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KKQKQK (Q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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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tonyflu) Re: [通告] 檢舉
時間Thu May 28 20:54:50 2020
※ [本文轉錄自 QQKKQKQK 信箱]
作者: QQKKQKQK (QK啦!)
標題: Re: [通告] 檢舉
時間: Tue May 26 17:21:40 2020
※ 引述《tonyflu (臺大牙醫系第十三把交椅)》之銘言:
: : ┌─────────────────────────────────────┐
: : │ 文章代碼(AID): #1Ukh-U1u (NTU) [ptt.cc] [公告] 刪文+水桶 │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89297054.A.078.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13 Ptt幣 │
: : └─────────────────────────────────────┘
: : 這一篇有違反社維法?
: : 我不是很懂你拿社維法想說什麼
: 你好,這篇經我和F板主認為是違反1-11G規定,而有無違反社維法我記得應該不在我先前和
: F板主討論要如何處理這篇的討論之中。
: 但由於1-11G規定本身和社維法有相似之處,如果板上沒有類似受1-11G的判例,我會去找找
: 有沒有其他類似法規的判例。
學歷那一篇你沒引援社維法了
亂問過勞死引援社維法?
等你找到相關判例再來引援社維法,省的雙方解釋
: : 你媽知道你是gay跟台大大氣系有人過勞死
: : 是這意思嗎?
: : 言論自由不是這樣可以亂講亂問的吧
: 應該是「有人過勞死『嗎』?」
: 受檢舉文章#1UnuW1u7 (NTU)如上舉例為問句,至於問問題是否違反規定,目前應是沒有相
: 關案例,故認為無違反規定。
上一封信我就提到了
信件日期:Sun May 24 08:48:14 2020
該
使用者也自己
提供相關裁罰公告,根本就
沒有過勞
死
→ kevin600339: 已經被裁罰了,
北市勞動字第10960073541號 05/23 10:20
→ kevin600339: 違反法規內容:勞基法24條第1項 05/23 10:21
→ kevin600339: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05/23 10:22
然後,掛個問句就沒違規
那有人想亂發文掛個問句就沒事了
是這樣嗎?
: 謝謝
: by 東流
by Q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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