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lvin (深藍)
看板Teacher
標題[請益] 關於介聘『自己就是全家』時的全家遷徙認定?
時間Mon May 9 19:39:07 2011
今天遇到了這個問題,
如果自己就是全家的狀況怎麼辦?
因為父母雙亡,現在自己的戶籍在苗栗,
我今天問人事,他說沒辦法用遷居戶籍所在地加六十分,
只能用三十分算,
問了承辦人也說,辦法上面沒說明父母雙亡的認定,就是只能用三十分計算,
可是我還有其他親人都在苗栗,而且奶奶年事已高,所以想調回苗栗服務...
即使是這樣自己一人就是全家的狀況,就算把戶籍移到台北再移回苗栗,
也是不能算全家遷移嗎?
又,我該向哪個單位詢問呢?
能不能有人幫幫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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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222.230
※ 編輯: ailvin 來自: 218.168.222.230 (05/09 19:39)
※ 編輯: ailvin 來自: 218.168.222.230 (05/09 19:40)
1F:推 Leika :奶奶不能算父母就真的太不近人情了 建議去函請求解釋 05/09 19:55
2F:推 g920164 :奶奶是直系親屬,應該也可以加60分吧 05/09 21:53
3F:→ vince02 :先祝原po調回去 不過苗栗我記得 超級好調吧... 05/10 06:34
4F:→ joesph2005 :家長長輩如果超過七十歲甚至可以加到90分吧 05/10 11:22
5F:→ ailvin :自問自答,今年承辦是台北市教育局人事處.. 05/10 13:02
6F:→ ailvin :父母雙亡,自己一戶不算全家..祖母不算在內.. 05/10 13:03
7F:→ ailvin :因為今年會議決議沒有加祖父母...而且也沒往例... 05/10 13:03
8F:→ ailvin :所以無論我用何種方式都只能算三十分..>_< 05/10 13:04
9F:→ ailvin :雖說早就預期是這樣的結果,只能怪自己粗心大意.. 05/10 13:04
10F:→ ailvin :但是對於行政僵化的體制...還是不免感慨...唉.. 05/10 13:05
11F:→ ailvin :父母不在了..要照顧祖父母想調回去也不行...囧 05/10 13:05
12F:推 aakey :請問有關建議條文修改 應向哪單位?誰?反映 謝謝 05/11 18:08
13F:推 yuenru :祖父母不算?!真的好不通人情… 05/11 22:29
14F:→ yuenru :可以問人事,怎麼反映,但今年可能來不及了… 05/11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