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roocc (大家來和我下象棋喔)
看板Teacher
標題Re: [國中] 國文老師改解釋時的標準
時間Fri Mar 28 12:55:55 2008
※ 引述《spe (................)》之銘言:
: 嗯..我是某國中資源班的特教老師
: 想了解一下國文科老師在批改解釋時的標準
: 「一定要照課本一字不漏的寫出嗎?」
: 因為我們資源班絕大多數都是收學習低成就的學障和智障孩子
: 這次段考完後
: 小孩跑來問我幾題解釋,其中有一題
: "無懈可擊",他寫沒有弱點可以讓人攻擊
: 完全沒錯字,但還是被原班國文老師給扣分了。學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裡錯了..
: (康軒版第四冊解釋==>沒有弱點可讓人攻擊,這裡有完美的意思)
: 所以才想來了解一下,真的一定要全對才行?
: 對於特殊生或一般低成就學生標準不能放寬點?意思有對也不行?
: 好吧。我承認有點小題大作...^^"
: (沒辦法..孩子差那一兩分就可以考到50分了...50對他們來講很珍貴的...)
: 只是國文的重點是讓孩子懂意思比較重要吧。如有冒犯,還請版上老師多包涵..
: 謝謝
「可」和「可以」對於文義詮釋上,並無區別,硬要分其區別,僅在於文言與
白話間的差距。而「完美」是對於該詞語的補充敘述。
而這裡的焦點不在於「可」與「可以」的差異上,或是有無「完美」的補充敘
述。而是在於改考卷的老師裁定的標準上。標準可從嚴認定,也可從寬認定。
從嚴有從嚴的理由,從寬也有從寬的理由。不論理由為何,改考卷教師的裁量
權是需要被尊重的。基於公平的原則下,一種標準適用於所有的學生,若對其
中一位採用不同的標準,勢必引起不公的糾紛與爭執。多了這個「以」字,不
見得只有該位特殊生,一般生亦可能為數不少。牽一髮而動全身,星星之火可
以燎原,當加分之後,其他學生勢必群起圍攻,爭相訴訟。
如果真的要為了那個分數,一開始就須以資源班的名義,爭取國文考卷由資源
教師審核批閱,甚至題目都由資源教師出題,那麼裁量權由資源老師行使,以
符合特教生的需求,當然毫無疑議。
而目前資源教師事後要求從寬認定,就看該國文教師的態度是否強硬。不同意
更改是保持他的立場,不管誰幾分都一樣,無論特殊生、一般生,分數99 89
79 69 59一視同仁,不會因誰少一分就更動裁量標準。若態度軟弱,改動之後
造成標準失效,該國文老師喪失了公平正義的原則,也失去了他的立場。資源
老師也會受到干預其他科目專業領域的責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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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roocc 來自: 59.115.200.40 (03/28 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