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QKKQKQK (QK啦!)
看板Talk_Service
標題Re: [申訴] NTU板板主不當判決
時間Tue Nov 19 20:33:49 2019
※ 引述《stereopony (戀戀敲卡哇伊<3)》之銘言:
: ※ 引述《littlebike (小摺)》之銘言:
: : 本案因涉及板主對看板板規之制定權與解釋權,需請 stereopony 及 FXW11314 板主
: : 協助說明:
: : 一、NTU 板板規規定:「在本版發表文章討論,必須和臺灣大學相關,若經板主認定
: : 無相關性或相關性薄弱,得以無關板旨刪除文章,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兩周處
: : 分,視情況退文。」部分,過去板主是否曾有相關解釋或判例?若有,還請協助
: : 告知;若無,扼要回覆即可。
: 關於第一部分
: z-26-2-9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24734406.A.2FF.html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25013162.A.D2E.html
: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31742695.A.7CD.html
: 過去的確是有相關ntu點的判例,上面列舉了一些,但是對於ntu點的判定並沒有看到統一
: 的解釋。
: : 二、申訴人主張其被處分文章(參 #1Toi2eD- (Talk_Service)),係討論台大圖書館,
: : 然組務檢視處分公告及溝通信件,均未見關於申訴人主張之處分相關理由。又此
: : 次處分援引之板規為主觀規定,遇有衝突時應由板主合議為之。故請 stereopony
: : 與 FXW11314 板主共同討論本申訴案,如兩位板主均認同該被處分文章需要刪除
: : 並水桶,則請就申訴人之主張進行答辯;如兩位板主討論後認為僅需刪除文章、
: : 未達水桶標準等與原判決不同之決定,亦請告知組務討論後之決定。
: 第二部分
: 首先來看看原文
: "還好吧
: 都有人把廁所當成%%%的地方了
: ┌─────────────────────────────────────┐
: │ 文章代碼(AID): #1SbG7mr1 (NTU) [ptt.cc] [問題] 很多人把殘障廁所當砲房? │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53269232.A.D4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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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當旅館我覺得真的還好
: 不要大驚小怪好嘛
: 不然你就叫警衛來嘛~
: 你說是不是"
: 第一,我並不了解為什麼需要引用那篇文章,"把廁所當成%%%的地方"跟"把總圖當成
: 旅館"這兩件事情的關係有多大,從"還好吧"到"不要大驚小怪好嘛"這邊我並不認為
: 這段的話和要想要討論的事情有多大的因果關係,甚至我認為這部分只是來湊字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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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p022oJ (Talk_Service) [ptt.cc] Fw: [公告] 水桶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lk_Service/M.1573650562.A.C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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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版發表文章討論,必須和臺灣大學相關,若經板主認定無相關性或相關性薄弱,得
以無關板旨刪除文章,並視情節輕重給予水桶兩周處分,視情況退文。 」
公告內文只有提到相關性薄弱,並沒提到我有違反板規未滿30字(湊字數)的問題
複審信裡面完全沒提到湊字數的問題
板規也沒禁止不能引用其他文章來比較
公告解釋可以這樣無限延伸?
: 整體而言,或許,提到警衛才有一點點的可能性會跟台大有關係,但是,問題是台大圖書
: 館裏面根本就沒有警衛,所以我認為我判定為沒有ntu點或是ntu點薄弱是合理的。
圖書館沒有警衛就不能叫警衛處理嗎?
警衛(或者教官)本來就是處理校內事務的單位
台大圖書館發生事情也是找警衛(或者教官)來處理
: 再來,為何提出來的那兩篇可以算是有ntu點,NTULibrary為官方帳號,簡單的說,
: 他自身便是ntu點了,而他發的文章基本上對於台大學生來說就是類似校內公告的作用了
如站內信複審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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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oi0ybc (Talk_Service) [ptt.cc] [證據5] Fw: [通告] 不服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Talk_Service/M.1573568572.A.96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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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TULibrary可以發文 向櫃台同仁反映
我發文請警衛來處理就叫與台大關聯薄弱
官方帳號發文就叫NTU點,其他帳號發文就叫與台大關聯薄弱
板規(水桶)不可以因人設事使用
: ,再來是yuukiyuna的文,文章也是在分享自身在總圖發生的事情,難道這樣還不夠有ntu
: 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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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TMM-foG (NTU) [ptt.cc] Re: [校園] 總圖變旅館了嗎? │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M.1566142377.A.C90.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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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有一次我去總圖找神話來打發時間是遇到一個女生也是睡在沙發上
這是他看到的
就如同我在NTU板引用的那一篇文章一樣
他能引用他看到的事情
我就不能引用我在NTU板看到的文章?
以上。
: 以上。
: : 以上兩點,請 stereopony 及 FXW11314 板主盡量於 72 小時內協助說明,
: : 如因最近事務繁忙,亦請說明方便回覆之時間,謝謝。
: : 另依現有之文件推測,申訴人 QQKKQKQK 已完成此申訴案之處分執行,故本案暫不做
: : 暫時處分,還請申訴人靜候宣判。
: : 本文一併轉知 stereopony 、 FXW11314 板主及申訴人 QQKKQKQ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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