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ntontonni (桶桶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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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申訴] 不服NTU板水桶和退文 #1Ukh-U1u (NTU)
時間Tue May 19 10:34:24 2020
※ 引述 《littlebike (小摺)》 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不服NTU板水桶和退文 #1Ukh-U1u (NTU)
: 時間: Mon May 18 21:24:04 2020
:
: 感謝申訴人的回覆,
: 進一步請教申訴人:
:
: ※ 引述《tontontonni (桶桶泥)》之銘言:
:
: [恕刪]
: : : 一、請申訴人確認,申訴人之主張為:「所轉載之文章,係節錄自影片報導。板主所
: : : 提認為申訴人文章不實之反證,並非最新資料。影片所質疑內容,目前未經調查
: : : 證明其不實,不得據以認定為不實訊息。」
: : :
: : 還有一個是我覺得板主認為不妥刪文就好,沒嚴重到要退文,不過申訴主文沒寫這點(
: 但站
: : 內信有argue這一點)
: :
: 謝謝提醒,這部分我會加在判決中說明.
:
: 接續申訴人所提,關於退文標準,
: 板主已於 #1UmVC24n (Talk_Service) 第 94 行以下回覆,
: 詳細說明本案退文及處分判斷意旨,
: 也於 #1UmVGEA9 (Talk_Service) 說明,其他個案之判斷標準。
:
: 故想詢問申訴人,是否有其他說明想要補充?
:
不認同板主的看法,我會再回文回應。
: [恕刪]
: : : 3) 該研究內容已通過學術倫理單位審查,且目前學術倫理單位並未撤銷該審查
。
: : :
: : 這邊我有疑問
: : 要澄清一下
: : 期刊編輯審查與學術倫理單位審查應該是是不同的
: : 舉例楊伴池校長那次論文造假事件
: : 被造假的論文是通過期刊編輯審核通過刊登的,論文登出來楊伴池有掛名
: : 可是事後被學術界質疑數據造假,才送到學術倫理單位進行審查,事後確認造假
: :
: : 程序:
: : 1.論文完成,投稿期刊
: : 2.期刊編輯委員核可通過
: : 3.刊登,向學術界公開研究成果
: : 4.被質疑造假
: : 5.送到學術倫理單位進行審查
: : 6.公佈調查結果
: :
: : 我看上面那段,小組像似乎把2和5混為一談
: :
: : 這也是我跟板主的糾葛之處
: : 我覺得沒有經過5不能認為彭P的質疑不實,但板主一直拿2說是學術倫理單位審查說沒
: 問題
:
: 這一部分是我對這方面不夠了解,
: 也謝謝申訴人及板主提醒.
:
: 而本段板主於 #1UmVC24n (Talk_Service) 亦有提及,
: 目前仍未有人向官方單位提出學術倫理審查的正式請求,
: 期刊網站也尚未撤下該研究報告。
:
: 如有確切的證據,
: 是否應當照申訴人所列的程序,
: 由相關單位進行審查?
:
: 而本案尚未有該審查程序,
: 是否即代表所質疑的內容,並非事實?
:
我相信是事實,因為陳迴避了他不是主筆的問題而說「行政院與台大共同完成」,迴避他自
己本人實際做了什麼的疑問,如果我是主筆,我當然會直接我說我寫了什麼提了什麼
新聞如下(我是在八卦板看這篇新聞的)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40/4553214
但小組長說這還不是事實,也是對的,這非學術倫理機構公告調查後確立的「事實」,目前
屬於合理質疑的階段
: [恕刪]
:
: : : 六、依我國現行法制,涉及侵害他人名譽之言論,可包括「事實陳述」與「意見表達
: : : 」,前者具有可證明性,後者係行為人表示自己之見解或立場,無所謂真實與否
。
: : :
: : : 以本案而言,被刪除文章係以「[討論] 陳其邁剽竊學術成果,掛名內幕曝光」
: : : 為標題,內文涉及侵害他人名譽之言論,且性質屬於事實陳述。故被刪除文章有
: : : 義務受板規及其他法規之規範。
: : :
: : : 請問申訴人及板主對以上見解有無疑義?如有需要說明,亦可一併回覆。
: :
: : 我看不懂兩者的差別
:
: 我覺得 OOO 長的很好看-->主觀陳述,屬於意見表達
: OOO 戴耳環-->有沒有戴耳環是事實問題,屬於事實陳述
:
: : 如果指導教授是提計畫和給錢,真正在做實驗和撰寫是博士生,可是教授卻掛名,如果
: 去問
: : 博士生教授有無竊取研究成果,博士生礙於自己的學術前程和學術威權拒絕承認,那這
: 種情
: : 況是哪一種?
:
: 做實驗是博士生,教授(沒有撰寫)卻掛名
: 教授有無撰寫,可以透過客觀資料證明,屬於事實陳述
:
: : 我自己覺得陳其邁掛名這件事本來就是學術界的歪風,他並非第一個這麼做的人。我覺
: 得彭
: : P真正要譴責的是學術倫理,身為官員卻帶頭做出不好的表率。這算是道德層面的「意
: 見表
: : 達」嗎?
:
: 您覺得掛名事學術界歪風,這是您主觀上的陳述,
: 屬於意見表達。
:
: 然而您的文章是以「[討論] 陳其邁剽竊學術成果,掛名內幕曝光」為題,
: 有無剽竊,以本案言可用研究中「Authors' Contributions」欄位,
: 是否有遭學術倫理單位調查等事項確認,
: 目前除影片匿名爆料、網站個人評述外,
: 尚無其他客觀證據證明「剽竊」,則使用肯定語句強調剽竊,
: 即屬於不實陳述,
: 請申訴人再做確認。
:
完整的標題是這樣:
FW[討論] 陳其邁剽竊學術成果,掛名內幕曝光
因為我幾乎是照著影片來寫,有點像是彭P的速報記者,所以標題自然也用了彭P的主張(我
在政黑也一貫是彭P的速報記者的角色,我也從來沒因報導他的直播被桶)
在政黑板這樣style的標題很常見
這是轉錄的標題,系統功能自帶的,我去改標題反而就不是轉錄了
原文在政黑板也還在,也沒被認定是假消息(板主拿來證明我是不實的文也是來自政黑板)
而且這個標題的分類在政黑板的時候,也是我個人有意識的選擇(我沒有用黑特,情報之類
的分類)
我選擇了[討論]
所以[討論]以後的文字是用來[討論]的
所以完整的標題
FW[討論] 陳其邁剽竊學術成果,掛名內幕曝光
這不是肯定句,[討論]本身跟[?]一樣
標題文字是根據影片而作結論,說是剽竊是因為有內幕曝光(內幕參見內文)
還有一個問題是板主執著論文本身,我的文還有第一點是說開快車拿到人民健保資料,這也
有剽竊的影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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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ontontonni (140.112.25.100 臺灣), 05/19/2020 10: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