
24F:→ maybetodo : 主任不是編制內員額嗎? 05/19 09:34
25F:推 supermemo : 找媒體 05/19 09:41
26F:推 taotao1012 : 借調局處通常更累,如果該老師行政能力比教學能力 05/19 10:22
27F:→ taotao1012 : 更好,不也是好事嗎? 05/19 10:22
28F:→ emotiontfm : 我認為這不是調局處累不累的問題,雖然該老師調到 05/19 10:40
29F:→ emotiontfm : 的是相對輕鬆的單位,重點應該是以後考上離島都可 05/19 10:40
30F:→ emotiontfm : 以用這種方式規避,只要有門路,甚至可以跨縣市借 05/19 10:40
31F:→ emotiontfm : 調直接回家鄉,完全不需要去考上的離島學校服務 05/19 10:40
32F:推 smapvest : 借調還好吧 借調缺還是在原學校啊 05/19 10:55
33F:→ smapvest : 主任是用應聘的 吃編制內員額 05/19 10:55
34F:→ taristocrat : 明顯違法,不過老師要6年,校長3年 05/19 12:24
35F:→ wush : 新北市不少這種借調他校當主任的例子 05/19 12:55
36F:→ wush : 是真的借調 所以我才覺得很特別 05/19 12:56
37F:推 nalaculan : 如果是真的我也覺得此例不可開,開了先例就會變成少 05/19 17:18
38F:→ nalaculan : 數人的特權,對學生和老師都不公平 05/19 17:21
39F:推 julianscorpi: 其實眼紅可以明說,不用扯孩子的受教權當大旗 05/19 19:30
40F:→ julianscorpi: 犧牲孩子受教權的只會是怠政的學校行政 別什麼鬼問 05/19 19:31
41F:→ julianscorpi: 題都要抓個稻草人出來鞭 05/19 19:31
42F:→ an123456781 : 眼紅? 我沒有介聘的需要 05/19 20:10
43F:→ an123456781 : 單純就是覺得規定在那邊 這個明顯違反規定 05/19 20:10
44F:推 auauu03 : 我身邊也有考上偏鄉然後借調回市區的特教老師,實 05/19 20:37
45F:→ auauu03 : 際服務只有一年,第三年就調回市區....每次都要幫 05/19 20:37
46F:→ auauu03 : 忙處理他的業務真的很討厭啊! 05/19 20:37
47F:→ auauu03 : 不過人家照規定走你也沒辦法說什麼,只能說聰明人 05/19 20:38
48F:→ auauu03 : 很多,都會找漏洞鑽的 05/19 20:38
49F:推 awney : 很簡單,按規定ok,走後門就令人生氣。 05/19 21:37
50F:推 betty921 : 守規矩的人好像白癡,建議調查清楚 05/19 23:11
51F:推 an123456781 : au老師 這不叫照規定走 05/19 23:15
52F:→ an123456781 : 很明顯他並沒有實際在原校服務 05/19 23:16
53F:→ an123456781 : 到三年 ... 借調到其他地方 可以解釋成實際服務 ? 05/19 23:16
54F:推 Johnny168 : 不爽是一回事,不要連法規都看不懂 05/19 23:41
55F:推 Guyinkt : 姑息違法就是在處罰守法的人,哪有什麼好眼紅的 05/20 08:58
56F:推 pv : 有仇報仇 出社會就是這樣 不是朋友 其他都當.. 05/20 09:37
57F:推 parappa : 有背景的人到哪都吃得開 05/20 10:27
58F:推 hwusuenn : 看起來爭執點在"實際服務"的認定 05/20 12:38
59F:→ hwusuenn : 如果他沒辦理留職停薪,仍然繼續領學校薪水 05/20 12:38
60F:→ hwusuenn : 那麼在實際年資的認定上,他就是在該校服務 05/20 12:38
61F:→ hwusuenn : 只是該校"同意"把這個人借給其他單位使用 05/20 12:39
62F:→ hwusuenn : 當然,如果他辦理了留職停薪,那年資採計就是違法 05/20 12:39
63F:→ hwusuenn : 如果原PO有進一步資訊可以補充完整一些,違不違法 05/20 12:40
64F:→ hwusuenn : 其實很容易判斷,有無留停? 薪水誰給? 05/20 12:40
65F:推 HEROR : 借調局端,都有規定2-4堂課務得排課,不然無法領教 05/20 12:40
66F:→ HEROR : 育研究費。 05/20 12:40
67F:→ hwusuenn : ===>以下是我自己的看法 05/20 12:42
68F:→ hwusuenn : 我當然覺得這樣做有點鑽漏洞,但是也是立規定者 05/20 12:42
69F:→ hwusuenn : 給了巧門,因此上面有位大大說的:有洞就補上,同意 05/20 12:43
70F:→ hwusuenn : 回HEROR大,其實不一定,看局、部跟學校怎麼談 05/20 12:44
71F:→ hwusuenn : 可以排2~4節,也可以完全不排課。我太太曾經借調至 05/20 12:45
72F:→ hwusuenn : 教育局、同校同事有借調教育部(完全沒授課) 05/20 12:46
73F:推 sillycloud : 推樓上 05/20 12:56
74F:→ sillycloud : 我都建議換方向想 無心在校硬留 對學生也不見得有益 05/20 13:07
75F:推 supercilious: 有背景的人到哪都吃得開 ! 05/20 13:26
76F:推 anly888 : 看要怎麼爆就怎麼爆,允許插隊就是對好好排隊的不 05/20 15:58
77F:→ anly888 : 公平! 05/20 15:58
78F:推 mehan : 支持去提出檢舉! 無心在校那當初為何調去? 05/20 18:56
79F:→ mehan : 推文一些鄉愿的開脫說詞,有辱教師權益的公平性。 05/20 18:57
80F:→ mehan : 如果規則可以鑽巧門,那對其他老師公平性何在? 05/20 18:58
81F:→ mehan : 合不合法還有得查,也不是推文幾句話就能呼嚨過去。 05/20 19:00
82F:推 vickiefairy : 「該校實際服務滿6年」看教育局處怎麼定義囉! 05/20 19:02
83F:推 pv : 學校就是小型社會 有人就有江湖 05/20 19:18
84F:噓 mehan : 記得教師都有發薪水吧?領一天薪水就該做一天事! 05/20 19:26
85F:→ mehan : 會講出"無心在校"這種理由的實在貽笑大方。 05/20 19:27
86F:→ mehan : 真的無心在校,辭職不是更好?省掉個佔缺不出力的。 05/20 19:30
88F:→ sillycloud : 定 有疑慮真的就投訴教育部或該縣市教育局處最快 05/20 20:21
89F:推 NEWAZEL : 真的覺得有問題 檢舉 投訴官方會給你說法 05/20 21:34
90F:噓 an123456781 : 推mehan觀點 用「無心在該校」來合理化一切的理由 05/20 21:48
91F:→ an123456781 : 不是很恰當 05/20 21:48
92F:→ hwusuenn : "無心在校",更可怕的是人在學校卻無心在教學上吧 05/21 10:57
93F:→ hwusuenn : 我們都不清楚事件的主角是誰,只有原Po清楚 05/21 10:59
94F:→ hwusuenn : 有意見就去檢舉、投訴,相信會有個"合理"的說法 05/21 10:59
95F:推 smapvest : 連法規都看不懂還說別人鄉愿開脫 傻眼 05/23 16:43
96F:→ smapvest : 我就問 這年頭誰願意去機關借調不在學校服務 05/23 16:43
97F:推 nalaculan : 原po說的那位老師不就是去了嗎?至於誰願意去機關, 05/23 18:42
98F:→ nalaculan : 聽過想往上爬的,想躲校長的,出問題不適任的,想走 05/23 18:42
99F:→ nalaculan : 後門的。大概這些,就不知道樓上老師是指哪種? 05/23 1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