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ilvin (深蓝)
看板Teacher
标题[请益] 关於介聘『自己就是全家』时的全家迁徙认定?
时间Mon May 9 19:39:07 2011
今天遇到了这个问题,
如果自己就是全家的状况怎麽办?
因为父母双亡,现在自己的户籍在苗栗,
我今天问人事,他说没办法用迁居户籍所在地加六十分,
只能用三十分算,
问了承办人也说,办法上面没说明父母双亡的认定,就是只能用三十分计算,
可是我还有其他亲人都在苗栗,而且奶奶年事已高,所以想调回苗栗服务...
即使是这样自己一人就是全家的状况,就算把户籍移到台北再移回苗栗,
也是不能算全家迁移吗?
又,我该向哪个单位询问呢?
能不能有人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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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8.222.230
※ 编辑: ailvin 来自: 218.168.222.230 (05/09 19:39)
※ 编辑: ailvin 来自: 218.168.222.230 (05/09 19:40)
1F:推 Leika :奶奶不能算父母就真的太不近人情了 建议去函请求解释 05/09 19:55
2F:推 g920164 :奶奶是直系亲属,应该也可以加60分吧 05/09 21:53
3F:→ vince02 :先祝原po调回去 不过苗栗我记得 超级好调吧... 05/10 06:34
4F:→ joesph2005 :家长长辈如果超过七十岁甚至可以加到90分吧 05/10 11:22
5F:→ ailvin :自问自答,今年承办是台北市教育局人事处.. 05/10 13:02
6F:→ ailvin :父母双亡,自己一户不算全家..祖母不算在内.. 05/10 13:03
7F:→ ailvin :因为今年会议决议没有加祖父母...而且也没往例... 05/10 13:03
8F:→ ailvin :所以无论我用何种方式都只能算三十分..>_< 05/10 13:04
9F:→ ailvin :虽说早就预期是这样的结果,只能怪自己粗心大意.. 05/10 13:04
10F:→ ailvin :但是对於行政僵化的体制...还是不免感慨...唉.. 05/10 13:05
11F:→ ailvin :父母不在了..要照顾祖父母想调回去也不行...囧 05/10 13:05
12F:推 aakey :请问有关建议条文修改 应向哪单位?谁?反映 谢谢 05/11 18:08
13F:推 yuenru :祖父母不算?!真的好不通人情… 05/11 22:29
14F:→ yuenru :可以问人事,怎麽反映,但今年可能来不及了… 05/11 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