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rdergogo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
看板Teacher
標題Re: [分享] 昨天發生的事...訓育問題
時間Mon Oct 10 20:14:09 2005
※ 引述《Iamhyde (optimistic)》之銘言:
: ※ 引述《wprstyle (麵燙!)》之銘言:
: : Agree
: : 或許 應該將當天發生的事情問個清楚先 或許就比較不會有爭議
: : 學校也發生過訓導處組長打學生逼供的事
: : 最後學生被逼的認了
: : 當天段考 中午處理的
: : 下午家長來了
: : 在訓導處發飆 (據說看起來像黑道,胸前有露出刺青)
: : 而
: : 組長哭了出來
: : 有時覺得
: : 如果家長也幫忙說謊
: : 連家長都不想救自己的孩子 或是教自己的孩子了
: : 我們當導師的
: : 又何苦扎破這個謊言 弄的大家不愉快
: 我覺得誤會也偶爾會發生在老師身上,有時真是無力辯駁,有口無言
: 教育的手段是必要的,但咄咄逼人或證據不足而傷了孩子的自尊真的就是教嗎?
: 我們的目的是不是變成"一定要抓到壞人"
: 換個立場~也許對自己對小孩都有好處
轉貼一篇陳之藩先生的文章:
=============================陳之藩先生的文章分隔線==========================
莫須有與想當然(陳之藩)
記得在小學的時候,每星期有作文課。國文老師除了在作文卷
上有批語外,還把全班的作文排好了名次,當堂唱名發還。如名次
排在後面,顯得非常難堪,所以大家對作文全很努力。我本來就喜
歡作文,再加上努力,所以作文發還時,常是名字在前幾名之中。
一次作文題目是北風,還是春風,我已記不清了,作完了自己
很得意。當時覺得下星期發還時,我一定是在前幾名之中。沒有想
到,不僅是前幾名沒有我,甚至中間也沒有,而是排在最後一個。
我根本不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下了課,去問國文老師,老師說:「這不像你這個小學生作的
,一定是抄自什麼雜誌上的。」我驚訝得不得了,我說:「確實是
我作的。」老師說:「你不可能作這麼好,你是抄的,你如果說你
不是抄的,拿出證明來!」我反抗也無從反抗起,委屈的哭了一場
。小孩時的多少事情,現在幾乎都忘了,唯獨這次所受的委屈,總
是記得清清楚楚。
事情竟然無獨有偶,我在大學三年級時,又出現一次類似的事
。那是考交流電路的課,有一道最低還是最高功率的問題,教授所
講過的是用微分求最大或最小的方法。我在考試時,竟異想天開在
不到一小時中發明了一個用幾何作圓,利用切線的關係,很容易找
出答案來。
那一次考試,我又是很得意,卻沒有想到這一題竟然得了零分
,老師說我不會微分。而這個幾何方法呢?一定是從別處抄來的。
於是我在小學時所受的委屈心理又為之再版一次。
時光如流水似的過去了,我在美國當教授了,遇到又一次類似
的事件,不過我扮演的不是學生了,而是對方的角色。
有一個美國學生提出一篇學期論文,當作期末考試。我翻來覆
去的看他這篇論文,不僅是風格清新,而且創意滿紙,令人不能相
信是一大學生之作。我很自然的懷疑他是從什麼地方抄來的。問題
就這麼極端:如果是抄來的,只有給不及格;如果不是抄來的,那
就太好了。我到圖書館查了兩天最新到的期刊,看看有無類似的東
西,不得要領,於是請教一位同事,問他該怎麼辦!
我這位同事對我所提出的問題,倒顯得有些驚異。他說:「如
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你就不能說他是抄來的。你的學生
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這是羅馬法的精神;文明與野蠻
的分際,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我覺得這是常識,你卻覺得這是
個問題,好奇怪!」
聽了這一番教訓後,我倒沒有什麼慚愧的感覺,而是想起中國
文化中好多好多莫須有與想當然的故事。
很多的時候......很多人常把自己的觀念想法理所當然的套用
在其它人的身上,總覺得別人就是該這麼做才是對的,才是正確的
,造就了好多的莫須有罪名。把心寬一下吧!沒有什麼一定是理所
當然的!
========================陳之藩先生文章結束===================================
我的感想:
似乎每一次看到這類學生犯錯的羅生門問題的時候,
我就會想起這一篇文章,不知為何,中國文化似乎沒能告
訴我們什麼叫做「無罪推定原則」,每個人在被確定有罪
前,都應該被無罪地看待。老師相對於學生是強者相對於
弱者,但是在我短短代課的一個月生涯中,我卻發現我們
的老師們對於學生充滿了喜歡貼學生標籤的做法,最糟糕
的就是這一類明明沒有證據證明是某某學生做的事情,卻
硬要逼供的事情。
同樣的,我們的社會上也充斥著這樣可怕的事件,一
個人被爆料他做了什麼,結果「霉體」卻是要他自己證明
自己無罪,卻迴避了指控者要提出證據的責任。2004年的
陳水扁總統被暗殺與後來在野黨的「真相調查委員會」不
也都是這樣的邏輯─
有人說你有罪,所以你得提出證明證明你無罪,否則
我們就認為你有罪(而且明明尚未證明有罪的人我們都以有
罪的眼光看他)。正如那一位美國教授所說的:
「如果你不能查出你學生是抄來的。你就不能說他是抄
來的。你的學生並沒有義務去證明他不是抄來的,這是羅馬
法的精神;文明與野蠻的分際,就在這麼細微的差別上。我
覺得這是常識,你卻覺得這是個問題,好奇怪!」
善哉斯言,我們停止無謂的懷疑,找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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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輩子都能無災無難,並不需要
▁▁
天才的智商、非凡的人生觀或是乩童,真
▕寧野▏
正需要的是,有完足且超越的思考架構供
▕山房▏
你做判斷,同時要有避免讓你的情緒破壞
▕主人▏
這個架構的能力。 ─摘錄自《寧野山房勸世語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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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amhyde:推~ 無言 10/10 22:12
2F:推 wprstyle:推 好老師 10/10 23:22
3F:推 zoozoo:推~ 10/11 13:18
4F:推 fisheee:推~ 10/11 17:42
5F:推 lyremoon:你引用的最後一段不是陳之藩先生的文章喔 10/11 18:26
6F:→ lyremoon:本文只到 "想起中國文化中好多好多莫須有與想當然的故事" 10/11 1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